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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降階、減俸」制度懲治「罪不及刑又錯大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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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發表於 2013-1-7 11:04: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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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有感 退休差很多 上校降中校 損失約1500萬

作者: 吳明杰╱特稿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月7日 上午5:30

原始來源 :  

新聞來源 :   (按我一下查看奇摩新聞)

中國時報【吳明杰╱特稿】

國軍現存懲處制度中,雖有軍刑法可對重大違法犯紀者懲治,但除涉內亂、外患(涉共諜案)和重大貪汙等罪嫌,並遭判刑定讞才可能拔去軍階和停發終身俸,對無心軍旅的劣質軍、士官,根本難收嚇阻效果。如何整治這些潛藏軍中的不定時軍紀炸彈,國防部頭痛已久。

軍方高層認為,軍中若新增「降階、減俸」制度,將能懲治那些「罪不及刑又錯大於過」的犯行人員,用自己後半輩子國家給予的福利保障,為自己所犯的過錯付出代價,如此才符國家給予軍人終身俸的原意。

一名軍官若遭降階減俸的代價有多大?若以上校降為中校為例,退伍後月退俸就少了近四萬元;如果請領三十年終身俸,被降階將損失近一千五百萬的終身俸;同樣若是三星上將被貶為兩星中將退伍,月退俸更從十六萬銳減到十一萬,就算只領二十年終身俸,至少飛走一千兩百萬元。

遭降階勢必連帶減俸,「類似懲處制度在美軍行之有年,除近期美軍非洲司令沃德從四星上將遭降為三星中將外,連基層士官在伊拉克爆發虐囚事件和部隊訓練凌虐士兵等,都有上士被降階成下士並入獄服刑的前例。

事實上,就連對岸共軍在軍官條例中,都有軍銜降級、取消和剝奪的專章規定,明定解放軍軍官因不勝任現任職務被調任下級職務,或是違犯軍紀都可給予軍階降級處分。

因此國軍現在要推動「降階、減俸」的制度,只能算跟上世界潮流,但也為時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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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電影台詞來結合本新聞的主題;

「降階、減俸」制度懲治「罪不及刑又錯大於過」: 因為這是成為英雄的最低標準!
"demote class & reduce salary" to punish "ass" : for that is the closet he will ever get to being a hero!


國防部早就該這麼做了, 不然養了大把大把的沒戰力, 沒心負責任於部隊的米蟲, 實在是浪費公帑, 浪費納稅人的血汗, 應該連士兵也要納入評鑑制度, 不適任的水昆兄... 除了降階減俸, 給牠當個永遠的二兵, 這樣子國軍才能從基層起就具備戰力的部隊, 若真要搞募兵的話, 但這制度又不能適用於義務役, 因為是國家調人家來當兵, 若有不適任情事, 應由政戰單位從心輔來矯治, 而志願役嘛... 是你自己要來賺國防經費; 人民血汗納稅的錢, 沒理由給你瞎混胡混, 兵, 士, 官, 將... 國軍全體各階級皆適用才是.

最自由的國度世界聞名; 美國... 然而美軍的紀律制度之嚴格卻也是世界聞名, 不要說新聞中所提到的最近美軍非洲司令如何又如何, 美軍在降階減俸制度早已行之有年, 回憶一下CY2000年的一部經典電影 "怒海潛將" 故事敘述的背景是CY1950年代, 美軍種族岐視的故事, 但請注意; 劇中的教官因打架而被降階減俸了好幾回, 不然早就是資歷最完整的頂天一等士官長(CHIEF), 美軍至少早在六, 七十年前就有這「降階、減俸」制度, 只是我們中華民國國軍麻木不仁了幾十年, 現在初醒; 要趕進度還不遲, 只要有心要做且真切實踐; 永遠都不遲, 加油哇, 國防部, 希望今年內儘快實施, 納稅義務人才是國軍頭家, 永遠支持正確法令制度, 汰除不適任人員, 強化國軍戰力從基層到高層, 不要再養米蟲啦, 加油加油~

參考; 以下圖片摘錄自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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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ematsao 發表於 2013-1-7 11:25:10 | 顯示全部樓層
贊成發哥所言
希望幾年後
能對那些精實精進精粹等亂精的將領開刀
四星降成一星
三花降成一花
唯有賞罰分明
才會出現有擔當的軍人...
邱明宗 發表於 2013-1-7 12:47:03 | 顯示全部樓層

「降階、減俸」制度懲治「罪不及刑又錯大於過」

降階、減俸制度懲治,要件是罪不及刑又錯大於過,但是對於中華民國的軍方文化,是否適用嗎?官官相護,學長與學弟的袒護,能確切實施嗎?
慕愚 發表於 2013-1-7 12:49:0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寧安 的帖子

早在民國50年代初期國軍整編,就對多數來台非官校出身任命軍官,實施過一次大幅度降階改敘措施,初到聯二時有一位丁姓副處長,在當年就以中校改敘為上尉。
我國早在還是帝制的年代,就有降階、罰俸的懲罰規定,有清朝一代年賡堯上將軍一日數降即是一例,這全憑領導者好惡當然不足取,更不適用於所謂民主法治國家。
其實,要一位不適任軍公教離職有太多相關法律可用,最簡單的就是考績和記過懲處(當然要有事實和正當理由),這兩種人結果是「汰劣」或「撤職」,基本上不可能享有終身俸的待遇;許多高階軍公教人員一旦爆發違法犯紀案件,最常見就是未先予停職而讓其盡速辦理退休,關鍵是主管官署「鄉愿」。因此,我個人不認為修法會有實質效果,更與什麼世界潮流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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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 1 + 1 敘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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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529 發表於 2013-1-7 17:04:4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政策早就該實施了!!
現在軍中養了這麼多米蟲,多數都是混時間等退伍;劣幣逐良幣,才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若是能確實執行此政策,或許可以挽回國人對軍隊的信心。
蘇沙喇叭兵 發表於 2013-1-7 17:40:40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小弟認為只要是領政府薪水的公務員都要比照辦理
現代很多年輕人心態根本是被錯誤的教育所扭曲
考上公職  等於就是進去等退休
擺爛的擺爛 , 不做事的不做事 裝傻的裝傻
反正薪水自己會進我口袋

這種心態真得很要不得

[ 本帖最後由 蘇沙喇叭兵 於 2013-1-7 17: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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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w968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寧安 + 2 + 1 沒錯; 差點忘了應適用於全體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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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431128 發表於 2013-1-8 17:09:03 | 顯示全部樓層
公教體系中,確實該跟進國防部大作改革。
我待過5個不同機關,擔任首長及主管者,年年考績保證甲等,可悠閒的混到65歲,屆齡強迫退休。基層人員,幹在心裡。
承辦員因工作繁忙,升不上主管,熬年資巴望著退休。

第1個機關….大家都忙。
我曾在台北市一個中央級機關工作,大家都很忙碌,局長常加班到22點。科長是財政部賦改會委員,我常跟同事,陪科長繕寫資料〈尚未用電腦登錄〉,也常到外面取締逃漏案件,還要監督搬家貨運公司,搬運貨品回單位,忙到半夜12點,幾個人就在單位裡打地鋪,隔天8 點正上班。

第2個機關….幹!你有完沒完?沒看老子在忙?
調到一個省級的市政府基層機關,發現只要坐上主管股長以上位子,業務由股裡承辦員均分,有事就推給承辦人。
課、股長每天看報小說,到各處室打屁串門子,年年考績保證甲等。
一個課裡,編制一個8職等課長,一個7職等股長,2個5-7職等課員,2個一職等書記。
當時我是5職等承辦人,常在同一天代理課長及股長,讓同仁取笑:我今天20職等。
每天在櫃台面對民眾,處理公文。其他課主管過來串門子,還要請他坐下泡茶給他,面對他微笑點頭,手上還要繼續工作,接民眾電話,不能錯亂。
心理在想:幹!你有完沒完?沒看老子在忙?

第3個機關….累死行政承辦人員,你家的事。
調到一家公立醫院,主管課長常開會,皆由承辦員作記錄,主管可用筆記紙,劃鳥、劃烏龜、跟話唬爛,並享受點心及免費午餐便當。
開完會院長離院回家,主管也跟著外出打麻將。
公立醫院常有許多工程標案,一位承辦同仁說:他在該院20幾年,敲敲打打工程案件不曾停過,主管也常介入主導工程標案。
咱承辦員就在院裡忙到下班,累死行政承辦人員,你家的事。

第4個機關….老師考績都是4條1款-----甲等,沒有4條2款-----乙等。
在一所縣立國中服務時,行政人員只有一個5-7職等事務組長、一個5-7職等護士,每年考績輪流甲、乙等。
而老師再怎麼混、再怎麼菜,考績都是4條1款-----甲等,沒有4條2款-----乙等。

第5個機關….縣政府所屬基層機關,首長、主管一樣混。
退休前到一個縣政府所屬機關,首長9職等,一個8職等秘書,4個7職等課長。
大家都在猜測縣長天威,可能縣長下台前,會補秘書閒缺。公開的秘密,不知標價多少?
由於首長跟主管的工作只是核章,每天中午應酬,下午在辦公室打嗑睡,咱只好等他醒來再送公文。
我是兼辦人事人員,一位課長說他數十年前,以最高價70萬元坐上寶座,常在下午摸魚吃飯,還來電邀我,被我拒絕。他幹到60歲,因幾十年前的舊案被懲戒而退休,放棄55優退。
那位首長就幹到65歲屆退啦。
縣政府所屬基層機關,首長、主管一樣混。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3-1-8 18:42 編輯 ]
chaodon 發表於 2013-1-10 05:10:24 | 顯示全部樓層
勢在必行, 有升遷自然就該有降階, 有賞就要有罰.
不要讓少數不肖人士自以為抱了鐵飯碗, 不做事甚至是違規亂紀還有持無恐.
不然就是浪費國家資源, 納稅人們的辛苦錢.
支持公家機關一併實行.

只要確實執行, 必能改善社會觀感, 有利無害.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1-10 13: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服役的時候,又是新一波的禁止不當管教規定的實施期間。民國七十幾年開始,一直到小弟服役的時候,每次禁止不當管教的措施都有所不同。小弟服役的時候,是要求士兵間沒有管教權,也就是學弟太包不認份,學長只能建議班長處理。處理的依據就是陸海空軍懲罰法,因此當年也有要求士官以上幹部要背懲罰法的懲罰措施。

記得當年有背到有降級、罰薪,本以為既然當年已經有此規定,為啥現在又要再拿出來講。
查了一下法規內容,才發現降級只是降薪俸的俸級,而不是階級;例如上士六級降為上士四級,領的錢差一點點,而非上士降為中士。而且罰薪的時間也不能太長,才只有兩三個月而已。

多做多錯,少做不錯。做得好和做不好的都領一樣多,出大包居然也沒降級,而且罰薪也罰那一點點不痛不癢。難怪打混摸魚一帆風順,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abb431128 發表於 2013-1-10 16:14: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幾年來,我每年都會參加,一士校本期19中隊同學會。

一位也是憲科的同學,也是每年參加同學會。因他在士校鼓號樂隊,就已是在敲鐘琴,分發到憲令部軍樂隊也是敲鐘琴。
當時還有很多老士官,同學掛6年中士到退伍。

一位也是憲科的同學,分發到中部二軍團憲兵232營〈該營後來跟中壢的231對調〉。曾參加99年同學會,於100年病逝。
跟他同營一位同學說:這位陳同學升上士後經常逃兵,重覆的逃亡、刑滿、回役,居然比咱多幹8年,上士退伍。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3-1-10 18: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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