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尊重差異不挑不棄*

[複製連結]
fire409 發表於 2005-11-17 18:53: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4314|回覆: 0
人與人的相處,貴在包容。

肯定自己的選擇,接受和對方之間的差異,說起來簡單,做起來不容易。

愈是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也能夠尊重對方不同的想法,彼此相處的空間就會擴大。

出國旅行常在異國街頭見識各種不同民族的裝扮,對奇裝異服的搭配,早已見怪不怪。

令我印象最深刻,倒不是什麼特殊的服飾,而是一對我們台灣同胞的老夫妻。

老爸爸腳底穿一雙 Made in Taiwan 的塑膠拖鞋,布衣短褲,好不自在。

老媽媽卻是梳理有致、穿金戴玉,最耀眼奪目的是閃亮在指縫間的大鑽戒。

他們倆拆開來看,可以說各有各的風采,沒想到合在一起時,也別有一番風情。

這個景象讓我相當感動。

仔細觀察之後,我發現最重要的關鍵是老夫妻倆互相扶持,老媽媽將手挽在老爸爸臂膀上,眼底流動著溫柔,絲毫沒有因為他們的服裝很不搭調而覺得彆扭。

他們無視於別人的眼神,也不將世俗的價值判斷當一回事,完全以「你高興就好」的心情相待。

彼此尊重之餘,還能夠相互扶持,真的很不容易。

*相互欣賞,才能真心喜歡對方*

雖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很多夫妻還是會在歲月的掏洗之下,褪去恩愛的色彩,價值觀的差異,更會讓彼此漸行漸遠,很難再把手挽在對方的臂膀上,更別說是在穿著這麼不相稱的服裝之下,還要寸步不離一起相偕同行。

常在親友之間聽說:老先生、老太太出門拌嘴的原因,是老太太嫌老先生穿著邋遢,老先生則對老太太大紅大紫的衣服看不順眼。

因為「你穿這樣,我不和你走在一起!」這個理由,而在街上一前一後距離數尺分開走的夫妻或情侶比比皆是。

「不挑剔、不嫌棄!」這是兩個人決定要長久相處時,必需有的修養。

但是,能夠做到「不挑剔、不嫌棄!」的前提,並不是要求對方事事要如我們的意、符合我們的標準。而是,我們學會從對方喜歡的角度來欣賞對方,從對方需要的觀點去接受對方。如果,他覺得短髮好看,你又何必一定要堅持對方留長髮?最簡單的判斷方式是--至少,頭髮長在對方身上!

尊重對方的同時,其實是對自我的肯定。有足夠自信的人,不會在兩人之間的差異點上大作文章。挑三撿四,很容易弄得不歡而散。

*尊重自己、體貼對方,相處沒有負擔*

很年輕的時候,我曾和一位高中時期的好朋友相去歐洲旅行,這個經驗對習慣獨來獨往的我,是一次很寶貴的學習。

為了長途飛行的舒適性,他試探地問我要不要買「商務艙」的機票。當時的我,忙得無暇仔細考慮他的提議,加上預算的限制,直覺地決定搭「經濟艙」。

上飛機之後,我才知道他在航空公司服務,出國旅行可以用比較優惠的價錢訂購機票,所以他訂了「商務艙」的位置。

剛坐定位置之後,我的另一個脆弱的自己跑出來問:「會不會很不平衡?相約一塊兒旅行,人家坐的是『商務艙』喔!」幾秒鐘之後,我對發問的自己說:「安啦!各有各的選擇嘛,只要彼此照顧得到就好!」

飛機起飛不久,他從「商務艙」過來和我聊天,還把「商務艙」乘客專享的一、兩項水果及食物拿過來和我一起分享。我真高興自己沒有客套推卻,也沒有因為自卑而表現防禦,反而很自然地接受他出於好意所做的一切。

那時候,我就已經領悟了這個道理--肯定自己、尊重差異,是學會包容的起點。自己落得輕鬆,別人也可以自在而且沒有負擔地和我們相處在一起。

**世上的東西 有些失去之後就難以得到 友誼如此緣份如此 機會如此感情如此 要不然還有什麼值得珍惜的呢?**

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是該存有一種互相包容與尊重,更何況是我們身邊要好的親友呢?

有時候,我們總是會把自己的行為視作是理所當然;忽略了對方的想法,或是過分地預設了事情的結果....

如文中所講的,若是他拒絕了他那位朋友的好意, 而將自己的行為當作是一種謙虛的表現,那後果會是如何?

更甚者,若他將好友的情意當作是一種譏諷與炫耀,因而產生了心理上極大的不平衡,那兩人之間的情誼,是很有可能就此煙消雲散的......

現在這個社會很亂,有些人,總是會不自覺得認為這個社會處處充滿了危機......

是的,確實是如此!

但,這並不代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溫情;這個世界,還有很多被烏雲遮掩住的光輝,我們所看到的,只是表面上的渾沌,還有更深入的東西...

等待我們去了解啊!各位:你們說不是嗎?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2 00:30 , Processed in 0.025328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