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陸軍] 嘉義縣各界追悼草嶺潭74位殉難官兵

[複製連結]
雲生 發表於 2006-5-18 11:45: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8790|回覆: 9
網址:http://tw.news.yahoo.com/060518/43/35ggw.html
雅虎新聞


嘉義縣各界今天上午在梅山公園內的草嶺潭官兵殉難紀念碑前,舉行草嶺潭官兵殉難追悼儀式,以悼念五十五年前的今天,為了搶修草嶺公路而殉難的七十四位國軍官兵。

悼念儀式是在梅山公園內的七十四位殉難官兵衣冠塚前舉行,由駐防在嘉義縣大林鎮中坑、崎頂部隊的陸軍第十九師官兵,以及梅山鄉長黃世裕及地方各界代表參加,場面莊嚴隆重。

造成這起悲劇的主因,是五十五年前(一九五一年)駐防在台南縣鹽水鎮的國軍常山部隊工兵營第三連官兵,奉命開鑿嘉義梅山鄉太平至雲林縣草嶺的公路,當年春天,雲嘉山區連續下了一個月的梅雨(新聞、網站),因草嶺潭潰堤而造成官兵慘重傷亡。

根據梅山公園內的「草嶺潭官兵殉難紀念碑」碑文記載,當年率領一百二十九位官兵前往修築道路的連長李柏春,經過八十九天的工事修築,在完工準備返防之際,由於山區連月霪雨,草嶺附近的公路因而發生坍方,一百二十九位國軍弟兄再度奉命前往搶修。

當年草嶺潭上方有幾戶民宅,連長李柏春為了避免擾民,並沒有向居民借用民宅或屋簷避雨,而是在草嶺潭下方紮了七座茅草營房。五月十八日凌晨,草嶺潭因不堪連月豪雨而潰堤,一百二十九位官兵全部被沖走,僅有五十五人幸運生還,七十四人罹難。

連長李柏春雖然擅長游泳,但為了搶救國軍官兵的生命與器械而殉難;有部分會游泳的官兵在安全游上岸之後,為了協助同袍脫險及搶救軍械,再度投入洪濤而殉難,場面悲悽。

災難發生後,由國軍部隊發動多日的搜救,仍然無法找到殉難官兵的遺體,最後只好在草嶺公路起點的梅山公園內設置殉難官兵衣冠塚,並設立「草嶺潭官兵殉難紀念碑」憑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謹向草嶺潭官兵致意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5-18 12:36:42 | 顯示全部樓層
嘉義縣梅山公園
草嶺兵工殉難紀念碑
民國四十四年立「梅嶺忠魂紀念碑記」,詳述民國四十年(1951)陸軍第七十五軍十六師兵工營整修草嶺澤土壩,不幸山洪暴發,七十四名官兵同時罹難;並立「草嶺兵工殉難官兵墓誌碑」、「梅嶺忠魂」碑,以慰英靈。
資料來源 : 嘉義市私立大同高職
http://www.ttvs.cy.edu.tw/kcc/928mei/ms.htm

本主題中包含更多資源 (圖片、附件...)

你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檢視,沒有帳號?加入後憲

x

評分

參與人數 1貢獻 +3 收起 理由
MP269C570T + 3 精品文章

檢視全部評分

sharka 發表於 2006-5-18 13:59:03 | 顯示全部樓層

由此張照片看的出來以前有「准尉」的官階
不知道哪時候才取消的?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5-18 14:0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 sharka 的帖子

到民國61年還有「准尉」的官階,
曾經見過61空軍准尉證件,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5-18 14:04:54 | 顯示全部樓層
從夏卡學長的照片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以前基層連隊的志願役官士數量充足,不似現今基層連隊的領導士以義務役預士佔大多數。
義務役預士中當然也有許多表現優異,本職學能俱佳的好幹部,但相較於志願役幹部而言,義務役的領導士服役期間太短了,也不像志願役幹部累積了長久的服役經驗。
另外也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怎麼士兵都是上兵?只有兩個一兵做點綴,那一兵放假了公差誰出啊
克里斯 發表於 2006-5-18 14:46: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5-18 14:04 發表
從夏卡學長的照片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以前基層連隊的志願役官士數量充足,不似現今基層連隊的領導士以義務役預士佔大多數。
義務役預士中當然也有許多表現優異,本職學能俱佳的好幹部,但相較於志願役幹部而言,義 ...

超版大哥...有沒有可能是"因公殉職" 所以全部升階呢?
印象中好像有這種情況耶.... 本來是二兵的就全部升為一兵......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
剛剛上網找了一些資料...不知道是不是跟這個有關
陸海空軍陣(死)亡官兵旌忠狀頒給辦法
第 一 條  為表揚陣(死)亡陸海空軍官兵之忠貞事蹟,頒給旌忠狀,永垂式範,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頒給旌忠狀之官兵,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作戰死亡者
二、因公死亡者
三、作戰或因公受傷,傷劇死亡者
四、因病或意外死亡生前曾受政府頒給勳章、獎章者。
除役或預備役死亡之志願役軍人,生前曾受政府頒給勳章、獎章者,得比照申請頒給。
第 三 條  前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人員,喪失國籍或曾犯罪經執行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不予頒給。
第 四 條  旌忠狀由總統頒給,授權國防部核定轉發,其程序如下:
一、新准卹者依國防部令發之通報,發給其遺族收執。
二、遺族申請者,應向住所地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或逕向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留守業務署申辦。
第 五 條  遺族申請者,應檢送退伍令或除役令、死亡證明書、勳章證書或獎章執照及家屬代表身分證影本。
第 六 條  旌忠狀如有遺失、損毀,不予補發。
第 七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另外還有找到一則...
公共事務室指出,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
例施行細則
」第四十七條第七款規定,臨難壯烈成仁,
忠義可風,對軍事有特殊貢獻,必須倍加優渥使足旌揚
者,得於身後追晉或追贈官階
這個好像只有提到 軍士官.....

[ 本帖最後由 克里斯 於 2006-5-18 14:59 編輯 ]
榮哥 發表於 2006-5-18 20:47:30 | 顯示全部樓層
1951年不就是民國40年嗎.那因該都是剛撤退來台的部隊..都是老竽兵.所以都是上兵以上囉..
q124245881 發表於 2006-5-18 21:56:27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住在嘉義這麼久了..怎麼都沒聽過這件事情過..傻眼中...
steven 發表於 2006-5-22 14:36: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克里斯 於 2006-5-18 14:46 發表

超版大哥...有沒有可能是"因公殉職" 所以全部升階呢?
印象中好像有這種情況耶.... 本來是二兵的就全部升為一兵......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
剛剛上網找了一些資料...不知道是不是跟這 ...


我認為克里斯學長講的蠻有道理的,這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伍克振上校為國捐軀後晉升少將。不過榮哥學長說的也不無可能,畢竟那個年代國共戰爭剛結束。因此可能還得請知道詳情的學長們來為大家解惑囉
紅土伯 發表於 2006-5-22 18:42:59 | 顯示全部樓層

民國65年還有「准尉」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06-5-18 14:02 發表
到民國61年還有「准尉」的官階,
曾經見過61空軍准尉證件,

民國65年憲兵刑事調查組的營務官就是「准尉」,他退伍後,接他的是士官長;可惜,個人沒去注意什麼時候正式取消。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2 23:41 , Processed in 0.028790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