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府來台後接受美援編裝,開始倣效美軍配件樣式,民國41年5月31日初頒「陸軍肩領章暨佩帶圖式」,
原2.5cm正方的憲兵兵科徽大小改良為 2.2cm*2.5cm。
並仿照美軍士官兵兵科階級領章與臂章。士官兵階級臂章初期採銅製,因易損壞布料改採織布。紅色臂章為資深士官長識別色,部隊中暱稱”紅標仔”。
士官階級臂章至民國67年10月1日停止佩戴。
除士官兵佩掛階級臂章外,軍官士官兵科章佩於兩邊領角、階級章佩於肩絆帶上;穿著無肩絆軍便衣時兵科領章佩於右領、階級領章佩於左領。
捨大陸時期配戴於左胸襟的"符號"胸章,改採橫條式 9cm*3cm 兵籍符號布章至民國47年底(下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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