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ette 發表於 2007-8-15 17:08:14

六四天安門當天,
我和蔡姐與何姐正從烏坵結束一個月的任務,
返回台灣.

回台當天,
上小漁船準備出海改搭軍艦返台,
上船前烏坵的弟兄把我們三人弄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
大家都哭成一團,
哭得西哩嘩啦,
上演一場烏坵十八相送劇碼,
那是我在女青年隊最討厭的一場離別戲.
(離開女青年隊後還有一場意外之戲外戲)

六四當天的天氣天清氣爽藍天悠悠,
海面風平浪靜,
但是海面卻安靜的詭異.
平日的海面經常有許多來自對岸的漁船或鐵殼船,
那天一早不見任何的船隻,
心裡覺得怪卻不知道哪裡怪.

經過十幾個鐘頭的航行,
回到屏東大武營區駐地已經凌晨十二點.
按理說學姊同學都應該入睡,
進入大廳卻看到大家圍在電視前看電視,
原來發生六四天安門事件,
難怪回航的海面上如此的沉靜.

對我們三人來說,
六四這一天永遠是特殊的日子.
因為我們一天當中承受了三種情緒,
傷感,詭異,和大大的驚奇.

guangxi 發表於 2007-8-20 17:39:50

回覆 #12 lynette 的帖子

其实从今天来看,当初共军做的是有一点过分,但是用毛主席的话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当年,是外来势力操作学生们搞破坏,大学生和北京群众把进入北京戒严的部队战士烧死,被烧死的战士们纪律性是极强,他们的精神让我们今天的人们崇敬,但是战士们不动手,并不意味着大学生就停下破坏的手,所以后来,共党领导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就让部队动手了,但是也是点到为止。
      
      如果对岸的军友们想一下,如果去年施明德他们动手搞破坏,阿扁政府会不会也象北京政府的做法?:loveliness: :loveliness: :loveliness:

[ 本帖最後由 guangxi 於 2007-8-20 17:42 編輯 ]

ms54giga 發表於 2007-8-20 18:34:35

六四事件,也稱「八九民運」(民主運動)、「八九學運」(學生運動)、「八九民主運動」、「八九學潮」、「天安門事件」
甚至「六四屠殺」、「天安門大屠殺」等,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則稱之為「反革命暴亂」、「六四動亂」、「六四風波」(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在此簡稱為「六四」,是1989年4月15日至6月4日間及其後一場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政治事件,以宣佈改革開放為基本國策、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在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爭論為背景,在大規模的學生、民眾的的遊行和示威運動中開始,但是學生團體和政府之間在交涉中未能達成共識和政治妥協,最後以政府召集軍隊武力鎮壓造成若干(具體數字不詳,存在從幾百到上千的各種說法)市民和學生死傷而告終。一般認為事件的中心是北京的天安門廣場,此外上海等很多城市也在這一期間進行了表達各種政治主張的示威遊行。一般政治評論家認為此次事件導致了自1978年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改革步伐的停步甚至倒退。而事件中的眾多爭論時至今日也尚未解決。
我提供
國務院和中共中央遞交『請願書』。就對話問題提出12條要求、4點聲明。」並在報導中詳細介紹了這份聲明的全部內容(全文如下):
一、對話雙方應建立在完全平等,真誠地解決問題的基礎之上。在對話中,發言、質疑的機會應均等。
二、參加對話的學生代表應該由大多數高校學生(特別是參加此次四月愛國民主運動的高校學生)公認推出。同時我們認為,鑒於各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在這次運動中沒有起到任何正確的領導和有益的組織作用,因此我們決不同意由各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指派學生代表,也決不承認由政府單方面未經廣大同學的同意而私下邀請的學生充當學生代表。
三、我們提出學生代表組成方式如下:鑒於學生自發組織產生的北京市高校學生自治聯合會在這次運動中一直起領導組織作用,並且在廣大同學中獲得了認可,可以由市高聯出面聯絡組織,由首都各高校學生根據人數多少的比例各推出若干學生代表作為學生一方總發言人,其他代表具有列席旁聽,並對學生方面的發言作協商補充,及向政府方面發言人提出質疑的權利。
四、政府方面出席對話的人員,應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級別以上,具有了解國家各種事物及決策權力的人員。
五、對話必須容許雙方邀請的民間人士或團體的代表參加旁聽,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或阻擋。被邀請代表在對話過程中不具發言權,但具有事後就對話內容發表看法的權利。
六、雙方發言人必須有發言機會均等的權利。雙方發言人每次發言必須限定時間,質疑應限定在3分鐘以內,答問應限定在10-15分鐘之內,容許發言人在問答中多次質疑。
七、對話過程中必須容許中外記者現場採訪報導,同時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應現場直播全部對話過程。對話雙方具有現場攝像、錄音和記錄的權利,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和阻撓。
八、對話應在政府和學生代表分別指定的地點輪流舉行,時間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政府參加對話人員在對話過程中應盡量回答並在會後盡量解決可以回答和解決的問題。如果某些問題確實不能迅即答覆,可商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舉行下一輪對話,任何一方不得無理拒絕。
十、為保證對話結果的法律效力,對話雙方必須對對話結果出具聯合公告,並經雙方共同簽字證明。
十一、必須保證對話雙方代表的人身和政治安全。
十二、每一輪對話之後,必須在國家各大報紙及電臺上如實報導結果,出具公告,並宣佈下一輪對話的時間、地點等事宜。

關於以上要求,我們聲明如下:
一、為確保對話儘快達成,對以上要求,我們希望在5月3日中午12:00以前予以答覆,並在對具體要求作答覆的基礎上,附注各條答覆的理由,形成書面文件。
二、如果5月3日中午12:00以前我們得不到答覆,我們將保留在5月4日繼續請願的權利。
三、關於第一輪對話我們建議在5月4日上午8:30,地點可設在北京大學。
四、此請願書將抄送一副本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協商會議。

資料來源
新華社在當日的報導

lynette 發表於 2007-8-20 23:30:28

話說當年台灣一批自認為激進進步的民主運動動員民眾上街,台北市的街頭也曾經遭受破壞,附近軍士官兵走出營區大門都會被群眾圍毆,但是國家的武器絕對不能對著自己的民眾,不管他們破壞了什麼,一旦武器對準了民眾,所有再正當理由都會成為不正當.

這些學生和民眾可以看出對國家恨鐵不成鋼的心態,他們的心並不是以破壞為前提,他們仍是愛這個國家,才會有期許與行動.他們的愛和期待並不比你們少.但是一旦武器向著群眾,群眾就成了國家設想的敵人,一旦國家與民眾為敵之後的結局又是什麼?想想下場絕對比討論這些學生破壞了什麼還要嚴重百倍千倍,直到今天國際上提到六四,整個觀感又是什麼?所以可以預想有些國家遇到中國的觀光群眾,會有不好的觀感,面向很多,對國家形象的傷害何等的嚴重!有一個心理學的專有名詞,叫做"銘記".

六四過去了,希望兩岸記取教訓,別犯了相同的錯誤.

突然想起今年初台灣的一個演習假想對象也是群眾,一個外國友人mail問我,"你們很不可思議",我好想找個縫鑽到地底下去.這年頭怪事年年有,先讓自己的感覺麻痺一下(無關政治).

中華大帝國 發表於 2007-8-22 09:07:11

原帖由 suiyuanfeng 於 2007-6-7 19:26 發表
6.4中共的確有些過分,但是絕對沒有報道的那

guangxi 發表於 2007-8-22 09:50:32

回覆 #16 中華大帝國 的帖子

回覆 #16 中華大帝國的帖子:
..."你

我守云南的! 發表於 2007-11-7 15:22:59

关于这个事件,我反而认为心太软不理智,处理不及时给外面的敌对势力的渗透给予了时间。导致最后这样严重情况的发生。

我是南方 發表於 2007-12-28 21:41:00

呵呵.这里不是不允许讨论政治吗?
怎么这个帖子还一直存在?
.
没有经历过大陆的六四事件,只道听途说一些小道消息.
是没有权利评论是非的!
.
在六月四日戒严之时,在天安门广场的集会人群中,已经没有吾尔凯希、柴玲这些"骨干成员"的身影,因为他们早就已经在闻风潜逃的路途上了.
他们为了保自己的命,把骗来的无数学生丢在了广场上!
就这样的素质还想领导群众起来"革命",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

mp621 發表於 2007-12-28 22:49:24

回覆 19哨 我是南方 的帖子

的確!這樣的「革命」誠如閣下所言,實在是過於兒戲!想當初毛主席在天安門廣場串聯時,每個民眾人手一本毛語錄,那種忠黨愛國的情操實屬偉大至極。紅衛兵的「破四舊」帶領了中國人民進入偉大的中國新世代;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快哉!清除一切反革命份子,讓他們自我批判、對人民交待,這才是「革命」的完整及徹底的表現!畢竟《革命無罪、造反有理》嘛!.................................................果真如此嗎?中國人自稱為「禮儀之邦」,何故君等於此誇言放肆?怪哉!

bimmerx5 發表於 2008-3-20 11:22:31

我覺得六四事件最不清楚真相的反而是大陸人民
新聞的封鎖加上CCTV共黨電視的宣傳
許多的假消息都在誤導和誘導群眾的思想
真的,在中國要看到真相很不容易
常常一句美帝的陰謀就把一些事情給蓋了過去
大陸人民要是不出國看看是很難清楚這世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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