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01361 發表於 2011-1-21 22:04:56

回覆 18哨 SmokeyLT 的帖子

75年中我們在待退時,可能是營上長官怕我們太閒了,就想出步巡的勤務讓我們有事做,不然以前莒園好像也沒有在營區週圍有步巡過,而且時間也不長。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天當我們要出去步巡繞著營區走一圈時,連長叫了我們過去,特別叮嚀我們,他說:我們營區週圍還有其它陸軍單位的阿兵哥,所以你們待會兒出去步巡時,如果有遇到陸軍或其它單位的阿兵哥,千萬不要動不動就去登記他們,因為他們被登記回去後可能會關緊閉或被罰,而你們登記他們違記回來也不會有什麼獎勵,因為我們沒有什麼績效壓力,所以要記得【得饒人處且饒人】。
有一次我就遇到過幾個隔壁營區的陸軍阿兵哥,可能是出去買東西要回營區,手拿大包小包三三兩兩的邊走邊聊天,帽子沒戴好、袖子捲起來、沒有打綁腿,還邊走邊抽煙嚼檳榔,當然也就沒有排好隊形了,經過一個轉角看到我們時,他們也嚇了一大跳,顯然他們也沒想到會有步巡的憲兵會在這裡出現,我們停了下來,吹哨子比手示要他們過來,他們幾個馬上把手上的香煙丟掉、檳榔吐掉、帽子戴好、衣袖放下扣好扣子、彎身把綁腿打好,排好隊形慢跑過來,一個帶頭的士官馬上向我們敬禮報告,問說:請問長官要我們過來有什麼事?看得出來他們是很緊張的,我回說:沒事了,因為你們在過來之前,已經把所有的錯誤都給改過了,所以現在你們隊形排好可以離開了。那士官回:謝謝長官。

a5351446 發表於 2011-1-21 22:08:29

小弟在軍中憲兵時
原先的輔導長留下太多"協辦""文書""司機"
我到任都打散了
其中文書字寫得好看
但以前作威作福慣了
被我打回原形後
三番兩次出狀況
終於惹火了連長
告訴他再犯就送軍法
結果496梯要退伍 他身上有連長的"禁酒令"
連長不在 我留守 隔天他497梯就是紅軍了
他喝到一半被我半夜巡視抓到
我照樣把他上手銬 派人戒護
隔天連長回來 他爸爸也來了
我們告訴他爸爸要把他送軍法
他爸爸一直哀求
我是有點心軟 但連長就是堅持
最後連長要"送客"
他爸爸回身就跪了下來
我只好開口請連長讓步
最後一個憲兵紅軍上兵被剃光頭
穿草綠服關在禁閉室直到退伍
還他爸爸到退伍令生效後的隔天早上自己去禁閉室帶他走
他沒能再穿憲兵服一秒
軍人就是要守法重紀才像軍人
違法亂紀被登記違紀 關禁閉 送軍法 都是咎由自取 汙辱自己跟身上的制服

SmokeyLT 發表於 2011-1-21 22:39:52

回覆 22哨 a5351446 的帖子

報告學長,我也曾經對一個517梯次的「紅軍」開刀,詳見拙作: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11614&highlight=

本來是要讓他丟去軍法的,不過連長就是老好人,連禁閉都沒關,連上缺人嘛!就把他禁假到退伍,一天也不准放,天天站三班∼四班哨,弄得那批上兵都說連上「沒給老的福利」。

我常開玩笑說那些是「前朝餘孽」,是前任方連長留下來的最後一批人馬,體能好,戰技好,服勤水準高,都是忠貞48X梯學長教出來的;他們也目睹從前幹到老時所享有的福利和尊嚴;偏偏時代在改變,幹部在改變,換個連長輔導長,一切照上級規定辦理,取消一大堆學長學弟那一套,難免有些「福利」就沒了。

福利短少,做排長班長的我們只好要求大家同舟共濟,盡量給他們方便,有些弟兄的觀念真好,從我當菜排長開始,就很合作,偶爾也會好言好語告訴我許多士官兵內心的話語﹔但也有像517梯王X中那種,叫也叫不動,做事半調子,覺得自己很老,忘記一根扁擔再怎麼菜,拼起命來要打翻「三翹」也不是不行的。這樣還能怨我們不給「老的」福利嗎?我要是給了這種人福利,那對底下的其他努力工作的人怎樣交代?

所以,就像小弟早些講的,管你是紅軍還是剩兩天,真要出去冒犯官長,把臉都丟到憲兵隊外面的話,一定是馬上禁閉室關起來!

wenjen 發表於 2011-1-23 00:24:48

原帖由 勇哥 於 2011-1-21 00:2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眾學長們,就讓學弟來緩和一下氣氛吧!
說到"大官",台北市公車上曾有一則"暗虧"憲兵的笑話~
內容大概是這樣子!

總司令有一回去軍團督導,
回程車子才繞過龍岡圓環,
總司令心想:距離上一次開車已經好幾年了 ...

這則故事好笑歸好笑
但這就是我中華民國的總司令啊
沒有尊重執法的憲兵外
一個3顆星愚弄一個少尉竟還可以沾沾自喜
改天空軍總司令一時技癢也來開開戰鬥機
不是不會開.不是不行開.而是不該開.

憲兵執法的權利
是法律所賦予的.若真犯法連總統也該有罪
更遑論3顆星星的總司令
不過也對.用高官階嚇低官階這種鳥事也是咱們國軍的專長
當這些上官碰到那些政客立委也一樣嚇到一個不行
當一陣風吹來就趴在地上了....因為
嚇到連骨頭都硬不起來了

[ 本帖最後由 wenjen 於 2011-1-23 00:29 編輯 ]

sbwu 發表於 2011-1-23 09:49:18

原帖由 wenjen 於 2011-1-23 00:2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這則故事好笑歸好笑
但這就是我中華民國的總司令啊
沒有尊重執法的憲兵外
一個3顆星愚弄一個少尉竟還可以沾沾自喜
改天空軍總司令一時技癢也來開開戰鬥機
不是不會開.不是不行開.而是不該開.

憲兵執法的 ...

報告學長,我有位前同事曾經是當時空軍總司令的駕駛,他偶而也得載他老闆去 CCK 開飛機當作是複習。
他說這是規定,確保萬一開打時就算全空軍戰到只剩總司令一個人,也只剩一架飛機,也要有能力飛上去拼最後一架飛機。

他說,他老闆畢竟是開過飛機的,老是嫌他開車太慢。可是他在高速公路上開黑頭車已經「油門催進棒」了啊∼

勇哥 發表於 2011-1-23 21:15:37

回覆 24哨 wenjen 的帖子

報告學長,
您似乎沒看清楚學弟發帖的內容,
首先,這則內容是一則公車上所張貼的「笑話」,
網路上也有!
其次,學長拿著這一則笑話把「上官」及整個「國軍」都罵進去,
學弟很不贊同!

ching1124 發表於 2011-9-3 22:41:40

違紀!

本人329T,214B2C,74年本人為AP-525隨艦憲兵,當年官校3軍5校畢業旅行參訪馬祖,時由本人值航行更,按規定每30分鐘與海軍之航行值更士巡艙一次,有回巡至強艙〈三層吊床,最低等艙〉,遠遠就望見走道被用紙箱堆疊,心中即知有異,丟下海軍之航行值更士,悄悄掩至,當下發現聚賭,飛身上前,一手抓錢,一手抓撲克牌,來個人臧並獲,當時即有陸官憲科之學官說項,但不為所動,一干人等即由我一人加海軍之航行值更士共二人,帶至大餐廳作筆錄,其中帶隊官為中尉,我即喝令把其餘之撲克牌及睹資交出,其竟仗勢中尉官階欲壓我這1兵,不鳥我還站37步,我火大了用力一拍桌並大聲喝斥,信不信我把你徹職查辦,這一下該名中尉竟當場哭起來淚如雨下的,連我們168的中士隨艦主官也都大聲起來了!
時日久遠後來如何已不復記憶,只記得沒移送,船靠馬祖後晚上有一陸軍上校帶幾盒水果禮盒及其他物品來我憲兵住艙,致意感謝未將事態擴大,遭168期之士官堅拒,其並允諾日後來馬祖要人有人要車有車,原來該中尉是該旅長之下屬,奉令返台帶隊至馬祖的!
言及於此,憲兵必先正及而後及人,方能見官大三級,作三軍之表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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