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機會]校園駐警~! 憲兵優先錄取~!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大學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稱 駐衛警察(交通小隊)隊員
職系 名額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1/07/23~101/08/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軍士官以上職務者,以憲兵退役者尤佳。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 (三)熟悉電腦操作並具備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四)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健康檢查合格。 (五)素行良好,儀表端正,言語清晰。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辦理校園門禁管制、停車收費管理、機器設備操作維修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每日工作8小時,採3班式輪班值勤,月休8日。 (三)薪資:起薪新臺幣25,853元。
工作地址
臺灣大學校總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與水源校區。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須黏貼2吋半身照片1張。(2)國民身分證(3)汽機車駕照(4)退伍令或兵役相關證明文件(5)警察局無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6)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7)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有關「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織/人事室/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第四組)/約用工作人員/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處下載(http://www.personnel.ntu.edu.tw/)。 (三)於101年8月3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106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總務處事務組謝佳娟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契僱駐衛警察(交通小隊)職缺」。 (四)逾期送達或未檢齊相關證明文件者視同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2-33662234謝佳娟小姐。 (六)備註:(1)本次甄選,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2)入選者需繳交近3個月內之公立醫院體檢報告。
提供憲兵的學長學弟們參考看看~~~!!!! 據我看到的情況來說, 都還蠻涼的。
小小的忠貞700T留 原帖由 darkseraph 於 2012-7-28 02:54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大學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稱 駐衛警察(交通小隊)隊員
職系 名額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1/07/23~101/08/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軍士官以上職務 ...
請問學長是台大的駐警,還是職員?
這算編制內的嗎?:handshake 參考菸槍排一文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28841
首先,駐校警衛隊的隸屬問題。台大的駐警單位除約聘十人(佔六分之一)左右的保安人員外,其餘編制來自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駐警隊直接由台大總務處管理,並設駐警隊評審委員會,定期開會反映績效,交由台北市警局安排人員調度之參考。
應該是說
穿警察制服的是北市警察派駐,而約僱駐衛警察並不穿著警察制服而是類似保全的制服
應屬技工工友及駐警等 工級雇員(適用勞基法)
接著就要看用人費用是屬於人事費用或是另有基金或其他事務費用編列預算
如是基金或其他事務費用預算那就不算編制內人員了 原帖由 pzg 於 2012-7-28 23: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參考菸槍排一文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28841
首先,駐校警衛隊的隸屬問題。台大的駐警單位除約聘十人(佔六分之一)左右的保安人員外,其餘編制來自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駐警隊直接由台大總務處 ...
警察就是警察,駐衛警就是駐衛警!
首先,跟學長報告,在校園內既成道路打雷測攔停告發的兩位仁兄,絕對是正式的警察人員,
而且絕對沒有大膽白目的警察,沒事膽敢自行進入校園找交通績效,應是受校方所託,之前台大校園常發生車禍,
可能是校方認為是進出校園的車輛車速過快導致車禍頻繁,所以商請交通隊前來告發取締!
雷測槍有錢一定買的到,但是,告發單買不到,攔停的職權也買不到,只有正式的警察人員,才能在勤務規劃中攔查人車,
就算是下了班的警察人員,也無權任意進行攔查!
駐衛警的人事薪資完全由聘僱單位自行主導,所在地之警察局只是負責審核管理與必要的協助,服務證是由中央印發無誤,
格式一樣,顏色不一樣,至於車輛的塗裝,基於嚇阻作用,類似坊間的巡守隊,刻意與警察雷同,其實,是有爭議的!
但僅限於在校園內行駛巡邏,常會讓一般人誤認為是正式的警察與警車,如果有人檢舉或媒體炒作,也是會被釘的滿頭包!
駐衛警與警察的混淆與誤會,早就不是新聞,就好比早期法院法警的定位一樣狀況!不是警察,也不能配槍,卻穿著警察制服,
執行警察的勤務,如解送人犯,拘提(逮捕),最有名的案例,某法院兩名法警,受命持拘票至被拘提對象之戶籍地進行拘提,
該拘提對象有通緝身分,由於法警執法身分受到質疑,派出所據報前來,雙方爭執不下,警方現成績效不願放手,
法警又奉命行事,變成警方要辦法警妨害秩序(冒充或行使警察職權),法警要告警察妨礙公務,
法警適法性的問題,最後由北檢一位勇敢的光頭學長(憲退),在北檢大門,按鈴~自首!自首他自己在法律上不是警察,
卻一直穿著警察制服,行使警察的職權,以前,法警就好比法院的駐衛警或僱員(一年一聘),現在,已經是正式公務員,
薪資福利大幅提升也都受到保障,現在法警工作最搶手,比警察工作還搶手,薪資幾乎一樣,勤務單純許多,不能配槍無所謂,
每天有一大堆帶槍的警察去法院要看法警臉色,要稱呼法警為學長,(其實不為過,早期法警幾乎都是憲退),警專畢業是憲兵
預士!
總之,駐衛警也算不錯的工作,任務也是單純,雖然沒有公保,至少也還有勞保,以前,公營行庫,不時會發函給警察單位,
招兵買馬,也有很多警察轉任公營行庫駐衛警,向警政署辭職,並不得回任,去的人大有人在,過正常生活,不必風吹日曬,
待遇比照行員,年資又可銜接,顧銀行吹冷氣,三點半鐵門一拉,見紅就放,很是輕鬆自在!
駐衛警分很多種,立法院也有成立駐衛警察隊,大專院校以上才能申請成立駐衛警察隊,國高中小學的是校警,
其實,看臂章最容易分辨,銀行駐衛警目前還是有分駐衛警跟保安警察總隊(以前的台灣省保安警察總隊,都稱省保)
後者就是真正的警察人員,雖然都配槍,執勤範圍僅限於銀行,即使大門違停,都必須電請轄區警方前來處理!
所有駐衛警察隊,除了銀行行庫會准予申請配槍(自衛槍枝),其餘的都認定無配槍之需要,包括立法院自己的駐衛警,
立法院有配槍的就是保六總隊!
台大的駐衛警不可能由警察局調派,包括駐衛警的升遷,都是由校方自行核定,以上僅供與各位學長分享,情資絕對正確,
請安心服用吸收,謝謝! 原帖由 pzg 於 2012-7-28 23:1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參考菸槍排一文
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28841
首先,駐校警衛隊的隸屬問題。台大的駐警單位除約聘十人(佔六分之一)左右的保安人員外,其餘編制來自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駐警隊直接由台大總務處 ...
報告學長,首先跟您報告一下,關於您所敘述在台大內3.5T貨車被測速攔下開罰單,小弟剛剛稍微去瞭解,
台大內部有自行訂定交通稽查,但所謂的罰單並非我們一般在外面被開的交通告發單(紅單),
因為進出車輛都有申請通行證,因此可能要乖乖遵照台大的內規,該罰單也不具法律效力,罰款也是繳給學校!
如果在校內違規停車或超速達到某種次數,好像會被取消通行證或停車的權利,台大果然是台大,真不是蓋的!
台大校園內宛如一座小城鎮,行走的人車不少,限速是好事,不過限速5公里或20公里以下倒是有些誇張,廠商送貨進出,
當然就要靠通行證或大門放行,才能方便,所謂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但是駐警攔車開單,說真的,小弟有點~頗不以為然!
以上補充,跟各位學長報告! 如果各位學長去看看台大內部自行訂定的交通管理規則,還有罰則,真的是令人大開眼界!
難怪台大那麼有錢! 原帖由 ARMADISE 於 2012-7-29 07:2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各位學長去看看台大內部自行訂定的交通管理規則,
還有罰則,真的是令人大開眼界!
難怪台大那麼有錢!
講到台大...
搶錢搶得很兇, 校區停車一小時 60元 ~
蓋造訪單位章降一半也是要 30元.
有一次我去那邊施工, 在裡面待 8小時,
結束後該單位下班沒得蓋章, 繳了 480元停車費 :mad: ...
整個校區蓋的全都是大樓, 尤其是靠辛亥路跟復興南路
後門這, 都快變社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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