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506
發表於 2005-6-6 10:47:24
Originally posted by Infantry at 2005-6-4 05:29 PM:
德國憲兵制度亦是繼受自法國,而且連名稱Gendarmerie都一起繼受。更確切地講,是拿破崙當年橫掃歐洲時把法國的Gendarmerie制度帶到德國。但是Gendarmerie此時尚非憲兵,而是警察。
Infantry大大對德國憲兵制度的解說非常詳盡耶∼
我也蠻有興趣的,只不過我德文不夠好,
每每看一些德文網頁都需頻頻查字典,而且也只得一知半解...
Infantry
發表於 2005-6-6 20:33:15
Originally posted by fzkbr at 2005-6-6 09:56 AM:
哇…Infantry大果然有料:gud:
小弟最近發覺,其實Gendarmerie並不完全等於"憲兵"或"MP"(憲兵一辭也許涵蓋的比MP更廣)
Gendarmerie較準確的說法應該是指軍隊式 ...
我覺得士官長分析得真好:gud:。
事實上翻譯實際上就是很難的工作,不是每個概念在不同的語文之間都能找到相同的定義。按照士官長的分析,我國憲兵應該就是結合Gendarmerie和MP。補充一下,Feldgendarmerie在德國已成歷史,現今憲兵只叫Feldjaeger。
至於日本憲兵,我想現在應該沒了吧!但關於以前大日本帝國時代的憲兵制度,好像有一本書,叫做日本憲兵史。不知誰能找到並擇要介紹一下。畢竟我國憲兵制度是繼受日本憲兵制度,換言之,已消逝的日本憲兵制度是我國這個尚存活的憲兵制度之母,能瞭解日本憲兵史,應該對我國憲兵有所幫助吧!
[ Last edited by Infantry on 2005-6-6 at 08:36 PM ]
DDS
發表於 2005-6-6 22:54:36
剛剛上日本雅虎輸入"憲兵"兩字搜尋竟然有五萬多筆資料
找了其中幾個個人覺得比較特別的:
舊日本陸軍兵科階級一覽表
各位會發現台灣的兵役制度幾乎就和這個一模一樣(連體位分類都一樣)
另外
帝國陸軍階級等一覽
和上面類似, 但是有追加和文官的比較
以上兩個幾乎不會日文也可以看懂!!
最後這個
憲兵條例
則是二戰前日本憲兵權限的法源依據
[ Last edited by DDS on 2005-6-6 at 11:03 PM ]
fzkbr
發表於 2005-6-7 16:20:02
日本憲兵好像也是學法國的(在憲兵學術月刊看過的樣子…)
LEUK
發表於 2005-7-20 11:58:57
小弟才藝不佳,以下不明白,請學長解釋詳盡,謝大大學長!!!
>Royal Army Adjutant General's Corps> ProvostBranch
(非單獨軍種或兵科,乃建置於皇家陸軍的人事行政參謀下的特殊單位,Provost原意:監管者)
>海軍陸戰隊有Royal Marines Police ,若沒有專職憲兵部隊時,也有所謂的Regimental Police,由單位內遴選合適人員擔任憲兵的角色
>Ministry of Defence Police (MDP),英國在1971年以前三軍是分由不同的政府部門管轄,後來合併成立國防部後,原各單位的警力合編為MDP。MDP是獨立的警察體系,所有MDP人員都是武裝的,負責國防部及相關設的警備任務,也有看守兵工廠、軍火庫、車站、研究單位、美軍基地、眷村、皇家鑄幣廠的單位。另有特殊單位如軍(警)犬隊、刑警隊、特種護衛隊(核武)、女皇造船廠水上警察隊等。
fzkbr
發表於 2005-7-20 12:27:30
Originally posted by LEUK at 2005-7-20 11:58 AM:
小弟才藝不佳,以下不明白,請學長解釋詳盡,謝大大學長!!!
>Royal Army Adjutant General's Corps> ProvostBranch
(非單獨軍種或兵科,乃建置於皇家陸軍的人事行政參謀下的特殊單位,Provost原意:監管者) ...
英國的憲兵制度不像法國是採單一組織分開運用管理的方式。而是在各個需要軍事警察的單位中設立專責部門。
在陸軍(Royal Army)裡,憲兵原本是一個兵科,但是組織調整後,與人事、行政和法務合併為一個司令部下的單位,就是Adjutant General's Corps底下的 Provost Branch(分支)。至於Provost是由Provost Marshal來的,是在憲兵成為正式兵科之前,用來稱呼專責軍紀糾察的高級軍官的官銜,即"監督元帥"之意,後來Provost便常用來當作憲兵單位的名稱。目前的美軍師編制中的師部憲兵官仍用Provost Marshal的名字。
而陸戰隊(Royal Marine)因為不是一個很大的單位,所以不像陸軍有專門的憲兵部隊,但是一但有軍紀糾察的勤務需求時,專業憲兵也許不夠用或是無法支援,那麼就從單位中遴選適合人選(就像糾察隊啦!)擔任臨時憲兵,通常會配帶"MP"臂章作為區別。
MDP就是英軍國防部的警衛部隊,只是相較於我國,同樣的任務常由憲兵擔任,所以順便一提作為比較。MDP除了由國防部遣調執行各項警衛任務之外,女皇所屬設施的部份警衛工作也是MDP的勤務範圍。
希望這樣的回覆能有幫助~:h:a;
[ Last edited by fzkbr on 2005-7-20 at 12:30 PM ]
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2:10:29
谢谢各位的资料。
大陆的武警其实有一部分职能和宪兵一样,前身是50年代初设立的公安部队。而军纪纠察的职能由军队警备区纠察队负责(驻香港部队的纠察为了便于市民识别头盔上也写“宪兵”。
Infantry
發表於 2005-8-9 07:23:46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兵 at 2005-8-4 12:10 PM:
谢谢各位的资料。
大陆的武警其实有一部分职能和宪兵一样,前身是50年代初设立的公安部队。而军纪纠察的职能由军 ...
小兵大大,你的意思是解放軍只有在香港才有憲兵,但實際上就是解放軍的軍紀糾察隊?就你的瞭解這是否也代表了解放軍準備全面將軍紀糾察改稱憲兵?因為參照你另一發文,大陸因為當年日本憲兵的惡行,所以不願用憲兵這個名稱。
關於這一點我到覺得大可不必,否則步兵、砲兵等,豈不是也不該用?何況中華民國在大陸時,就用了憲兵一詞,也一直在台灣沿用。重點應該是看憲兵究竟該執行何種任務。如果解放軍要重設憲兵,我個人覺得很好。中華民國憲兵有很多值得參考之處。
小兵
發表於 2005-8-9 14:23:14
Originally posted by Infantry at 2005-8-9 07:23 AM:
小兵大大,你的意思是解放軍只有在香港才有憲兵,但實際上就是解放軍的軍紀糾察隊?就你的瞭解這是否也代表了解放軍準備全面將軍紀糾察改稱憲兵?因為參照你另一發文,大陸因為當年日本憲兵的惡行,所以不願用 ...
是这样的,但是解放军并没有准备在大陆将纠察改成宪兵,因为毕竟纠察只是宪兵任务的一部分,而解放军并没有一个部队和宪兵一样,宪兵的职责在大陆是很多部门分管(包括军队警备区、政治部和武警)。
我也认为应该有宪兵,否则就像民间没有警察一样。
DDS
發表於 2005-8-20 20:57:10
Originally posted by Infantry at 2005-6-6 08:33 PM:
關於以前大日本帝國時代的憲兵制度,好像有一本書,叫做日本憲兵史。不知誰能找到並擇要介紹一下。畢竟我國憲兵制度是繼受日本憲兵制度,換言之,已消逝的日本憲兵制度是我國這個尚存活的憲兵制度之母,能瞭解日本憲兵史,應該對我國憲兵有所幫助吧!
...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這本書(正式名稱好將叫做日本憲兵正史)是由"全國憲友聯合會"所編的
目前已經絕版
網路上看到的是舊書拍賣(但是好像已經被買走了)
日本的全國憲友會就類似我國的"後憲"組織一樣
是非官方社團
基本上就是當過日本憲兵的都可以參加
(自衛隊警務科不算)
正如我曾經提到的
現在會員大多年紀已高
目前已幾乎沒有任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