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弄下去,或許過個幾年,金字招牌也會褪色到黯淡無光.
還不如在完全毀了之前有尊嚴且體面地卸下..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既然降低標準,那麼將憲兵兩個字改掉換個新的招牌,不要說刺青就算曾經是十大槍擊要犯也無所謂,既然掛了憲兵的招牌就該把忠貞的梅荷志節貫徹到底:) 。 小弟看到國 軍 1 0 2 年 專 業 志 願 士 兵 暨 儲 備 士 官 甄 選 簡 章
裡面註明報考憲兵紋身刺青、疤痕未逾 3 平方公分者(非臉部及其他明顯部位)。
小弟記得之前都是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紋身)。
看來有放寬了.不過 3 平方公分是多大啊..小弟不才 都是吃國防部頭路..薪水差一萬元的工作.
一位已婚的現役憲兵朋友,以前有外宿假,現在被取消,休假時常被招回,還要被盯著跑3千。
一位也是已婚的現役空軍鄰居,常見他自台南基地,開車或搭火車回來,他休假中,不需因勤務而被招回,不需被盯著跑3千。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3-1-6 18:04 編輯 ] 原帖由 忠貞菜鳥 於 2013-1-6 15:0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小弟看到國 軍 1 0 2 年 專 業 志 願 士 兵 暨 儲 備 士 官 甄 選 簡 章
裡面註明報考憲兵紋身刺青、疤痕未逾 3 平方公分者(非臉部及其他明顯部位)。
小弟記得之前都是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紋身)。
...
小弟以為開放刺青男子加入憲兵只是在研擬階段,想不到已成事實,
那說真的,真的沒救了,大家以後多聊聊過去就好了! 我在此鄭重的向那位說要廢除憲兵的立委道歉:drl: :drl:
同時,還希望他若還有能力,再出來大聲疾呼"廢除憲兵"
小弟一定高舉雙手雙腳來贊成,若需要,我願意無薪的替他來宣傳此一提案
看到現在政府對於憲兵的不重視,現役人員的鬆散,未來招募新進人員條件的放縱
倒不如直接裁掉憲兵此一兵科,別讓"憲兵"這一金字招牌毀在那些昏官的手中
"老先生"若地下有知,我相他會流淚吧.........:cry:
:cry:
標準高 勤務重 待遇低 憲兵招募率3成 刺青客擬開放
既然招兵甄選簡章,已經明文確定了!也就是釐定了政策!在此大聲疾呼,也無法改變這既定的事實,我們是狗吠火車!沒路用!回覆 36哨 yiufang 的帖子
報告副排,廢除憲兵+1,並建議國防部將未來的憲兵部隊的"憲兵"拿掉,改成軍事警察(MP),因為憲兵是前人所留下,切勿讓高層把名聲爛尾:T331: 。 當然不贊成, 雖然我身上也有刺青, 但我是退伍十年後刺的, 若現行憲兵選項制度要有程度開放的話; 我提限制刺青以下之類的絕對放行...<文字類>
我是憲兵, 永矢忠貞, 一日憲兵, 終生憲兵, 殺朱拔毛, 反共抗俄, 消滅共匪, 光復大陸, 奉行三民主義, 服從政府領導, 絕不貪生怕死, 姓名血型... 等等, 不然的話; 免談~
<圖案類>
國旗, 國徽, 憲兵徽, 獬豸, 領袖(孫文)總裁(蔣介石)肖像, 父母肖像, 所屬部隊章, 三民主義光輝照大陸圖... 等等, 不然的話; 免談~
以上是我個人想像得到的文字與圖案... 若有其它 "埃迪兒" ... 除了提出您的意見感想看法, 也順便接龍您的 "埃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