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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酒駕攔腰撞上 少校(憲專79年班)活活燒死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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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技佐 發表於 2007-11-4 11:14: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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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02/4/nitp.html
被酒駕攔腰撞上 少校活活燒死車內
中時 更新日期:2007/11/03 04:39 記者: 吳南山卅中縣報導

 海巡署中部巡防局少校鄒清平,二日原本要參加同事家屬的告別式,深怕因此耽誤公事,一日夜晚加班處理公務,在深夜開車回家途中,卻被酒駕的洪以明攔腰撞上,轎車起火,活活燒死在車內。原本要送人上山頭,卻反被人送上山頭,令同事大嘆人生無常。

 警方調查,鄒清平(卅八歲,住清水鎮)前晚十點五十分駕駛轎車,沿中社路由西開往東在港埠路三段路口時,突然被洪以明(廿三歲,住清水鎮)所開的轎車 1569-NC攔腰猛烈撞上,滑行約五十公尺後,鄒清平的轎車起火燃燒,他可能當時已被撞成昏迷,致無法逃生而燒死在車內。

 鄒的轎車燃燒後,中巡局值夜人員聽到聲響與火光,立即投入協助救火,當時他們還不知出事者是同事,而且駕駛人已燒得面目全非,只覺得轎車車牌號碼QN-1285很眼熟,回到隊部查閱資料時,因他的轎車以妻子名義登記,所以初判不是局內人員。

 清水消防隊是一日深夜十一點卅一分將火勢完全撲滅,由於鄒清平的轎車已經燒到車門扭曲變形難以打開,死者屍體一直到二日凌晨零點四十分左右,才被移出,死者妻子在現場哀傷到昏倒送醫。

 中巡局長龔光宇、第三總隊長李佩璘獲知後,連夜率所屬重新回到現場,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事說,鄒清平一日晚上連夜加班,到了晚上十點五十分左右才離開辦公室,離開前還與值班同事聊了一下,未料命運捉弄人,對他原本要送人上山頭,結果卻變成自己也上了山頭,不勝唏噓。

 鄒清平是憲兵專科班七九年班畢業,曾任海巡署近岸巡防艇組長,一年多前才調任中巡局科員,平時負責認真,不曾為了下班耽誤工作。

 肇禍的洪以明並未受傷,但酒測值為一.○九,已超過酒測標準甚多,他供稱,與同樣住在清水的洪得瑋(廿三歲,重傷,右脛、左胸擦傷、兩側寬骨瘀青有血腫、右側肋骨第二節骨折,目前住院中)、李國樑(廿三歲,輕傷)、蔡書維(十八歲,輕傷)及簡杏妃(女、廿一歲,輕傷)等四人,在梧棲某KTV喝酒後,開車送他們回家,沒想到會出事。

 洪以明堅持沒有闖紅燈,車速是有點快,由於現場沒有目擊證人,是否有一方闖紅燈警方還需進一步調查。偵訊後將他以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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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感想:
  雖然-這又是一則令人傷心的消息…但我想,天氣愈來愈冷,大家有時難免會喝點小酒來暖暖身子,但請記住這句老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幸發生車禍的後果,往往是令人遺憾終身、無法彌補的…
ALTIS 發表於 2007-11-4 11:3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的帖子

大好前途 竟被一群酒駕的小伙子 給斷送掉 實在另人惋惜                        
看來酒駕方面 現在的人罰得越重 越多人越想嘗試
aaa0828 發表於 2007-11-4 12:22:16 | 顯示全部樓層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這又是一個血淋淋的真實案例
奉勸各位學長
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划不來的!
cobra5942 發表於 2007-11-4 12:46:22 | 顯示全部樓層
自己的經驗是
尚未有酒測時曾經將一部新車撞上大貨車
車毀人平安.把車修好後不到2年這次被喝醉酒
的人往車尾給撞上去.原地打轉好幾圈.
遇上這2次大車禍,我現在是連喝一杯啤酒之後都不會要開車
平安就是福,喝了酒絕不要逞強要開車.
害人又害己!
燕尾服蒙面俠 發表於 2007-11-4 17:55:11 | 顯示全部樓層
又是一則因喝酒而肇事的事件

這種事件每年 台灣種事發個幾十件 .....

仔細想想  人還真是挺奇怪的   禁止的法規偏要有人去嘗試  

反正我就是不會那麼倒楣的心態

殊不知  喝酒肇事  害人害己啊

軍犬康岳 發表於 2007-11-4 21:46:05 | 顯示全部樓層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明明都已經宣導多年,卻仍是幾乎天天可見,喝酒的人都說自己沒醉,那究竟要到怎樣的狀況發生時才會是醉了呢?我個人只要在外面有活動,只要是我自己騎車或開車,我都堅決滴酒不沾,被罵沒誠意也好,被唸沒意思也好,但是原則如果一旦被破,那接下來要如何堅守己見呢?當然可能是法令規定還不夠嚴檢,都還沒有人會怕,我只要看到相關新聞時,我都很想去建議將這些酒後駕車者,除了屬於公共危險罪的範圍外,另外也來個預謀殺人醉,因為喝了酒本來就是非常容易發生事故,而明知喝酒又開車,那不是已經預謀對路上的用路人產生殺人或傷人意向了嗎?
kuo55130 發表於 2007-11-4 23:00:20 | 顯示全部樓層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大家不要心存佼悻,我也剛剛喝酒回來,雖然小黃漲價了,但為了自已和大家的安全,還是要搭小黃回家,隨叫您要酒喝,不要害人害已
622t 發表於 2007-11-5 04:15:15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的!軍中又折損了一位弟兄了!粉糟糕耶明知道有喝酒就不要開車嘛!又害了一個家庭的破碎!喝酒開車真的有那嚜神勇嘛這次不出事難保下次就一定不會出事情嗎?有時真不知飲酒者的心態就知道要逞強,等到出事了才哭哭啼啼的求家屬原諒,     現在的酒駕罰則實在是給他不夠重,未肇事的就只是扣車  罰款,情節重大者才移送地檢署這也未免太輕了吧!個人覺得應該修改法令看喝超出多少就關幾天這樣應該會有所警惕吧!多被抓幾次應該就會怕了吧!呵呵以上存屬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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