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駕攔腰撞上 少校活活燒死車內 中時 更新日期:2007/11/03 04:39 記者: 吳南山卅中縣報導 海巡署中部巡防局少校鄒清平,二日原本要參加同事家屬的告別式,深怕因此耽誤公事,一日夜晚加班處理公務,在深夜開車回家途中,卻被酒駕的洪以明攔腰撞上,轎車起火,活活燒死在車內。原本要送人上山頭,卻反被人送上山頭,令同事大嘆人生無常。 警方調查,鄒清平(卅八歲,住清水鎮)前晚十點五十分駕駛轎車,沿中社路由西開往東在港埠路三段路口時,突然被洪以明(廿三歲,住清水鎮)所開的轎車 1569-NC攔腰猛烈撞上,滑行約五十公尺後,鄒清平的轎車起火燃燒,他可能當時已被撞成昏迷,致無法逃生而燒死在車內。 鄒的轎車燃燒後,中巡局值夜人員聽到聲響與火光,立即投入協助救火,當時他們還不知出事者是同事,而且駕駛人已燒得面目全非,只覺得轎車車牌號碼QN-1285很眼熟,回到隊部查閱資料時,因他的轎車以妻子名義登記,所以初判不是局內人員。 清水消防隊是一日深夜十一點卅一分將火勢完全撲滅,由於鄒清平的轎車已經燒到車門扭曲變形難以打開,死者屍體一直到二日凌晨零點四十分左右,才被移出,死者妻子在現場哀傷到昏倒送醫。 中巡局長龔光宇、第三總隊長李佩璘獲知後,連夜率所屬重新回到現場,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同事說,鄒清平一日晚上連夜加班,到了晚上十點五十分左右才離開辦公室,離開前還與值班同事聊了一下,未料命運捉弄人,對他原本要送人上山頭,結果卻變成自己也上了山頭,不勝唏噓。 鄒清平是憲兵專科班七九年班畢業,曾任海巡署近岸巡防艇組長,一年多前才調任中巡局科員,平時負責認真,不曾為了下班耽誤工作。 肇禍的洪以明並未受傷,但酒測值為一.○九,已超過酒測標準甚多,他供稱,與同樣住在清水的洪得瑋(廿三歲,重傷,右脛、左胸擦傷、兩側寬骨瘀青有血腫、右側肋骨第二節骨折,目前住院中)、李國樑(廿三歲,輕傷)、蔡書維(十八歲,輕傷)及簡杏妃(女、廿一歲,輕傷)等四人,在梧棲某KTV喝酒後,開車送他們回家,沒想到會出事。 洪以明堅持沒有闖紅燈,車速是有點快,由於現場沒有目擊證人,是否有一方闖紅燈警方還需進一步調查。偵訊後將他以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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