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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關榮民證遲到二十年及三年半可領退伍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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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哥 發表於 2010-9-1 21:25: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班仔182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就是憲校期間有爭議,我聽過『軍校兩年算一年』那這樣算的話,一年變半年,半年變一個月,我們也不用一個月啦"幾肛"(一天)就好,就逾三年囉!

"gay夠幾肛轟娘娘"(一陣風而已)   
 樓主| 張雍鐸 發表於 2010-9-1 23:52:57 | 顯示全部樓層

三年半可領退伍金之法律依據

憲兵三年半役期沒有領到退伍金是依《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一條:「士官退伍時之給與如左:一、服現役未逾三年者,不發退伍金。」該法明定是「服現役」非「服士官役」未逾三年者,不發退伍金。憲兵司令部或相關單位法條認知值得討論?故不適用同法第三條士官起役日三年半預士班未逾三年不發退金法條。正確應適用第21條第二項、服”現役”逾三年以上未逾二十年者,按服”現役”實職年資,憲兵三年半屬”現役”應給與退伍金才適當。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三條:「常備士官,自任官之日起役,預備士官,自授給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之日起役,其服役區分如左:「一、現役,以在營任士官職務者服之,至依法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或除役時為止。」
本法條說明常備、預備士官起役、停役、…除役,明確定義士官之「現役」時間計算法,非否定士官任官前「非現役人員」之依據,不能因此法而推論士官自任官起役前、自授給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之日起役前之身份非”現役”。
憲兵志願役3年半役期之前算法:在憲兵學校半年屬學生非現役人員不成立如下說明:
據《兵役法》第十二條:「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在教育期間,依其在學時之階級為現役士兵或現役士官,其服役依軍事教育之所定」,該法明定軍事教育單位有權定義受其教育者之服役情形。憲兵學校是軍事教育單位,符合「接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在教育期間其服役(身份)依教育單位所定」。故在《憲兵學校七十三年度預士(專科)學生班招生簡章》第十四條、其他項所載
「(一)經錄取人員如徵集對象者,依規定申請延期徵集,入學後辦理現役人員登記。」憲兵學校應辦理現役人員登記而未辦理,該事件雖距今已有十多年也不受退伍金五年法定追溯期之限制,法定期限之起算日應以「當事者知道日起計」。
就算不依招生簡章入學後辦理現役人員登記,也應依《兵役法》第十三條:「受軍官、士官教育者,因病或其他事故不能完成應受教育時,仍依法服行其應服之兵役,其已受教育時間,得折算為應服『現役』時間。」因故不能完成教育者都「得折算『現役』時間」,何況教育期滿者,豈有連一天都不能折算”現役”的道理?
綜合上述理由,憲兵三年半預士班弟兄依法可請領退伍金及求償相關損失。以上詞不達意、表達不圓滿處或有更好的法條、証據時,懇請諸學長指正共利憲兵三年半弟兄。

[ 本帖最後由 張雍鐸 於 2011-2-17 21:51 編輯 ]
班仔182 發表於 2010-9-2 01:56:2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1哨 生哥 的帖子

你說的是軍職轉公務員後.在算服務年資.
因為關係到退休金的福利
所以跟我們扯不上邊
 樓主| 張雍鐸 發表於 2010-9-2 09:19:47 | 顯示全部樓層

榮民證可配眼鏡福利

報告諸學長:

 憑榮民證可免費配一付「老花或近視眼鏡」之福利,在【福利中心眼鏡部】,若有需要配鏡詳細地址者,請賜告E-mail,末學收信後將回寄予您。我的信箱hiend666@yahoo.com.tw

[ 本帖最後由 張雍鐸 於 2010-9-2 09:54 編輯 ]
張致華 發表於 2010-9-2 21:57:3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2哨 張雍鐸 的帖子

報告學長
你法條的看法好像有誤
現役的定義:法搖上註明是以任官令日期起算
就算以任官令起至至退伍令日期止
永遠都不會逾三年的
憲兵學校的身分是學生,不符合士官任用條例退伍給付
憲校的現役是指:具有軍人身分
現在的軍校生已無具備現役軍人的身分

學長們!我們不是沒有努力過,依照法令確實未達"逾"三年
論壇的先進學長學弟們,很早就有討論的話題了,不然!
退伍令被改得亂七八糟,事件才會曝光

學長們不必刻意鑽研某自某句的關聯性,今天只敗在"逾"字而已
應該換個方是考慮:退輔會是包含軍校年資(入伍始計)至退伍
士官服役條例以任官令始計,兩者最大不同的計算方式
 樓主| 張雍鐸 發表於 2010-9-5 17:01:27 | 顯示全部樓層

退輔會主委的答覆

台端99年9月3日致本會主任委員電子信箱敬悉!所提問題,說明如下:
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0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所稱榮民,指領有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發之中華民國榮譽國民證或義士證之人員」,查台端於99年8月16日領有榮民證,故中央健保局據以憑辦台端加入健保第六類第一目榮民身分,嗣後由本會補助台端健保費,如未加保於「無職業榮民」投保類別,則不符預算規定,是項保費欠款無法追溯補助,尚請見諒。
二、建請台端即日起攜帶榮民證、身份證、健保IC卡、戶口名簿及私章逕向鄉鎮市區公所更正為「無職榮民」投保類別,以維護日後權益。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電子信箱敬啟
wa0519 發表於 2021-7-30 13:48: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軍資年資查證,我189期年資共計三年5個月又19天,預計113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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