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領榮民證,也不是退輔會主要宣導項目,我不是幫退輔會講話
而是真正主要的承辦對象是咱們本部(憲令部),在國防法未修正之前
憲兵屬參謀本部管轄單位<咱們退伍令>不都是國X退字嗎<官防蓋的是參謀總長>
上面單位沒通知可以辦理<有誰會知道呢>,現在憲令部有人事軍務處
也是沒有宣導可以請榮民證,幾乎所有的訊息都是論壇會員所發布的
看看(三年半的福利來了)所有文章可見端倪,再回頭瞧瞧咱們的人事軍務處
不是說前憲後憲都一線嗎?地區後憲組織可有收到三年半士官可以辦理榮民證的發文
也是沒有!因為你退伍了!關我屁事,有時候想想~~
這個人事軍務處我就想不懂,明明就有法條,做個順水人情也不幹
行個文有那麼難嗎?又不是它發榮民證的,不知道這樣會很難嗎?????
為什麼其他軍種四年官預都有榮民證,憲兵卻沒有,憲令部軍務處也可以幫忙爭取
就算退伍了歸後備司令部管轄,也可以發文輔佐如何辦理相關事項
該爭取的就該幫忙爭取,有時候一個小動作,會讓很多人銘謝在心
也可以顯現這個團體是不分前後,是有凝聚力是有向心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