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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歷任憲兵司令小故事--羅楊鞭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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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愚 發表於 2011-12-27 11: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8243|回覆: 9
羅楊鞭中將由台灣省警務處長卸任後,接任為第十一任憲兵司令職務,當時筆者還是情報處上尉參謀,印象比較深刻有兩件事。# v' h% ^9 d' S/ F6 z5 l
羅司令習慣用禿筆批示公文,內管處購買集大莊最好、最貴狼毫筆,司令在用筆之前,親自以剪刀將筆鋒剪掉才用;案子在簽稿書寫「楊鞭」兩字表示同意,禿筆簽上筆劃多的名字,看起來就像兩團大黑墨汁滴在紙上,難以辨識這還算是好的。萬一加注了司令個人意見,任誰也看不出到底是什麼意思,處長端著簽呈親自當面請示時有所見。
5 C* E2 N1 r. B1 |- M( v清楚記得筆者曾簽某重要案,逐級上呈經科長、副處長、處長,副參謀梁0荷少將有意見,加簽「基於某因素擬不准」,結果司令批示「不准不准  楊鞭」,案件回到手上只好歸檔;隔了兩個月後司令問及此案辦理情況,急忙調出案卷隨著處長面報司令未辦,司令看完批示不怒反笑:「嘿!我的不准是批復參謀長加簽不准,意思就是准情報處所簽,快點辦。」5 b: X- |, M7 m6 t& b
哎!批示不明確,參謀難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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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liao 發表於 2011-12-27 22: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 o& f3 n  D/ V2 z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k" W2 k2 T& r! f5 u! b% ~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 @6 W& T* A" [% K6 W+ t, t
wenrin 發表於 2011-12-27 23:24: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這"不准不准"看起來有兩種不同的意思,一是說"不能不准"--也就是"准",二也可以解釋不准兩次,是大大的"不准"。...真是...語意不清,難以猜測.../ f! v2 v" I7 ]0 T. D4 o) ]
. f1 \$ y" n9 W: _/ O1 B" O) X
現在不會有人這樣批公文了,准或駁都應該會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主管寫的不清不楚,那可能正好會給底下的人大作文章,因為,我可以說我解讀中文字句的意思就是那樣,你的意思到底是如何,既然可以有各種解釋,我當然是採取對我有利之意思表示執行。
, M) D; y4 m) T( ~
4 J  U3 c# }* E" l5 p這位將軍這樣批,呵...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他的文字造詣...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0:3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wenrin 的帖子

其實高司幕僚作業公文上簽有一定流程,參謀擬稿簽章-->科長核稿簽章-->副處長-->--處長-->副參謀長-->參謀長-->副司令-->司令核定後;反向流程回到參謀手裡由科長督導執行,科長也以為司令不同意所造成疏失,語意不明司令官也不好責備. q: `' b4 M  s: B1 B

3 i( l9 }; ~7 X" ?+ q[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1-12-28 09:36 編輯 ]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9:3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11-12-27 22:38 發表
  ~- x3 O4 x" Z6 P6 p  }& y! C
) ?% Z0 [( W# Z% N+ V0 z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d9 s, k% P% h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 b6 n8 c( C1 u  A) ^/ i1 L% y' m
3 u; h9 K4 C; _9 v% I
還好不是急迫性案件,要不然還不知道哪個人要當替死鬼
asun 發表於 2011-12-29 08:14: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請教副座:
: O. x$ u5 x7 v" C, _+ \) m: k; y% x0 r6 X8 W, P' T
您在當參謀時寫簽稿時,一定看過無數長官的批示。
: \; W, k$ N* N* t2 H$ ^1 h3 M不同的長官有不同的習慣,比方說,批「閱」、「悉」,或者只簽名,或者簽名的字體大小,也許就代表了不同的意義,您可否再開示幾個例子?多謝。) n& Q6 L: u( D3 B2 S6 L
訪客,本文章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20 才可以瀏覽,你目前積分為 0
Lemis 發表於 2011-12-29 09: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跟小小孩講話沒有兩樣$ J' p$ Z  M/ `. u/ e# S
大人要小小孩做什麼 小小孩耍性子會說不要
& Y0 r- r  _' @7 k這時候大人如果說不要不要的話 小小孩往往會反應不過來而傻眼
8 ]. P8 p( h- S% N" d1 ~譬如說 大人叫小小孩吃飯 小小孩說不要
2 g' r  g3 h3 l: F大人說 那麼不要不要吃飯 其實意思還是要吃飯
5 c, M. V% k- t2 P7 v8 N小小孩就搞不清楚是要吃飯還是不要吃飯了$ O1 D) `3 I: ~: m- U5 T( e/ m  O

  P3 y  H5 X  }+ P3 D7 H# K嚴肅的公文裡面出現這種批示 不禁令人莞爾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9 09:48:1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哨 asun 的帖子

「閱」、「悉」、「簽名」多用於例行、專題、成果報告,若有提示則加眉批。& x7 f! m4 B) U) y! L: J
高司幕僚作業嚴謹需展示主官意志,屬決策或重大案件簽稿需由最高首長決行,「簽名」、「可」、「如擬」、「速辦」最是常用;後續文書擬稿上呈,依授權由參謀長以下主管階層,則僅能以「如擬」代行;字體大小謹是主官(管)習慣並沒有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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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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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 發表於 2011-12-30 12:03:26 | 顯示全部樓層
早年陸勤部司令批示公文更是經典,一張簽呈只批了一個字,參謀們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經由高人指點後才知道是大可不必,果然是官大學問大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30 16:45: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mouse 的帖子

高司文書作業是有嚴謹「文書作業程序手冊」作規範,類似批示大【可】謂之【不必】實屬趣談,聽聽就好不可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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