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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歷任憲兵司令小故事--羅楊鞭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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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愚 發表於 2011-12-27 11: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8666|回覆: 9
羅楊鞭中將由台灣省警務處長卸任後,接任為第十一任憲兵司令職務,當時筆者還是情報處上尉參謀,印象比較深刻有兩件事。) `: v% u$ F# h7 {" W0 a6 E6 N
羅司令習慣用禿筆批示公文,內管處購買集大莊最好、最貴狼毫筆,司令在用筆之前,親自以剪刀將筆鋒剪掉才用;案子在簽稿書寫「楊鞭」兩字表示同意,禿筆簽上筆劃多的名字,看起來就像兩團大黑墨汁滴在紙上,難以辨識這還算是好的。萬一加注了司令個人意見,任誰也看不出到底是什麼意思,處長端著簽呈親自當面請示時有所見。3 f2 j( w7 i/ T! H
清楚記得筆者曾簽某重要案,逐級上呈經科長、副處長、處長,副參謀梁0荷少將有意見,加簽「基於某因素擬不准」,結果司令批示「不准不准  楊鞭」,案件回到手上只好歸檔;隔了兩個月後司令問及此案辦理情況,急忙調出案卷隨著處長面報司令未辦,司令看完批示不怒反笑:「嘿!我的不准是批復參謀長加簽不准,意思就是准情報處所簽,快點辦。」4 Y5 Y% d8 q4 U: Q6 h1 _
哎!批示不明確,參謀難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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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liao 發表於 2011-12-27 22: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8 }. g. G8 V: k) s5 k& w
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_9 ~9 O6 B! s) D% ?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n4 d# U9 Y  z! H0 v6 r
wenrin 發表於 2011-12-27 23:24:0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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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准不准"看起來有兩種不同的意思,一是說"不能不准"--也就是"准",二也可以解釋不准兩次,是大大的"不准"。...真是...語意不清,難以猜測...
( x0 \0 B3 Y2 G3 ]# i) R# K5 `6 o  N: u; w
現在不會有人這樣批公文了,准或駁都應該會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主管寫的不清不楚,那可能正好會給底下的人大作文章,因為,我可以說我解讀中文字句的意思就是那樣,你的意思到底是如何,既然可以有各種解釋,我當然是採取對我有利之意思表示執行。8 P1 }& }; R4 z1 N4 G* S. d6 Y

7 Q, _7 i% N  ~3 e8 M4 P# @/ M! \這位將軍這樣批,呵...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他的文字造詣...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0:3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wenrin 的帖子

其實高司幕僚作業公文上簽有一定流程,參謀擬稿簽章-->科長核稿簽章-->副處長-->--處長-->副參謀長-->參謀長-->副司令-->司令核定後;反向流程回到參謀手裡由科長督導執行,科長也以為司令不同意所造成疏失,語意不明司令官也不好責備  E- b  n) }3 z9 T8 m' h. d- }
- C/ ?5 N3 t* }& q6 f
[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1-12-28 09:36 編輯 ]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9:3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11-12-27 22:38 發表 6 ^  U  r" |% Q5 F) n. q

- ]; H1 V. X7 r- Z; e: o5 a6 ~9 D5 i5 E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9 x; o; y% v7 Z1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 C( V% `5 D5 C* H0 }

) W; F" v$ i" A* w還好不是急迫性案件,要不然還不知道哪個人要當替死鬼
asun 發表於 2011-12-29 08:14: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請教副座:! S, i& m) n5 Q6 `# |
$ c! b! L6 k/ Z( h2 E
您在當參謀時寫簽稿時,一定看過無數長官的批示。
* d0 m6 j- E% h4 t. Y8 E- x) m不同的長官有不同的習慣,比方說,批「閱」、「悉」,或者只簽名,或者簽名的字體大小,也許就代表了不同的意義,您可否再開示幾個例子?多謝。
- U4 j* Z( J$ I  n+ l: ]
訪客,本文章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20 才可以瀏覽,你目前積分為 0
Lemis 發表於 2011-12-29 09: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跟小小孩講話沒有兩樣/ w' |+ r& |8 l) N# ^) G! h+ P
大人要小小孩做什麼 小小孩耍性子會說不要
$ s9 M0 N/ T' _$ n; a* G/ d5 o& S- B這時候大人如果說不要不要的話 小小孩往往會反應不過來而傻眼
% q* a' P7 N' {' l+ l- Y譬如說 大人叫小小孩吃飯 小小孩說不要
! ~: b% t: v: n3 z# b0 s( Y9 N大人說 那麼不要不要吃飯 其實意思還是要吃飯, V6 g  G% ]& N, F! {+ Y
小小孩就搞不清楚是要吃飯還是不要吃飯了  H$ v2 n% |" I" f# t- Z& E! D
2 i* Q0 u4 _2 k. u9 L3 _* e% j
嚴肅的公文裡面出現這種批示 不禁令人莞爾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9 09:48:1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哨 asun 的帖子

「閱」、「悉」、「簽名」多用於例行、專題、成果報告,若有提示則加眉批。
4 p4 x+ N  O* P# e! D/ ~高司幕僚作業嚴謹需展示主官意志,屬決策或重大案件簽稿需由最高首長決行,「簽名」、「可」、「如擬」、「速辦」最是常用;後續文書擬稿上呈,依授權由參謀長以下主管階層,則僅能以「如擬」代行;字體大小謹是主官(管)習慣並沒有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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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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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 發表於 2011-12-30 12:03:26 | 顯示全部樓層
早年陸勤部司令批示公文更是經典,一張簽呈只批了一個字,參謀們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經由高人指點後才知道是大可不必,果然是官大學問大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30 16:45: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mouse 的帖子

高司文書作業是有嚴謹「文書作業程序手冊」作規範,類似批示大【可】謂之【不必】實屬趣談,聽聽就好不可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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