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決定吧: C) u# ^%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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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文學頗有底子,或是常常瀏覽文章的人,肯定對這個標題一定不陌生,不錯!劉墉曾寫作時曾以這個名字為題,而其內容大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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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l; [/ v- F2 [" W劉墉他們將要搬家,而全家人都忙著打包東西,他的兒子當然也不例外,而他兒子曾詢問爸爸(劉墉)該不該將書打包帶去新家,而劉墉說了一句話『自己決定吧!』這一句話不單只是將問題還給了兒子,更重要的是經過劉墉的解釋,這句話還隱含著人長大後將開始會有越來越多的權利(決定權),而當你擁有並且運用這些權利時,你也附帶著責任,必須對自己所決定的事情負責。. u5 \0 ]. G% u/ v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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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這篇文章主要的目的並非要拾人牙慧,而是還跟大家談談我們手上的權利(決定權),我們有的決定權其實很多,打從食衣住行…等我們幾乎都能決定,然而當我們的權力越來越多,我們是不是任意的將這種權利(決定權)交給了別人,或許我們不認為這些權利不易得,而覺得無所謂。 w2 S& y/ p4 z- F4 p% H; V"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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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都好!」、「你認為好就好!」,這些話是不是早已成為我們的口頭禪,而我們未必能發現這些話有時卻帶給我們自己傷害,或是不愉快,而非我們原本所想的能夠簡單、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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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來說,〝心情〞這種東西,往往是常被我們忽略的一種權利(決定權),我們其實已經不自覺的將這種權利,利用我們所謂的『口頭禪』轉交給了別人。( K9 M5 ^! b" J8 O,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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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憤怒、悲傷,其實這些情緒我們都能決定,或許你想說「還不都是那個人(事)…」,是的!如果沒有那些可惡的人(事)來干擾我們,就不會有生氣、悲傷…等負面的情緒,但是換個角度想想,同樣罵人的一句話,為什麼在樂觀的人眼裡卻不值得有所反應,不是他們高明,而是他們將情緒的決定權緊緊握在手中,你如果能夠想開,而那句話或許對你來說就不怎麼樣,即使你生氣了、悲傷了,那你仍可以決定自己要這樣下去多久?一分鐘?一小時?還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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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我寫到這裡有人已經豁然開朗,我們常常抱怨、抗爭自己的權利受損、被剝奪,但是我們何曾想過輕易得到的決定權,卻被我們轉交給別人,讓別人來決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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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妳)過的不愉快,是不是該想想,何時應該將寄放在別人手中的決定權拿回來,讓『自己決定吧!』7 r: |: j9 e$ v( C3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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