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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消息] 跟大家說一件11月19號台中生存發生的重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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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tt8 發表於 2006-11-20 09:23: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5480|回覆: 2
如果是台中玩家應該都知道春X商社吧!
昨日我們在某個眷村跟他們玩!想不到他們平日皮∼∼∼就算了!
玩最後一場的時候竟然拿槍托正面蓄意重擊別人的鼻樑= =+害那個人險些失明.外加縫了很多針!又把人家花了大錢買的槍給折斷!而且下場的時候兇手還不認錯!春X商社那邊的居然還在那邊惡言相向!這樣被害人當然很火阿!說要驗傷告那個人!想不到那個欠OO又XX的兇手居然嗆說要花30萬叫人幹掉被害者!!!這還有道理嗎?
PS:被害者與春X商社一點仇恨都沒有
被害人台中玩家:便X爸←聽說過的就請去打電話慰問一下吧!真的傷的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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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生 發表於 2006-11-20 09:49: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gtt8 於 2006-11-20 09:23 發表
如果是台中玩家應該都知道春X商社吧!
昨日我們在某個眷村跟他們玩!想不到他們平日皮∼∼∼就算了!
玩最後一場的時候竟然拿槍托正面蓄意重擊別人的鼻樑= =+害那個人險些失明.外加縫了很多針!又把人家花了大錢買的槍給折斷!而且下場的時候兇手還不認錯!春X商社那邊的居然還在那邊惡言相向!這樣被害人當然很火阿!說要驗傷告那個人!想不到那個欠OO又XX的兇手居然嗆說要花30萬叫人幹掉被害者!!!這還有道理嗎?
PS:被害者與春X商社一點仇恨都沒有
被害人台中玩家:便X爸←聽說過的就請去打電話慰問一下吧!真的傷的很重

您已違反論壇規定
[box=white]第八條 (提醒)
會員發quote]◆表之言論,於標題中,出現「拜託」、「請問大大」、「新手疑問」、「急件」、「分享一下」,或其他無法從標題看出文章大意之用語者,管理員得逕行修改,或先以短訊息或於討論區版面提醒之。

前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亦適用之:

一 會員使用orz、kuso,或其他非漢字之次文化文字(所謂火星文、顏文字、注音文)者
二 會員發表之言論,雖未侵犯著作權,但未附來源者。

且您的發文真如是當事人嗎?如不是應提供資料出處
此篇內容已違反規定[/box][box=white]
◆第九條(警告)

會員經管理員為前條之提醒,仍不改善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並得鎖定回覆:

一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之言論。
二 發表色情言論。
三 發表令人心生恐懼之言論。
四 發表歧視性之言論。
五   發表人身攻擊或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
六 發表涉及民族主義之言論。
七 發表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之言論。
八 發表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之言論。
九 發表其他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關之政治性言論。[/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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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遵守論壇規定並邀請您區查閱規定,謝謝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
寧安 發表於 2006-11-20 10:35: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gtt8 於 2006-11-20 09:23 發表
如果是台中玩家應該都知道春X商社吧!
昨日我們在某個眷村跟他們玩!想不到他們平日皮∼∼∼就算了!
玩最後一場的時候竟然拿槍托正面蓄意重擊別人的鼻樑= =+害那個人險些失明.外加縫了很多針!又把人家花了大錢買的槍給折斷!而且下場的時候兇手還不認錯!春X商社那邊的居然還在那邊惡言相向!這樣被害人當然很火阿!說要驗傷告那個人!想不到那個欠OO又XX的兇手居然嗆說要花30萬叫人幹掉被害者!!!這還有道理嗎?
PS:被害者與春X商社一點仇恨都沒有
被害人台中玩家:便X爸←聽說過的就請去打電話慰問一下吧!真的傷的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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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勿使用顏文字, 謹言甚行為上.

2) 此事件雖與本論壇無直接關聯, 但因您已貼於本論壇版區; 本版區管理員基於實事求是原則; 現在時刻正在查證中, 將由本區管理員後續澄清一切情況回報.

現謹念您屬新會員及熱心公訴, 在本版區管理員澄清之前; 在下謹先依版規律法, 予以鎖定回覆, 以免造成更多誤會, 敬請查照, 諸多不便, 敬請見諒, 謝謝!


摘錄版規

(以上略)

◆第八條 (提醒)
會員發表之言論,於標題中,出現「拜託」、「請問大大」、「新手疑問」、「急件」、「分享一下」,或其他無法從標題看出文章大意之用語者,管理員得逕行修改,或先以短訊息或於討論區版面提醒之。

前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亦適用之:

一 會員使用orz、kuso,或其他非漢字之次文化文字(所謂火星文、顏文字、注音文)者。
二 會員發表之言論,雖未侵犯著作權,但未附來源者。

◆第九條(警告)
會員經管理員為前條之提醒,仍不改善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並得鎖定回覆

一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之言論。
二 發表色情言論。
三 發表令人心生恐懼之言論。
四 發表歧視性之言論。
五   發表人身攻擊或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
六 發表涉及民族主義之言論。
七 發表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之言論。
八 發表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之言論。
九 發表其他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關之政治性言論。

違紀警告,得併扣憲金或積分。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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