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槍決勤務(一):2 h o( I9 N6 O0 B |
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一日,總統府發發佈一項軍事將領的異動消息,原國防部部長高魁元將軍調任總統府擔任戰略顧問,國防部部長一職由參謀總長宋長志將軍擔任,參謀總長一職由陸軍總司令郝柏村將軍擔任,並昇為陸軍一級上將,陸軍總司令一職由金門防衛部司令官蔣仲苓擔任,並昇為陸軍二級上將,金門防衛部司令官一職由六軍團司令官許歷農擔任,並昇為陸軍二級上將,當此消息一發佈後,連上就有所警覺,果然謝少尉也在當日七十年十二月一日押回金門,連長並在一日晚點名上宣佈,本來連長要當執行槍決的槍手,因連長將要結婚放棄擔任此任務,徵求連上弟兄和分遣單位弟兄來擔任,當場連上弟兄沒有志願擔任此勤務,晚點名結束後,回到士官寢室,準備宵夜(火鍋),等火鍋準備好之後,也去請連長過來一併宵夜,在酒酣耳熱中連長又提起槍決此事,並詢問在場人員,連上弟兄那位比較有那個膽量擔任,當場也不敢表示意見,在場人員也默不作聲,慢慢的食用火鍋,連長見在場人員均無表態,連長表示如果連上無人志願擔任此勤務人員的話,就由你們士官來擔任,為了不讓連長為難,在酒酣耳熱中就答應連長由我們三個來擔任此勤務人員,常士班李x民、我同學張x春及本人來擔任槍決勤務槍手......................................待續
執行槍決勤務(二): ! i. L* K# E S5 s1 ?# D第二天三人聚集在一起,猛搖頭哈哈大笑,三人多是第一次擔任槍決勤務槍手,多是沒有經驗,三人就聯袂去找連上士官長請教,士官長也很樂意教導我們三人,士官長建議近距離不要使用步槍,最好使用卡賓槍,到刑場時不要與死刑犯照面,等死刑犯由押解憲兵到達定位時,你們三人才進場,每人身上帶二個銅板,當醫官宣佈死刑犯已經斷氣了,丟下那兩個銅板並默念死刑犯名字和一路好走,然後頭也不回一路就走,領到的紅包時紅包袋離開執行現場後火化,內裝的錢要花光不得留下半毛錢,執行完畢後要回連上時不得照原路回來,執行槍隻執行前後多要祭拜,執行回來第一件事要馬上盥洗,盥洗後才能做其他的事,執行所穿著衣服均要馬上清洗,聽完士官長所教授經驗談,三人約定要記住每個環節,並互相的提醒,借卡賓槍為執行槍隻,三人一起到連長室報告,由連長出面去協調借用......................................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