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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若您自己心臟病突發時怎麼辦!(網路誤傳,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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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光 發表於 2007-4-6 10:3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1540|回覆: 10
[box=yellow]fire409:網路流傳錯誤訊息,勿用[/box]







請參考fire409學長6樓解說

[ 本帖最後由 阿光 於 2007-4-30 19: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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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3貢獻 0 收起 理由
fire409 -2
417T阿杜 + 1 這個好
MP508刀 + 1 感謝您提供資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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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ka 發表於 2007-4-6 11:24:36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學長
小弟眼拙
一看到時以為是「弟小老婆」...................
咳∼我自己旁邊撐著去
ALTIS 發表於 2007-4-6 20:14:5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阿光 的帖子

學長提供這心肺復甦術
不錯 喔
當真的遇到時 這可是唯一自救的方式
MP119 發表於 2007-4-23 21:38:58 | 顯示全部樓層
嗯!不錯這是學校老師沒教的
學起來萬一不幸遇到時可自救
改天ENT復訓時再考考教官
黑狗兄 發表於 2007-4-23 23:05:21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fire409 發表於 2007-4-24 01:56:45 | 顯示全部樓層
看了此篇真是氣炸了!到現在是越想越氣。因為這是錯誤的觀念。


一、根據中華民國台灣醫學會,在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一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在網路上所公布的研究報告台灣的冠狀動脈心臟病報告所述,台大醫院的統計資料顯示急性心肌梗塞發作時,60%有典型的胸痛,23.1%胸痛為非典型,而15.4%則無胸痛。其餘主要症狀為盜汗、呼吸困難、嘔吐、頭暈、噁心、虛弱,及四肢冰冷。心電圖顯示以前壁心肌梗塞最多,有54.7%有心律不整,如頻繁心室早期收縮、心房顫動或細動、完全性心臟傳導阻斷、及心室內傳導障礙等、心室性心搏過速、及心室細動等。

  心臟衰竭比率為20.2%至35.2%,心因性休克之比率為4.5%至5.9%。全部104名急性心肌梗塞患者中有21名死亡,死亡率20%。而前壁心肌梗塞群中其死亡率為27%,如併發傳導阻礙則死亡率為38%,多死於休克、心臟衰竭、或心室不整律。而其全部33名急性下壁梗塞群中僅2名死亡,死亡率6%。

二、急性心肌梗塞發生時,會突然暈倒的原因以心因性休克、心臟衰竭及心室率不整為主,依上述資料推算,雖然發生率為30%左右,但是會在數秒鐘內昏倒的總機率,應該小於15%。

三、萬一發生急性心肌梗塞時,確實要保持冷靜,以避免增加心臟負擔,而加重梗塞症狀。深吸氣是正確的,因為深吸氣可以讓血液多留一些在肺臟內,減少心臟的負擔;但是不停的咳嗽,在臨床或生理學的依據理論較薄弱理論上應該是避免用力咳嗽,以免心跳加快,而增加心臟負擔較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深吸氣後憋氣,臨床上稱為Valsalva Maneuver,這樣做一方面減少流回心臟的血液,一方面可以刺激副交感神經活化,而降低心跳速率,減少心臟負擔,同時減低心率不整的發生率。

四、靠深呼吸來按摩心臟的說法,在臨床或生理學的依據理論也很薄弱,因為肺臟本身是柔軟的,深吸氣後膨脹的大小也是固定的,深呼吸可以改變氣體的進出量,以及血液的流量,但是,對心臟的擠壓效果,可能十分有限。心肺復甦術所教的心臟按摩仍以體外心臟按摩為主,必須有一硬物,如木板或地板置於背後做為支撐,加上前胸的力量按摩,才可能有效擠壓心臟。因此,理論上心臟病發作時,要進行自我體外心臟按摩術,幾乎是不可能。

五、建議是平日多關心自己的心臟,有不舒服要盡早就醫,好早日得知是否有心臟疾病,如果已經發生心臟疾病,一定要遵照醫囑服用藥物或治療,以減少心臟病突發的機會;平日車上或辦公地點,最好也準備一些心臟病急救藥物,如硝化甘油(舌下含片)等,以備不時之需。萬一不幸發生時,趁還清醒時要儘速求救,若是在塞在車上建議趕快下車求救,或用手機求救,會來得實際一些。
wsw968 發表於 2007-4-24 02:24:5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 fire409 的帖子

報告學長:
      那...這篇還能留嗎?留下來不是要我們這些死胖子的命嗎? 開版那麼大的圖形字樣,您只是一行網路謠言,不太好吧!!看能不能在圖形中修改或是以此為題另開正確版面比較好吧!!
MP119 發表於 2007-4-24 21:54:3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 fire409 的帖子

真的像學長說的,那這篇應該要刪除,以免造成反效果,自救不成反而病情加重或死亡
fire409 發表於 2007-4-25 02:41: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P119 於 2007-4-24 21:54 發表
真的像學長說的,那這篇應該要刪除,以免造成反效果,自救不成反而病情加重或死亡

我認為不用刪除,對於網路流傳錯誤訊息可作為為警惕之用。
 樓主| 阿光 發表於 2007-4-30 19:38: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 fire409 的帖子

學弟真是罪該萬死,
感謝fire409學長的糾正!
那就留著警惕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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