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提問] 中獎了!我被教召了……!

[複製連結]
kamcar 發表於 2007-4-30 21:05:02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恭喜中獎了
就當去那裡過五天規律的生活
但分發到迫砲營總不會要跳砲操
還是不要想太多記得回來分享你的心得
 樓主| za3936 發表於 2007-4-30 21:16:14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各位學長的關心與解說!!!學弟我大致上知道了!! 老實說從以前就聽說成功嶺很大,但是沒親自去過!!!不知道去教召會不會真的就像度假一樣!!不過能過五天生活作習正常的生活,感覺也很不錯!!雖然不能回憲兵的營區真的覺的蠻可惜的!!但是能去陸軍的營區逛逛,感覺好像也蠻不錯的!!
a855979 發表於 2007-4-30 21:20: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za3936 於 2007-4-30 21:16 發表
感謝各位學長的關心與解說!!!學弟我大致上知道了!! 老實說從以前就聽說成功嶺很大,但是沒親自去過!!!不知道去教召會不會真的就像度假一樣!!不過能過五天生活作習正常的生活,感覺也很不錯!!雖然不能回憲兵的營 ...

退伍12年不知道教召的滋味.
但是希望好好的去享受那5天難得的公假假期吧..
恐龍 發表於 2007-4-30 21:56:36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好喔!
退伍到現在快14年了
都沒有"教召"或"點召"
從來也都不知道那種感覺
回來的時候
請記得寫多一點的心得
好讓我"聞香聞香"
瘋狗 發表於 2007-4-30 21:57:34 | 顯示全部樓層
真好!!小弟87年退伍就沒再被教召點召過了!!誰來點召我依次呀!!我也想回去摸摸槍呀 !!!
liaobrush 發表於 2007-4-30 21:58:59 | 顯示全部樓層
真的好羡慕有可以去教召的機會,退伍11年了,從來也沒去過。

只有去過一次憲校點召,再來就不知道什麼召了。


















忠貞504T  320B 2C
mp464t 發表於 2007-4-30 22:17:48 | 顯示全部樓層
學長們可能不知道吧
我們郵差教召 點召都不用
因為工作的關係
我們主管機關(交通部)
會行文國防部
所以我們兩樣都不用去.....
LeoSheen 發表於 2007-4-30 22:37: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za3936 於 2007-4-30 21:16 發表
感謝各位學長的關心與解說!!!學弟我大致上知道了!! 老實說從以前就聽說成功嶺很大,但是沒親自去過!!!不知道去教召會不會真的就像度假一樣!!不過能過五天生活作習正常的生活,感覺也很不錯!!雖然不能回憲兵的營 ...


有關教召期間公假及待遇如下:
一、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規定:「受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之學生及職工,應給予公假」。
    (此公假應包含其往或返實際需要之路程時間)。
二、應召員可於召集日前持召集令向服務單位提出公假申請,並於報到解召時,向召訓單位領取
   「解召證明  單」以為佐證。

三、 薪俸:志願役人員依志願標準(含相關加給),以實際召訓天數發給;義務役人員區分官、士、兵三
     類發給召集津貼,其標準為軍官每日900元、士官每日800元、士兵每日700元,佔領導職缺者(就是
    班、排、連長…等)加發100元津貼。
四、主、副食費:每人每日78元,按實際召訓天數核支。志願役軍、士官每日37元(薪俸已含主副食代金41元)。
(以上主、副食費是直接撥給辦伙單位,不會發給個人。志願役人員,需繳交差額每日41元。)

另外,za3936你該不會把你那部拖拉庫開進成功嶺吧?
因為我看到你的頭像,想起在約78年左右的同心六號?演習時,曾目睹1位雲林來的應召員開著砂石車帶著一家妻小到成功嶺報到,還跟大門憲兵理論老半天。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4-30 22:38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貢獻 +1 收起 理由
b239666 + 1 感謝長官提供資料!!

檢視全部評分

Atenza 發表於 2007-4-30 22:47:39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我也曾在退伍後的隔年(民國88年)被原單位教召,回到連上也看到許多當時的學弟,都已經變成待

退的老鳥,但是連上的人卻少了一大半,原因是什麼?因為適逢精實案實施,泰半的人皆被編裝到摩步旅

去了,編裝過去的人大多是役期還有一年的人,其餘留在連上的大多為屆退士官兵,個個都是熟悉的面孔

,當時核對我報到證件的軍官,還是我當年的連長,當時他已快由上尉晉升至少校了
 樓主| za3936 發表於 2007-4-30 23:00: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7-4-30 22:37 發表


有關教召期間公假及待遇如下:
一、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規定:「受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之學生及職工,應給予公假」。
    (此公假應包含其往或返實際需要之路程時間)。
二、應召員可於召集 ...



報告學長!!開著我的拖拉庫去報到哦!!!嗯嗯!!你這個建議不錯!!!學弟我會考慮考慮!!!但是前提是……

我不想和大門衛兵理論老半天…… (國防部應該也沒規定不能開拖拉庫去報到吧! )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4 23:17 , Processed in 0.028059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