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轉貼】武警與警察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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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z 發表於 2007-5-4 05:01: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0 taidu是死路 的帖子

請較一下學長:
聽父親大人說你們的
大陸公安=台灣警察?
大陸武警=台灣憲兵?
大陸解放軍=台灣國軍?
而在對岸武警權力比公安還大是嗎?
因為聽父親說了之後心中存有疑問還煩請學長解惑?
7.62cm 發表於 2007-5-4 09:45:1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1 Alexz 的帖子

大陸解放軍=台灣國軍,沒錯!

大陸公安=台灣警察,基本上可以這麽說

但是在大陸公安和警察既有區別又有聯係

大陸警察包括:
1、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數最多最常見的一種,主要負責戶籍管理、社會治安管理、刑事偵破、交通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等)
2、國家安全機關的人民警察(負責和管理本地區防範、打擊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工作)
3、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負責監獄管理)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主要負責警卫值庭、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看管提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等等)

這四個警种分別隸屬于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在大陸地區,沒有統一的類似于“警察署”的機關,統管不同警種警察

大陸武警和臺灣憲兵是沒有太多關係的
首先分析臺灣憲兵類似于法國憲兵,屬於相對獨立的兵種,有自己的司令部,在執行軍中憲兵職責時,有較好的獨立司法能力,不容易受所駐部隊的干預;同時臺灣憲兵又參與社會治安管理,行使部分臺灣司法警察的權利,參與刑事偵查
大陸沒有和臺灣憲兵職責相同的獨立憲兵,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中只是有隸屬于不同機關的警備糾察,類似于美軍的MP,負責固定轄區的軍紀管理
同時,武警有參與社會治安維護和巡邏的職責,類似于臺灣憲兵的“步巡、機巡和鎮暴”
所以,臺灣憲兵的職責與解放軍和武警多個機構的職責有所交叉

[ 本帖最後由 7.62cm 於 2007-5-4 10:14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2貢獻 +9 收起 理由
sharka + 4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寧安 + 5 分析有理,條理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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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kh 發表於 2007-5-4 10:21:00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對岸還分得出來
我們這邊早就分不出來了
7.62cm 發表於 2007-5-4 10:25:46 | 顯示全部樓層
另外,武警部隊由隸屬于武警總部的内衛、森林、水電、黃金、交通和隸屬于公安部的邊防、消防和警衛八個警種組成
武警的主要職責是執勤、処突和反恐,森林、水電、黃金、交通四個警种則是參與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執勤:主要是擔負担负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和巡逻等勤务
処突:处置突发事件,主要是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械斗事件等
反恐:主要是反袭击、反劫持、反爆炸

上貼提到的參與社會治安維護和巡邏的部隊絕大多數是武警内衛部隊,在每一個縣級行政機構都會駐有武警部隊,大多數為連級。
注:大陸地區的縣級行政機構與臺灣的不同

[ 本帖最後由 7.62cm 於 2007-5-4 10:29 編輯 ]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5-4 10:28:2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1 Alexz 的帖子

除了7.62cm兄的說明外,論壇內亦有許多大陸網友所提供的武警卅解放軍卅公安的介紹,您可多利用搜尋功能查閱。
7.62cm 發表於 2007-5-4 10:34: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3 ckkh 的帖子

請問ckkh兄:
您所講的“我們這邊早就分不出來了”是指由於
臺灣憲兵目前的工作職責的變動而導致不易分清
還是臺灣普通民衆本身就分不太清?
ckkh 發表於 2007-5-4 11:41: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7.62cm 於 2007-5-4 10:34 發表
請問ckkh兄:
您所講的“我們這邊早就分不出來了”是指由於
臺灣憲兵目前的工作職責的變動而導致不易分清
還是臺灣普通民衆本身就分不太清?


您太敏感啦
我所講的是姿勢啦
我們這邊阿除了服裝還看得出來外
277905083 發表於 2007-8-14 14:54:4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jershiou 發表於 2007-8-14 15:13:53 | 顯示全部樓層
277905083兄:

分享主題之餘,依照論壇版規規定,凡轉貼(載)之圖文影音皆需附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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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25172 發表於 2007-8-14 16:25:22 | 顯示全部樓層
武警是實行軍事化管理的現役軍人,屬武官體系。
警察是政府文職公務人員。屬於文官體系。
兩者的執勤度是會不一樣的
以台灣來說在戒嚴時期由憲兵執勤的單位,解嚴之後一樣是門禁管制,值勤的方法就不相同了,以前憲兵是採站姿執勤的,換成警察就變成坐在崗哨內(當然警察的平均年齡都較大,不忍苛責)
不過個人認為台灣警察處理群眾事件中扮演雙方之間潤滑劑的角色,這幾年來是進步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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