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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圖】駐港女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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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發表於 2006-11-9 13:29: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qsbb 於 2006-11-8 21:57 發表
武警和宪兵完全不沾边!
包括在武警各序列服役的一些人,只要不喜欢研究,他也搞不懂武警各警种是个什么回事情?自己到底算军人算警察。武警的某些身份确实尴尬,即是 ...


武警当然是军人!
首先,81建军节中央军委的贺电开头就是“解放军、武警官兵......”;其次武警车辆属于军车,通过公路、桥梁收费站按交通部的规定可以免费(而警车就没有这个资格);第三,费用问题(我就不说了);第四,称呼问题,“公安干(部)警(员)”和“武警(警)官(士)兵”,一样吗?;第5,警衔的设置和标识,武警与军队一样是将校尉士兵,而警察则完全不同

至于武警和宪兵的关系,首先,大陆参加国际宪兵运动会是派武警参加的;其次,武警内卫部队的前身是解放军公安部队,在朝鲜38线上担任“军事警察”,还曾经有士兵被联合国方面射杀,志愿军发表过谴责射杀“我军事警察”的声明,“军事警察”是什么?MP嘛:cool:!
qsbb 發表於 2006-11-9 17:48:22 | 顯示全部樓層
楼上的没明白我意思。武警当然是军职也是军人,但是在对外定义上又是警察。我说的是尴尬,并不是否定。
解放军公安部队是公安前身,公安军才是武警前身,当然了,现在变化太大,其间衔接还有很多。
不能以红朝开国初年某部曾经执行国的勤务来决定三,四十年后整个部队的性质。
一个是国家对外防卫一个是对内防卫,PLA和APF分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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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h1969 發表於 2006-11-9 21:49:48 | 顯示全部樓層
傷腦筋,不是我不認真看,實在是小弟才疏學淺,簡體字有看但是大部份看不懂,所以.......
只好換篇看
小兵 發表於 2006-11-10 09:45: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qsbb 於 2006-11-9 17:48 發表
楼上的没明白我意思。武警当然是军职也是军人,但是在对外定义上又是警察。我说的是尴尬,并不是否定。
解放军公安部队是公安前身,公 ...


其实大家把武警当成警察就是因为这个名字!
你说消防、水电、黄金、交通武警当兵这么多年连枪都没见过,怎么叫”武装警察“?而带枪的公安刑警和特警难道是“非武装警察”?
其实武警及其前身的职能很大程度类似欧洲国家的宪兵,但是由于当年学苏联,苏联没有宪兵,而且日本宪兵和内战期间国军宪兵给老百姓的印象不好,所以解放军就没有宪兵这个部门,连名称都没有。而苏联内务部队就是大陆派宪兵的一种,而俄罗斯已经要恢复宪兵了
在德国和奥地利,宪兵和警察除了名称上有区别,职能上反而互相搀杂,这不,德国特派员步兵兄不是传回情报,德国、奥地利的宪兵和警察合并了嘛
很多中国人到西欧容易把宪兵和警察混淆,因为宪兵满大街都是,管的事和警察一样。前几天看报纸,意大利破了一个重案,明明照片上是一个宪兵,说明文字却说人家是警察

当然武警不等于宪兵,但要是在大陆找一支最像宪兵的部队,可能只有武警了

[ 本帖最後由 小兵 於 2006-11-10 09:55 編輯 ]
taiwanye 發表於 2006-11-12 21:56:24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的憲兵不是忠貞帶是用安全帽的

大陸的憲兵不是忠貞帶是用安全帽的不一樣
不過駱駝牌的馬子倒是很正點
大陸女憲兵這張照片真的還不錯

[ 本帖最後由 taiwanye 於 2006-11-12 21:58 編輯 ]
總兵 發表於 2006-11-21 17:03:27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实,每个地方的审美观都不一样,各有各长处,亦有短处;解放军的军事文化传承和国军的不一样,所以看了不习惯,当然,有些的确很不好看,这点我们也不避讳,不然为什么要换装呢。关键是在对制服文化的认识上改变,不然,换了也是枉然!
----在电影《黑金》中见到这样一个镜头:就是在中正纪念堂前的升旗礼!当时看了也非常的震撼,因为不同才有的。当我们整天在电视前看见天安门国旗班升旗,看久了也感觉没什么了,当然,身临其境就不同了!
xutao991682 發表於 2006-11-22 11:15: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小兵 於 2006-11-10 09:45 發表


其实大家把武警当成警察就是因为这个名字!
你说消防、水电、黄金、交通武警当兵这么多年连枪都没见过 ...

武警不是宪兵,它是属于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成立于1983年4月5日。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组成。  
   武警部队的前身是公安部队。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衽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1983年1月25日,国务院任命了武警部队领导人,武警总部机关在北京开始办公。4月5日正式宣布成立。此时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简称为“一统二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但以“两分”为主。1985年1月1日,原属基建工程兵的水电(成立于1966年8月)、交通(成立于1966年8月)、黄金(成立于1979年3月)部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武警总部设立水电、交通、黄金指挥部。1988年2月4日,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武装森林警察(始建于1948年,时称武装护林队。1954年改编为护林警察大队。1956年除黑龙江省保留森警处建制,其他省、区护林警察大队撤销,改为营林员。1962年黑龙江省森警处改为森警支队,吉林省恢复组建森警大队。1963年内蒙古自治区恢复森警支队,吉林省森警大队改为支队。森警部队战士于1978年起衽义务兵役制,连、排职干部从1980年12月起按军队现役干部管理。1988年1月13日起森警部队全部实行现役制。)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林业部设立森林警察办公室。
  1985年8月,公安部先后发出《关于改善和调整边防体制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和加强消防部队领导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分别将全国边防武装警察和消防武装警察从武警总部划出,归各级公安部门领导。
  1995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再次对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来“一统二分”的体制改为“两统一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这一调整,使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1996年12月,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人数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务较重等特点,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部队总部由副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并于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升格为副军级。1999年,原武警北京市第一总队(1993年升格为副军级)和第二总队合并,重新组建武警北京市总队(正军级,下辖第1、第2师及若干直属支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武警部队建设,1996年10月,中央军委先后将解放军陆军部队的14个步兵师转隶武警部队序列,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作为武警部队的机动部队。1999年初,又将原列入在武警部队序列,隶属于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的水电、黄金、交通、森林部队,明确交由武警总部领导。1999年7月组建武警总部森林指挥部。  
  武警部队经过近些年的调整扩充,已成为一支多警种、遍布全国各地、具有相当规模的武装力量。目前,武警部队拥有三类八个警种部队。
  第一类,内卫部队。这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14个机动师分别是:8610部队、8620部队、8630部队、8640部队、8650部队、8660部队、8670部队、8680部队、8690部队、8710部队、8720部队、8730部队、8740部队、8750部队。
  第二类,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这些部队既担负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其中,黄金部队主要担负黄金地质勘察、黄金生产任务,武警总部设黄金指挥部,下辖有黄金第一总队等部队;水电部队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建设任务,武警总部设水电指挥部,下辖有水电第一、第二、第三总队等部队;交通部队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武警总部设交通指挥部,下辖有交通第一、第二总队等部队;森林部队主要担负东北、内蒙古、云南森林的防火灭火任务以及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武警总部设森林指挥部,下辖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森林总队等部队。
  第三类,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其中,边防部队主要担负边境检查、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以及海上缉私,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局);消防部队主要担负防火灭火任务,由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消防总队(公安消防局);警卫部队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由公安部警卫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厅(局)设有警卫处。
   武警总部现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装备部(正军级)和各专业警种指挥部(正军级)。武警部队的组织、指挥层次一般为:总队(师,正军级至正师级)、支队(团,副师级至正团级)、大队(营)、中队(连)、排。

简单的说法:解放军对外,武警对内!在发生动乱警察压制不住时候就是武警出面了
小兵 發表於 2006-11-23 13:4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xutao991682 於 2006-11-22 11:15 發表

武警不是宪兵,它是属于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成立于1983年4月5日。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 ...


你的首尾2句话正是欧洲国家宪兵的写照

大陆很多人认为宪兵就是像日本宪兵、美国宪兵和国军宪兵一样的军中执法者(其实国军还有宪兵队),而不知道在宪兵起源的欧洲大陆,很多国家宪兵很像武警呀
總兵 發表於 2006-11-23 14:11:54 | 顯示全部樓層
欧洲国家的宪兵和我们的武警内卫部队有点像!解放军的军中执法也只能是三军纠察或警备纠察吧!
CF1010 發表於 2006-12-1 16:22:5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vivalok 於 2006-10-15 12:29 發表
其實憲兵只有駐港部隊有,其功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憲兵,駐港部隊的憲兵執行的只是內地糾察兵的職能,比如抓違紀士兵,整治軍容軍貌等。(不過我還沒發現誰敢在香港違紀的)。衣服嘛,其實駐港的軍服已經是全軍最 ...

官兵穿衣服普遍習慣偏大的问题貌似是在85式PLA军服出现的时候,在下的叔叔是1979年的兵,他曾经回忆起在1985年前领取军服时各个喜欢领贴身的(绝对不会是偏大),只不过是在65式军服退役后。。。。才会变成现在这个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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