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國慶模擬 千餘憲兵短棍鎮暴

[複製連結]
老潘 發表於 2007-10-4 14:09:1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國憲兵在解嚴後法治化不足

目前我國憲兵勤務在直接干預人民人身自由的「直接強制」,除了依刑事訴訟法、調度警察條例聽命檢察官直接指揮尚可以適法外,接下來特種安全勤務(所謂由國安局直接指揮的特種勤務)就很有問題。

目前憲兵執行特種警衛是依照國安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憲警編組),和該法第七條前段:「特勤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對與安全維護對象有關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管制及劃定管制區」。(以上是"辦法",不是條例.尚難稱"法源",支撐力薄弱。)

在特勤辦法所謂的管制區裡就有可能出現可能狀況, 但不知道目前憲兵要用哪一條法令去「排除」可能的危安對象目標呢?  警察能依警察法第三章「即時強制」適法 ,但警察法第二條已排除憲兵適用此法的可能,所以目前憲兵執行特種安全勤務沒有法令依據,其實是違法的!  那萬一有可能狀況時,憲兵要用什麼理由抓住人家的手腳或壓制他的動作呢? 憲兵每執行一次強制動作就違法一次,再次落入違法違憲的窘境。

所以,要呼籲制定立法憲兵相關的職權行使法令,讓憲兵執行勤務合於法治規範,否則每抓人一次就要被批判一次,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連警察職權行使法在執行特種警衛勤務時也有嫌法令不完備情形喔! 何況是憲兵,連個實施強制行為的「作用法」都沒有耶!



---------------------------------------------------------------------------------------------
參考 :(按)-特種勤務管制與盤查作為適法性之探討-從警察職權的規範談起.pdf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查理 + 1

檢視全部評分

seawolf0321 發表於 2007-10-4 14:11:5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看了新聞時一直有個疑問!只有一支短警棍所組成阻擋人牆真的擋得住暴動嗎??那我們以前學的鎮暴課程及裝備不就是多餘的了!還是現在的民眾都已經比較成熟了呢?否則若當天真有狀況我想現役的學弟們可能會傷亡慘重唷!
notus1126 發表於 2007-10-4 15:33:51 | 顯示全部樓層
更正一下...之前有學長問到那根要長不長要短不短的棒棒稱為"長警棍", 另一種黑色塑膠的稱為"短警棒"

當初負責80年華統的閱兵台勤務時,所有危安勤務都是由聯指部的警官隊負責下達指令,(閱兵台指揮官為聯指部軍官",當時每人配發螢光彩帶一條,若有嚴重危安狀況發生,需拉出螢光帶,並對歹徒開槍,指令是格殺勿論喔...!! 所以我們的點三八可是實彈喔.....
bala@syr 發表於 2007-10-4 16:17:3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2 seawolf0321 的帖子

78年國泰演習的隔離帶部隊是背長短槍的
或許電視上看到的只是演練   真的演習時裝備或許會換吧 (大家看一下照片  學弟們的皮鞋有夠不黑的)
當然除了隔離帶之外
觀禮台的國安人員   埋伏在南北廣場的便衣人員    制高點的狙擊手 .... etc
大家在狀況發生時都有自己的任務
當時南北廣場便衣人員接到的指令就是把人向後推倒或是強制原地蹲(坐)下
其實說來容易  做來根本不可能
光僑胞擠著看遊行就把便衣人員的防線衝亂了
講話勸告他們根本不甩你啦
唯一可能的方式大概就是對空鳴槍
但這會造成多大的後遺症?  大家心裡有數
所以最好的方法還是要把問題隔離在外部
一旦在場內造成騷動  
個人以為其實多少人都擋不住  除了使用暴力方式外 (真的是下下策)

拜讀老潘司令有關 "我國憲兵在解嚴後法治化不足" 一文
個人暫時撇開自己曾為忠貞家庭一員的情感 (別誤會  我還是以MP為榮)
從一個真正開放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民角度來說
MP部隊真的不應該躺這個渾水
重慶南路以西歸MP沒有問題  但負責的是單純的警衛勤務  
以東的部分麻煩警察伯伯或國安人員自己出動處理  要怎麼幹隨他們

另外一個問題更妙   大家不妨想想
請定義何為 "危安狀況" ???
有人拿槍碰碰你  這當然是危及安全的事情
但有人單純拿布條抗議  距離目標幾十公尺  了不起叫滋擾  和安全有什個關係?
民主社會公開發表反對意見也不行嗎? 這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嗎?
十幾年前當兵時就覺得一件要求很可笑
那就是要排除人民請願的狀況  因為這也是危安
奇怪了  大官下鄉就是要體察民情(管他真的假的)
把人民請願狀況排除掉  當然會是一片祥和   但這是為政者下鄉的真正目的嗎?
如果所有讓為政者不高興沒面子的事情都叫危安
然後國安人員  警察伯伯  忠貞憲兵 一律強制事先排除掉
我們還算的上是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嗎?
大家有機會到白宮外面逛逛 (看電影也OK)
美國軍方人員只管到大門口  出了門就是警察伯伯的事
這也是我說的MP應該只管重慶南路以西的主因
出了這個區域   請真正擁有完整司法管轄權的人員負責 (我甚至懷疑國安人員是否真的都有足夠的法源做事)

分享一個自己經歷的小故事
1995年李前總統到康乃爾大學演講
專機飛到紐約州雪城(Syracuse)降落再轉康乃爾
小弟當時正好在Syracuse University讀書   
親眼目睹所有真實狀況 (從此再也不相信執政黨媒體)
國內收到的訊息應該是華僑留學生熱烈歡迎  後來在康乃爾大學演講才有中國留學生嗆聲
其實當時在機場有三派人馬
中國同學會(1) : 拿青天白日買地紅旗的,國內媒體只報這一段
中國同學會(2) : 拿紅旗的,想也知道在幹嘛
台灣同鄉會 : 拿DPP黨旗的
美國警察當然知道你們會幹什麼  就地劃了三個區域讓大家排排站
歡迎的  抗議的隨你喊個夠
只要不跨過規範的區域  不相互違法幹架  愛做什麼是人民的自由  
個人以為這才是民主法治國家執法的標準
也是我們要努力的目標

[ 本帖最後由 bala@syr 於 2007-10-4 16:38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3貢獻 +2 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sbwu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LeoSheen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sharka + 1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ms54giga 發表於 2007-10-4 16:19:2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 ALTIS 的帖子

內衛特勤區至少有配屬六位女性特勤人員,而憲兵部份,基於女性憲兵不斷投入軍旅服務,憲兵司令部至少有20位身強體壯的女性憲兵軍士官兵可以支援維安任務。
痴人 發表於 2007-10-4 16:22:0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1 老潘 的帖子

老潘副司令說得好極了!!
我一見這則新聞
就馬上聯想到緬甸軍人在街頭殺日本記者的畫面
這是多麼不堪啊

如果一周之後
中華民國凱達格蘭大道
也出現千餘憲兵出面排除群眾、甚至是小眾
那畫面傳送國際的結果
台灣的形象會如何?

這種慶典活動
本來人民就不必受軍人節制
要嘛就名正言順派出保安警察維持秩序
動用千餘憲兵為維護「來賓」一人(其非主人)
只因此人是總統.....

軍人服命令是天職
但指揮道德不得不兼顧
但從元旦升旗事件至今,似乎進步有限
這是看完此篇新聞的心酸之處

台灣要進步,尚待國人努力與鞭策
MP101Team 發表於 2007-10-4 17:07:26 | 顯示全部樓層
國慶勤務除了會出動千餘憲兵出勤務外、另外還有調查組的監控勤務也同時會啟動喔..是由憲兵最高單位長官..也就是憲兵 司令官會座鎮在勤務指揮中心啦..
小小憲 發表於 2007-10-4 18:27:05 | 顯示全部樓層

...

國慶日是外國華僑都看的到的,希望別再這樣鬧了,不然真的很丟臉..
而且憲兵弟兄們勤誤會因此加重,真是辛苦了..
 樓主| ko77 發表於 2007-10-5 02:28:3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lsw 發表於 2007-10-5 03:36:5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6 痴人 的帖子

但是這位來賓可是國家元首
基於憲兵的職責 支持不支持 都要保護
至於群眾事件 真的覺得讓警察來比較好
但是因為地點在博愛特區 憲兵應該是有責任的
總之希望到時平平安安過就好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2 05:12 , Processed in 0.111331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