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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 【大陸網友詢問】台灣的憲兵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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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6: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577|回覆: 4
本人从小就喜欢宪兵,认为宪兵很威风。但是没见过真正的宪兵。
  w8 }; R6 n: h& J. @( B6 a现在也对宪兵很感兴趣,但很难找到资料。
* g. i! N' _2 H( H& N8 V0 A1 B在这里终于学到很多知识,也碰到很多真正的宪兵。& Y: Z& M, v% I. W
我现在觉得宪兵不象想象的那么遥远,也都是普通人,看起来也非常普通(除了那顶有点夸张的白胶盔)。但从另一个方面说,宪兵又比我想象的要优秀(从各位的回忆中感觉你们很自豪)。5 [3 C# c" j  w$ S; S9 M/ F7 |

, N) k5 x4 B6 c) t" v5 w& U% A现在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
4 V, J+ F, g6 x6 O6 O1,各国宪兵编制有“团、营、连、排”的还有“中队、小队”的,是翻译不同吗?还是确实有区别?
& [3 ~1 O& ]; ]( T/ k8 g0 U9 T这些编制和是否参加作战有关系(前者要作战?)?还是前者是军中宪兵而后者是地区宪兵?% i* p5 t& n& _2 p8 \
2,宪兵违法违纪是什么单位查处呢?还是宪兵吗?
% H& z6 R  `' |- b! d4 c  r3,我看到很多时候你们外购服饰,会不会造成不规范?8 B# H1 K$ |- D: V6 Y+ b& i
! e1 X( C2 W1 r/ J$ w! R; {/ k- m
谢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7:21:24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兵弟兄您好:# T! t0 y- f' \
很高興您對我憲兵感到興趣,也歡迎您多多造訪本站,與我們多多交流。. t; \2 |) b" g8 b2 J: ~8 i* e
以前的中華民國憲兵,挑選很嚴格,訓練很嚴苛,戰力很堅強,但的確如您所說的,我們都是普通人,和其他三軍弟兄一樣,都是很普通的役男。只要憲兵能達到的標準,其他三軍弟兄一樣能達到,只是憲兵部隊對於榮譽與傳統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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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問題回覆如后:
2 y: l3 K+ F& D+ s7 {1.這個解釋起來很複雜......,等小弟想清楚再回答。
1 E! ]2 D' H+ V5 A不過這部分牽扯到各國的兵力編制與組織再造,例如以前國共戰爭或是對日抗戰,中華民國單兵、伍、班、排、連、營、旅、團、師、軍、軍團、兵團等等的編制,現在卻簡化成單兵、伍、班、排、連、營、旅、軍團。  _7 @$ ]3 _, J$ T, h0 v
編制與組織層級,主要是看各國的軍事需求,且同樣是連級的單位,在後勤單位的連隊,人數可能五十人不到,在戰鬥單位可能是上百人,而有些連隊的兵力卻可能高達近兩百人。
5 M- `4 o6 L. z$ m中華民國憲兵的兵力編制,大約和陸軍相當,但卻有些許差異,更別說是和他國相比。
1 G; y/ n* H' f9 d+ O! @- f4 m/ s. s$ @; r& o+ |2 w$ ]9 X
2.憲兵違法違紀也是由憲兵單位查處,基本上憲兵就向警查或是公安一樣,有自己的轄區。例如某憲兵隊負責某地區的軍記維護,只要在該憲兵隊的轄區之內,不管是憲兵本軍弟兄或是陸海空三軍的友軍弟兄違紀,還是會由該地的憲兵登記處理。8 ]" L% `. _; A: @2 N  W+ ?2 D
然後往上呈報,上級單位在發文給被登記的單位,被登記的單位就以此做依據實施懲處。
# g# {; p6 e' R. d0 K: P" }而違犯軍法的話,不管是憲兵或是其他三軍弟兄,由憲兵逮捕後,移送軍事法庭審理,判刑確定的話就移送軍事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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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 `* l6 U3 k- ?3.憲兵的服制都是憲兵司令部發的,當然有時會因為撥補速度過慢或撥捕的數量不足、尺寸不對等問題,有些弟兄會自行外購。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和部隊使用的規格一樣,不然買了也不行用。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8:05:57 | 顯示全部樓層
MP269C570T:谢谢!" F+ b; }0 X5 u# X" A5 t# \, y

8 w2 E  T+ j; U- q关于第2个问题,由本单位处理同一系统的违法、违纪事件,会不会造成包庇?% {" l7 E  h* H( B
民间警察违法可以由检察机关查处,而宪兵作为军中警察,是不是也这样呢?我想总要有制约吧。
+ G4 r1 M9 u: Q" A. H0 V* J
. q+ U' j% s% E2 M我一直认为军队应该有宪兵,宪兵是军队法制化的必要条件。! A- s2 K6 Q9 c6 d; A3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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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看了西方宪兵的起源,主要是由于西方警察制度的历史也很短,而中国很早就有完善的警察制度,比如衙役、捕快,是不是也是中国古代对宪兵的需求不是很迫切的原因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8: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同是憲兵,不同單位的憲兵學長學弟,也不見得會彼此買帳,特別是擺明看起來就很爛的人。
& z8 X; @" Y3 g/ m/ ^4 W當然也是很容易因為是同屬憲兵的關係,加減有徇私的狀況,不過基本上以前的憲兵訓練很嚴格,比較少違紀的狀況。
$ c$ u6 L4 v! q至於違法的問題,憲兵只是執行逮捕的軍法警察,還是要受到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的指揮,並不是說你想徇私就可以徇私。萬一真有徇私的狀況,那徇私的憲兵被抓到,判刑會比一般人更重。基本上違法被憲兵逮捕,大多都已經蒐集證據差不多,一般的武裝憲兵或是憲兵調查組只是被指揮去抓人而已。4 C$ s6 ?2 p% ~+ E( I- F3 b
違法也要看違反甚麼法?如果是軍法的話,應該都是憲兵在執行逮捕的勤務。如果是軍法以外的,例如詐欺或是煙毒等,只要具備司法警察身份的,例如警察、調查局、海巡查緝隊等等,只要證據確鑿,都有權利可以抓的。
9 x- g+ }, X) a) H' d軍隊法制化,並非一定要有憲兵不可,而是要將軍法單位獨立出來,不受軍事單位的指揮與干涉。3 n0 v1 W' H* {: Y8 D0 t
例如以前中華民國在部隊軍團層級就有軍法官,軍團司令可以暗示軍法官.....,後來則是將軍法系統獨立出來,類似司法系統有三級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就不受部隊主官的干涉。& i' m* v. r+ T+ ^( |4 R
憲兵獨立於陸海空三軍以外,可以超然行使軍記糾察等權力,也可做三軍的表率。且憲兵有自己的司令部、學校、訓練中心,和三軍單位互不隸屬,才更不會受到友軍上官的壓力。' y% u$ H- g; |7 e1 D4 E7 u7 H

$ H0 i  [6 o5 p[ Last edited by MP269C570T on 2005-8-4 at 06:24 PM ]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5 09: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
2 ]$ G$ ^3 x3 c4 j8 M0 [6 P8 s; b/ y
, q1 s4 ~5 A6 c$ m不过我想秩序要靠制度来实现,而不是仅靠执法的个人之间是否互相买帐来维护(大陆叫自觉性),所以应该靠制度(纪律/法制)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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