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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 【大陸網友詢問】台灣的憲兵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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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6: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497|回覆: 4
本人从小就喜欢宪兵,认为宪兵很威风。但是没见过真正的宪兵。
% p& e: K8 P) L" e现在也对宪兵很感兴趣,但很难找到资料。
8 e8 L$ q9 x* D在这里终于学到很多知识,也碰到很多真正的宪兵。0 q& ^. r1 W0 l1 G
我现在觉得宪兵不象想象的那么遥远,也都是普通人,看起来也非常普通(除了那顶有点夸张的白胶盔)。但从另一个方面说,宪兵又比我想象的要优秀(从各位的回忆中感觉你们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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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8 M( u, _5 N# \现在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
/ A6 }4 h8 t7 |( d1,各国宪兵编制有“团、营、连、排”的还有“中队、小队”的,是翻译不同吗?还是确实有区别?
3 b4 V- ~1 B  X6 c这些编制和是否参加作战有关系(前者要作战?)?还是前者是军中宪兵而后者是地区宪兵?
8 W& F! E5 |! C& `0 d$ _5 e2,宪兵违法违纪是什么单位查处呢?还是宪兵吗?8 L8 Q$ ^- R, T
3,我看到很多时候你们外购服饰,会不会造成不规范?4 r6 j, X# h6 r'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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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7:21:24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兵弟兄您好:
* q' o& v6 m$ O! X3 p很高興您對我憲兵感到興趣,也歡迎您多多造訪本站,與我們多多交流。: J' h. n3 E. {; f4 m% g: |* W5 n1 x
以前的中華民國憲兵,挑選很嚴格,訓練很嚴苛,戰力很堅強,但的確如您所說的,我們都是普通人,和其他三軍弟兄一樣,都是很普通的役男。只要憲兵能達到的標準,其他三軍弟兄一樣能達到,只是憲兵部隊對於榮譽與傳統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4 n  l( s5 Y7 V+ Q4 W9 I+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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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問題回覆如后:
' q- E. c) [3 j* e/ n8 Z) C1.這個解釋起來很複雜......,等小弟想清楚再回答。, n3 o% R' D6 ^$ p. V) M  ~+ j8 ?! s
不過這部分牽扯到各國的兵力編制與組織再造,例如以前國共戰爭或是對日抗戰,中華民國單兵、伍、班、排、連、營、旅、團、師、軍、軍團、兵團等等的編制,現在卻簡化成單兵、伍、班、排、連、營、旅、軍團。. P7 ?2 l( g) z5 J& C  q( x
編制與組織層級,主要是看各國的軍事需求,且同樣是連級的單位,在後勤單位的連隊,人數可能五十人不到,在戰鬥單位可能是上百人,而有些連隊的兵力卻可能高達近兩百人。
1 x* Y8 y; a9 J/ e+ u& v9 R& C中華民國憲兵的兵力編制,大約和陸軍相當,但卻有些許差異,更別說是和他國相比。9 C- [% d/ Z" f1 w* ~

% e( Z4 v1 n( X9 I. p4 k2.憲兵違法違紀也是由憲兵單位查處,基本上憲兵就向警查或是公安一樣,有自己的轄區。例如某憲兵隊負責某地區的軍記維護,只要在該憲兵隊的轄區之內,不管是憲兵本軍弟兄或是陸海空三軍的友軍弟兄違紀,還是會由該地的憲兵登記處理。
3 Z9 L0 @3 k  A% ^; i1 ?: I3 i( _然後往上呈報,上級單位在發文給被登記的單位,被登記的單位就以此做依據實施懲處。; v) Q1 U1 N; k% u8 b! j3 z
而違犯軍法的話,不管是憲兵或是其他三軍弟兄,由憲兵逮捕後,移送軍事法庭審理,判刑確定的話就移送軍事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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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憲兵的服制都是憲兵司令部發的,當然有時會因為撥補速度過慢或撥捕的數量不足、尺寸不對等問題,有些弟兄會自行外購。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和部隊使用的規格一樣,不然買了也不行用。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8:05:57 | 顯示全部樓層
MP269C570T:谢谢!( z! @, P5 w; @7 r+ ]/ _2 R/ _

" ~; R2 y8 i- H" b关于第2个问题,由本单位处理同一系统的违法、违纪事件,会不会造成包庇?
9 U( g, H/ {8 E% ?  J! b( B民间警察违法可以由检察机关查处,而宪兵作为军中警察,是不是也这样呢?我想总要有制约吧。: u) q9 q% S- K1 l5 W% j$ [0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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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军队应该有宪兵,宪兵是军队法制化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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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看了西方宪兵的起源,主要是由于西方警察制度的历史也很短,而中国很早就有完善的警察制度,比如衙役、捕快,是不是也是中国古代对宪兵的需求不是很迫切的原因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8: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同是憲兵,不同單位的憲兵學長學弟,也不見得會彼此買帳,特別是擺明看起來就很爛的人。  }$ P6 z. X3 S& m" ]8 t
當然也是很容易因為是同屬憲兵的關係,加減有徇私的狀況,不過基本上以前的憲兵訓練很嚴格,比較少違紀的狀況。
( P' n# u* B) k& z! T5 Q$ ^5 [( T至於違法的問題,憲兵只是執行逮捕的軍法警察,還是要受到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的指揮,並不是說你想徇私就可以徇私。萬一真有徇私的狀況,那徇私的憲兵被抓到,判刑會比一般人更重。基本上違法被憲兵逮捕,大多都已經蒐集證據差不多,一般的武裝憲兵或是憲兵調查組只是被指揮去抓人而已。
- C" N3 B* u- O" [2 u3 k違法也要看違反甚麼法?如果是軍法的話,應該都是憲兵在執行逮捕的勤務。如果是軍法以外的,例如詐欺或是煙毒等,只要具備司法警察身份的,例如警察、調查局、海巡查緝隊等等,只要證據確鑿,都有權利可以抓的。
: e" L. Y. p; [* E8 d. c- V軍隊法制化,並非一定要有憲兵不可,而是要將軍法單位獨立出來,不受軍事單位的指揮與干涉。9 D% }  W# P( o% @: F
例如以前中華民國在部隊軍團層級就有軍法官,軍團司令可以暗示軍法官.....,後來則是將軍法系統獨立出來,類似司法系統有三級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就不受部隊主官的干涉。+ B% D( O" t; N, d0 y! l
憲兵獨立於陸海空三軍以外,可以超然行使軍記糾察等權力,也可做三軍的表率。且憲兵有自己的司令部、學校、訓練中心,和三軍單位互不隸屬,才更不會受到友軍上官的壓力。& J* s! m7 M7 m0 P3 A"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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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MP269C570T on 2005-8-4 at 06:24 PM ]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5 09: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 Q: _5 j  E6 g6 `  g/ R

9 U& r& X" n0 x不过我想秩序要靠制度来实现,而不是仅靠执法的个人之间是否互相买帐来维护(大陆叫自觉性),所以应该靠制度(纪律/法制)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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