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 _ p1 ~' r2 I: H5 C超版版主,憲兵的每一項任務都和步兵無關。記得在士官隊時(我們是步兵士官訓),還背過步兵的定義:步兵乃不受天候地形限制,遂行戰鬥任務之兵種。換言之,作戰是我們步兵的正業。* W# [ P1 g. l4 c, u: 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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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是軍事/軍司法警察,維持秩序以及安全警衛才是正業。如果執著於憲兵必要時也是步兵,只有一個前提,就是我國憲兵體制要完全更新。也就是,憲兵不獨立設置,而是成為各軍內部執行軍紀糾察時的任務編組。地區憲兵隊也無存在之必要,更不可握有警察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