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討論] 何謂警代和武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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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ssc2302 發表於 2008-10-28 14:37:13 | 顯示全部樓層

HI

很多單位都有這一類的爽缺,但是爽缺幾乎都是責任制,責任很重擔是生活規範很輕鬆,面對的層級也很直接單純,所以與其說靠關係到不如說他自致力要足夠不然出事情牽連的會很大,如真靠關係出事這裙帶關係人一連串都跟著出事,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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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發表於 2008-10-28 15:02:56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問各位學長:

「警代」一般是幾線幾星的警方人員擔任?

小弟個人猜測,警代不可能派一毛二的警員(這是指當年),很可能至少是巡佐、巡官,甚至二線一星,所以憲兵弟兄看到警代還要叫「長官」。

但反過來看,憲兵派出去的「武代」卻多半是義務役的士兵或士官,好像沒聽說軍官去當武代的。

如果警員相當於士兵、巡佐(過去的一毛三)相當於士官、巡官(過去的一毛四)相當於軍官,而警代與武代的工作性質基本上很相似,但為什麼警代的相對階級會高於憲兵武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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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代 發表於 2008-11-12 15:18:0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西米露 的帖子

原帖由 西米露 於 2008-9-7 10:17 發表
武代(憲兵武裝代表)據我所知應該只有202指揮部有吧!

(對就只有台北14個分局加市警局才有1~2個憲兵)


駐地在憲兵隊的都需要派員去轄區各分局擔任武代工作,一但連隊移防後,武代也會換人接,但是表現好的有機會被"道路協調官"留下,或者有後台的也可以做長期的喔!


(不是說移防.有後台的才做長期.這要看你的隊長)


武代工作很多,最重要的是聯繫轄區憲兵執行特種警衛勤務、中衛區勤務分配、春安工作績效..,其他如配合稽逃人員、軍人犯案、打好三組關係(為啥?這不太能說喔)...

(應該沒有不可說的地方.想知道的在問我吧)
小弟曾擔任過大安分局武代,爽嗎?那要看心態和老、菜,但是絕對比在部隊自由

(學弟想必你是南區隊的吧我待過大安.木柵(文一)景美(文二)敦化所

舉例說明︰我那時大概是退伍前半年左右去分局的,在部隊的坎站可以躺著幹了,但是到那其實像小弟,舉凡勤務中心幫接電話、倒茶水、送公文、夾報紙、打飯菜、幫警察學長買東西...都要做,如果你這麼老,受的了嗎?但很自由,不用早晚點名,想幾點睡就幾點睡,想出去買東西也沒人管你,有自己的電腦可以上網..好處多多喔!還滿懷念那時的日子呢

(去到分局~幫忙接電話是一定要的~倒茶他們自己會去~送公文有時會叫你去有時他們會自己去(我以木柵來講好了因勤務中心都是三個巡官三個巡佐都是一人排一天班的(不知是他們講好的嗎)上一天的班都做在那邊屁股都會長痔瘡了有時可以起來走走他們都會自己來的~夾報紙不用拿都會由送報人員送來的~打飯菜都不會叫我們用.~~在木柵只有一個巡官之前是跆拳隊的因用傷了脊椎才會叫我打~買東西都是買到勤務中心打打牙際因木柵分局對面就是7-11除非買別的也都有警車好開對我來說無所謂~~在木柵的服利就是有警察外宿的話他們都會叫我跟他們一起去乾泳到天亮~還可跟勤務中心主任打暗棋.貓空吃土雞反正大四x啦以上就是我的經驗!!像我自己沒有甚麼後台(也不能說沒甚麼後台.)下了部隊兩個月的某一天莒光日隊長巡視隨隊連上長官的寢室走到中山堂前門時到到我就把我叫出去了.由憲兵官跟我說上完莒光日換好便服下來隊部報到那時自己還嚇了一跳以為幹甚麼勒.因當時只知有緝逃所以就爽到後面了





leosheen提醒:請勿使用注音字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8-11-13 09: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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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之引用與回覆不清楚,重新編輯排序。
[ 本帖最後由 老潘 於 2008-11-13 13: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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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ckcho 發表於 2008-11-12 17:42:13 | 顯示全部樓層
武代是簡稱
正式應該是因聯合警衛任務而派駐於警察局勤務中心的"武裝憲兵代表"
小弟於79年至80年332營駐防中山北路憲兵隊時之中山分局武代
當時北區憲兵隊轄區跨越中山與大同兩區...
同營(道安會連-道路警衛連)因勤務之導向...
所以本部各負責連隊各派遣兩名資深士官駐紮兩分局協調
當時負責之勤務以道路警衛為主
(轄區主要南北以中山北路及新生北路為主重慶北路及承德路為輔)...
如有警衛對像蒞臨轄區...則開設臨時指揮所並執行各衛區聯合警衛
聯合警衛任務由聯合警衛指揮部分區之協調官節制督導
平時食宿起居皆依賴分局勤務中心...執行勤務亦然
治安方面
則武裝代表僅負責居間協調及申請管制
平時收集轄區重大治安情報
所以轄區分局之各組及派出所皆會接觸...時時打探串門子泡茶是必要任務
小弟當差時...中山分局為現今署長王卓均...所以小弟與其秘書形同手足
勤務中心主任為楊寶來警官
三組組長為現今刑事局楊源明警官
當時中分分局號稱天下第一分局...所以現今警政大員堆從這裡出頭...
改天在發文論述其中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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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生 發表於 2008-11-12 20:4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武代 於 2008-11-12 15:18 發表
(應該沒有不可說的地方.想知道的在問我吧)
(去到分局~幫忙接電話是一定要的~倒茶他們自己會去~送公文有時會叫你去有時他們會自己去(我以木柵來講好了因勤務中心都是三個巡官三個巡佐都是一人排一天班的(不知是他們講好的嗎)上一天的班都做在那邊屁股都會長痔瘡了有時可以起來走走他們都會自己來的~夾報紙不用拿都會由送報人員送來的~打飯菜都不會叫我們用~~在木柵只有一個巡官之前是跆拳隊的因用傷了脊椎才會叫我打~買東西都是買到勤務中心打打牙際因木柵分局對面就是7-11除非買別的也都有警車好開對我來說無所謂~~在木柵的服利就是有警察外宿的話他們都會叫我跟他們一起去乾泳到天亮~還可跟勤務中心主任打暗棋.貓空吃土雞反正大四x啦以上就是我的經驗!!像我自己沒有甚麼後台(也不能說沒甚麼後台.)下了部隊兩個月的某一天莒光日隊長巡視隨隊連上長官的寢室走到中山堂前門時到到我就把我叫出去了.由憲兵官跟我說上完莒光日換好便服下來隊部報到那時自己還嚇了一跳以為幹甚麼勒.因當時只知有緝逃所以就爽到後面了

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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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致華 發表於 2008-11-12 22:43: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西米露 的帖子

真是的
不懂就要虛心點,不是隨便亂亂聽就亂亂講
武代(憲兵武裝代表)據我所知應該只有202指揮部有吧﹗

武代~~老早就有了,201指揮部你可能沒聽聞過吧
若是這樣,那就不能怪你了[dabin]
只要是分局,就有武代.....這樣懂吧[dabi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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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ckcho 發表於 2008-11-13 10:43:5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3哨 武代 的帖子

小弟當時的年代還有201.....而201.202指揮部因為位居政經中樞
且為元首行走之重地...因聯合警衛之方便與彈性...
所以於各分局之--勤務中心--派遣武裝憲兵代表駐留
協調憲警兵力及警衛勤務計劃...統一由分區聯指部協調官節制督導
除了台北市外.....各省轄市警察局與各縣警局都還是有武裝憲兵代表駐留
兵力是否為憲兵隊派遣小弟就不得而知了...但是警衛計劃是全國統一的...兄台不清楚...可見您真的很"茫"
小弟中山分局的勤務算繁忙的..
(雖然當時李元簇副總統身體不好..但是李登輝總統身體太好..淡水打球國賓吃飯等等...)
小弟與道安會第4連之林秋典士官長24H輪流負責
公差休假或派出所串門子時....勤務中心"值勤員"會代為呼叫上崗收哨
兄台所說的送分局公文..在中山分局是不可能發生的
當然...害怕勤務機秘及治安情報被我們知道也是原因之一
中山分局上從局長...下至門崗員警...對武裝憲兵代表是"極禮遇"的
因為在聯合警衛與協警調度上...我跟他各負責一個連
當時勤務中心裡...上上下下都戲稱我跟林士官長是"連長"
平常與駐區協調官行走轄區...四海江湖不知我倆級職身份...
所以皆以為我們是"年輕有為""身負重任""位高權重"的軍官
當時不少轄區聲色場所"特別"關照...閒閒可以去泡茶談談感情
因此...與分局各組.派出所主管..皆平起平坐...
起碼...我們是憲兵代表...所以間接代表憲兵隊隊長..
連出包..營長發火也要看協調官放不放人
記得小弟因固定休假...
營長(前些日子南部軍監出包的那個)還未批示...而分局長秘書已與我離開
營長藉故"不假離營"修理我..要調我回去..協調官餐廳擺桌留人..買單的竟是"民間友人"
那件事...宴席酒菜..外加事後三溫暖醒酒消費..都由"民間友人"負責
可見...當時憲兵隊人員是被外界與警方所"敬重"的
您所謂"倒茶水、送公文、夾報紙、打飯菜、幫警察學長買東西..."應該是義務幫忙吧...
勤務中心是像打仗般的火線...主任.巡官.巡佐.值勤員忙翻天
寄人籬下..你泡茶自己喝...幫別人也泡一杯
勤務中心一塊吃飯...幫忙張羅碗筷...像一家人
有空夾個報紙...自己也會看吧
幫警察學長買東西...多的是宵夜點心...警察出錢憲兵出力..還不是杯盤狼藉..........不會卑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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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ka 發表於 2008-11-13 11:00:43 | 顯示全部樓層
學長,小弟在這邊請教一下
所謂的協調官是軍方的人嗎?還是國安局或者是特勤中心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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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ckcho 發表於 2008-11-13 11:02:4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小橘 的帖子

也許時空環境改變...所以現在有警方代表進駐憲兵單位
小弟當時的時空環境
聯合警衛的頭不是現今國安局...而是聯合警衛指揮部(於銘傳商專旁)...
清一色軍人..且金門人居多...
當時最高節制機關為警備總部..亦為軍方單位
連當時的警政署長...亦多為軍方轉任...所以...只有軍駐警...當時無聽說有警駐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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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ckcho 發表於 2008-11-13 11:11:4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8哨 sharka 的帖子

報告!!!!
當時節制我們的協調官為聯合警衛指揮部(於銘傳商專旁)的校級軍官
當時...理論上應該屬於警備總部
因為當時國安局為其下屬單位..且無特勤中心編制
聯合警衛當時除警官一.二隊之編制外..特勤軍官皆為警備總部篩選
聯合警衛指揮部之核心皆為軍方人員...基本上...只有官沒有兵
據小弟所知...國安局也是經過這近十年
以內部招考方式"排除"軍職轉服清一色的狀況
以上淺見..如有遺漏...望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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