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性侵少女拍裸照 憲兵少校被訴

[複製連結]
刀劍君 發表於 2008-6-12 08:54: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1816|回覆: 14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更新日期:2008/06/09 16:10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憲兵司令部少校陳建維涉嫌利用網路聊天室誘騙少女性侵並強拍裸照,其中有一名女生受害時還穿著學生制服,桃園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陳建維(32歲)涉及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部分遭軍檢羈押,軍事檢察署一、二審均判處他十多年重刑,目前上訴三審中,他強拍女生裸照部分因軍事法院無管轄權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憲兵司令部刑事鑑定中心少校陳建維被控於去年6月間,利用網路聊天室,誘騙三名少女和國中女網友見面後性侵,去年11月事發,被憲兵逮捕遭軍檢羈押。


軍警調查時,查出他於94年4月間就開始犯案,在台中縣潭子鄉和雲林縣虎尾鎮先後騙出二名未成年少女,性侵時強拍裸照,事後以把裸照交給家長為由,恐嚇女網友再次赴約發生性關係。


軍警在逮捕陳建維時,從他車上搜出16張女網友遭性侵的裸照,其中有一名被害的國中生是放學後赴約,遭拍裸照時還穿著制服。


辦案人員查出,陳建維利用深夜下班辦公室四下無人時,以他學得的沖洗刑案照片的技術,利用憲令部刑事鑑識中心辦公室內的沖洗照片設備,沖洗女網友的裸照,並將裸照放在車內以便要脅女網友。


陳建維涉及拍裸照行為,因軍方無管轄權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今天將他起訴。


讀後感:

都已經幹到一顆砲少校了,而且還是總部單位的憲兵軍官呢,軍法警察的臉都被他丟光了,我看憲兵司令大概面子也掛不住吧,總部竟然出了一個憲兵之狼還是校級軍官,而且還這麼可惡搞了10個女網友還有未成年的殘害小朋友,真他x的還是人嗎?...而且還利用職務之便以及學到的技術在總部裡面沖洗這些犯罪過後的相片,真的是X牲而且還丟臉丟到家了,希望軍檢署能夠從重量刑,看到這新聞就非常不爽。

[ 本帖最後由 刀劍君 於 2008-6-12 08:57 編輯 ]
中華民國憲兵 發表於 2008-6-12 09:42:08 | 顯示全部樓層
或許是已經沒有所謂的陸海空軍刑法的關係吧.
以前只右一點小錯.就關到天荒地老
現在沒差拉...凡事都有人權...就算是該死的人還是要"保障"他的人權
vpoint88 發表於 2008-6-12 11:00:53 | 顯示全部樓層
昔日掌管看守所時最恨這類人
一概由勞頭(優良被告)處理
(我會變成大近視視之不見)
綁在芒果樹,那話兒塗蜂蜜餵大螞蟻。
當然要保障他的人權,所以不打不罵
螞蟻咬他,唉!我也需要尊重這蟻兒。
就讓他們自行去爭福利罷。

這傢伙推算該是關在龜山,想辦法發簡訊
要虎頭山的大螞蟻加加油。
彰化闊嘴 發表於 2008-6-12 11:12:26 | 顯示全部樓層
唉!真悲哀啊!
       現在不只阿兵哥擺爛.連"校"級的長官都做這種傷風敗俗的事.
真是不知道現在的部隊教育是怎樣了.是不是單位太涼太茫了.
       軍官都做了不良的示範.還能渴望阿兵哥能做的多好.雖然這不是代表
大多數.但卻是大大的傷害憲兵的優良軍風.也傷了很多後憲弟兄的心.
       如這案件判刑確立.這軍官的前途就沒了.但也不值得婉惜的.
       像這種的應先效法新加坡.入獄執行前先來個"鞭刑"."以鞭治鞭"
鞭他的小弟弟幾十下.看他還能不能做怪.入監後在來個"章辜"<<(洗衣刷)
洗刷乾淨.而後在用砂布.澈底的清潔污垢.
mp464t 發表於 2008-6-12 17:34:34 | 顯示全部樓層
唉!
上樑不正下樑歪
乾脆恢復以前
陸海空軍刑法
拖出去槍斃了吧...
燕尾服蒙面俠 發表於 2008-6-12 23:51: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p464t 於 2008-6-12 17:34 發表
唉!
上樑不正下樑歪
乾脆恢復以前
陸海空軍刑法
拖出去槍斃了吧...




我舉雙手贊成

反正這種人留在世上也沒什麼用  只是在浪費我們的糧食與納稅錢
bruce-yan 發表於 2008-6-18 23:20:31 | 顯示全部樓層
人權真的那麼重要嗎?

那受害者不就是應該被加害囉?

學弟我一直對法律這種東西很疑惑

既然知道該嫌犯作出無法讓人原諒的事情出來

那為何還要保護該嫌犯之人權?

我覺得,應該要讓大家看到該嫌犯臉孔,而且要放大

這樣還有誰敢在犯罪呢?
giggs1217 發表於 2008-6-18 23:4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在服役期間站司令部大門有看過這位爛長官,那時候他才上尉。
他是那種不會義務役打招呼那種跩不拉基長官...
原來私底下也不是啥好東西。
丟爆憲兵的臉啦~~~~~~~
HAPPY 發表於 2008-6-19 00:06:53 | 顯示全部樓層
在現在這個處處都強調人權的社會有粉多人你給它方便他都當隨便......[dabin11] 偶覺得應該是亂世用重典學學新加坡先給他鞭打50大板再遊街示眾讓所有人都唾棄他.......[dabin7]
cjen0513 發表於 2008-6-19 09:47:56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強姦罪確立,如這小女生未滿十四歲,

在我們那年代這軍官早就被槍斃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2-22 23:33 , Processed in 0.026016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