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賣家賣的軍品也真的是頗多,其實軍品一直以來就是個應該擺上檢討的東西,除了正常的BB槍之外軍用槍炮彈藥外流一定違法不討論!!
軍用裝備如經理,陣營具裝備類,這些東西倉儲過了期就應該檢討統籌發包,給外免商家標售,一來除了免去焚燒銷毀的開銷也可以讓這些歷史文物在民間得到蒐藏,有時候軍史館或軍品展還要跟我們這些愛好軍品的人借裝備勒!
早期怕被對岸拿去情蒐制定的規定早就應該修改了,現在台灣都買的到對岸高機密的密雪狼特勤隊的東西了,我們國軍的迷彩服跟軍品還怕人家情蒐嗎?世界強國美國都把倉儲過期或是除帳的物品發包給外圍軍品店標售一方面省下銷毀所要花費的費用還能拿回一些本錢,這比銷毀來的聰明多了,我們多大的國家還怕人家情蒐.再說也不用情蒐直接穿對岸解放軍的迷彩服本也分不太出來了.
每年銷毀的軍品換算一下都不知浪費多多少公帑!!想想早年特種部隊的雲豹斑點迷彩現在軍然看不到半件實物,連特種部隊虎班都早已被銷毀剪標了,這些東西哪一樣不是文物,台灣人不懂保存文物,看看國外的軍事博物館還來台灣要F-104,UDT博物館來台灣找當年的人事物做專訪回去展覽我們自己國家對這方面有重視嗎?我們的軍用書刊還停留在以前專制時期報喜不報憂吹捧國軍功績的文宣書刊,想想黑貓跟黑蝙蝠中隊美方視之如自己的部隊驕傲跟關愛,而此中奉獻犧牲最多的我們卻等到民間傳的越來越大之後國軍文宣才開始拍馬後炮.連紀錄片都還是民間做的丟不丟臉哪!!
我現在看到醫院裡的M-108自走砲車在那風吹雨打被小孩當玩具我就心酸!!真的很想跟醫院方面說我想當免費義工幫他們保養戰車,保存不等於放在那等他爛呀!!!!!
這個新聞我看了之後只替當事人難過,他只是成了國軍軍品剩餘物資處理辦法過時的替死鬼.賣剩餘的軍用物資原來可以光明正大的卻要搞到移送法辦,沖繩的國際通一整條街賣的是什麼??童子軍制服嗎??假使國軍的剩餘物資處理方法制度健全今天當事人就可以光明正大開店販售不用移送法辦,這本來可以是一件雙贏的事情軍方高層卻老是迂腐不化.
這個只是小新聞,只不過是媒體無知以為搜到真槍跟改造兵工廠才上報的,其實只是他的各案根本不算什麼,之前網拍上還有人賣國軍聯勤的全新77跟EN-7連財產標籤都有,也不見被查後上報(一定都被壓下來了可憐了老百姓),現在的媒體該報的不報.
[ 本帖最後由 瘋狗 於 2008-6-13 01:1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