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對一個人民褓姆來說,最沉痛的事就是用心執法卻反被民眾抹黑攻擊(轉貼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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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天 發表於 2008-7-28 17:38:48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警察不好當
我只能這樣說
依我說認識的警察來說
現在民眾來報案
都要輕聲細語的跟他們講話
還要像接待貴賓一樣的接待
還不能有一些差錯
不就的話等民眾去投訴
吃虧的又是現役的警察
那麼警察的公平力又如何去評斷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
我們也不能多說什麼
以個人觀點是警察執行公權力是對的
客觀一點的是那位朋友不長眼只想要社會能力來解決
不改裝不就沒事情了
改裝本來就是違法的自已還有什麼立場來講話
要怪就要怪社會太民主了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
HAPPY 發表於 2008-7-28 18:16:00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社會之所以會這麼亂,我想應該是睜眼說瞎話的人太多太多了,至於那位被警察大人取締的民眾我想應該要再多加一條罰則就是請他們去創世基金會去當一日志工讓他們去體會社會上還有粉多人士需要他們去關懷去愛惜生命,讓他們把愛護摩托車的心發揚光大......
Mccare 發表於 2008-7-28 18:36:0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小林技佐 的帖子

別灰心,至少我遇到的都是好警察
有一次在北投
一台計程車從右側違規左轉
當時速度不快
但是我也沒注意到
就撞上了
司機下車態度惡劣
馬上用無線電烙人
這時聽到一個人說話了
你違規還凶什麼
先生
他如果找你麻煩請跟我說
我的警員編號是XXXX
我在北投分局服勤...
真是太感謝了
最後計車司機被開單
然後賠我的前保桿
Charles 發表於 2008-7-28 19:24:18 | 顯示全部樓層
沒親眼目睹 我無法評論該民眾對警察所描述服務態度
本人車子也有改  與其說改車其實是加裝  目的是使車輛行駛時更平穩更安全
車改成這樣  第一聯想到的就是飆車族(或許該民眾不是)  但如果是...我支持警察的態度
前陣子新竹飆車族上了報  砍傷交大研究生  此研究生何其無辜
今天車改成這樣 噪音擾人  就是犯法
yu-chi 發表於 2008-7-28 21:32:52 | 顯示全部樓層
心有所感
92年在62大隊塭豐(前名為焰塭)安檢所取締非法賣油(俗稱油蟲)的漁民
結果被立法委員到我的安檢所開檢討會
被檢討的對象是"我們"!
我們執法為國家取締貪污人民血汗錢的油蟲到頭來功勞苦勞都沒有
換來的是被檢討

[ 本帖最後由 yu-chi 於 2008-7-28 22: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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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3320331 發表於 2008-7-29 00:19:3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的大學室友,也有改裝機車,如圖中般是大口徑加角度上揚,因為改車在班上頗出名,大家還有討論燃料動力跟口徑還有排氣管角度的關係,我相信改車不等於就是愛飆車的惡人,同樣是改車,把消音器拿掉在半夜擾人遭警方取締開罰是另有其人。

初看本文,原來"做對的正確的事會被排擠跟責備"已經漸漸成為潮流,不過看到最後,我想如果是參與本事件的警員出來說,應該是更值得信賴,經由他人之口描訴,真實性是不是100%也有待商榷。
CARBUBU 發表於 2008-7-29 08:07:50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前陣子才被開一張單子
雖然我覺得有點是因為該地的地形讓我只能趁紅燈左轉,結果警察就在那邊等,然後就"逼逼~"

被開單當然每個人心情都會不好!!
可是換個角度想,如果沒有做錯事情怎會被開單!!

我記得以前我們士官長跟我們說,出去車巡的時候,切記不可以先把友軍的車子攔下來,然後再一個一個找缺點,我們要有同理心,所以每次被都是看到阿兵哥有缺失我們才會去盤問~

今天,如果那個學生沒有違規在先而被警察找麻煩,我認為這是警察濫權,應該要檢討警察,
但是今天是因為該學生先是游走在法律邊緣,被糾舉後不會認為是自己不對而是警察故意找麻煩,
其實這中間差距頗大!!

自己做錯事情不知道檢討自己而怪罪他人
替自己的行為找尋合理化的藉口


話說我被警察開單時,我也求情說學長別這樣
他就跟我說妳是憲兵跟我們有什麼關係...
原來他是當砲兵之後才去考警察~
也難怪乎我求情一點效果也沒有,甚至讓我荷包大失血阿....
abb431128 發表於 2008-7-29 11:08:28 | 顯示全部樓層
哨長的許多網頁,顯示被取締的年輕人,心中不服一吐為快之感,也許是這位年輕人誇張的誣衊。如今在民意高漲情況下,警察的作為及言詞,是有必要注意禮貌,及忍辱負重,避免掉下衝突的陷阱。就像當年抓賭勤務時,違警人都會不爽的挑釁動作

95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約22:00,我自高雄行駛10號國道往旗山方向,接近大樹交流道前的高架橋上,規定的速限90

夜黑風高的夜晚,超車之後,完啦,警車閃光燈『突然』亮起,被攔下之後顯示,我確實是稍微加快的105,當然要到監理站繳3000元

心裡不爽的是,警車停在陸橋上的路肩上,『黑暗中均未開燈』。豈不萬分危險的『違規』。若是我一時興起,違規走路肩超車,或是當時我一緊張,隔天鐵定會上媒體---重大車禍---

接到紅單後,向『水果日報』每日一爆,記者來電詢問警員姓名,將代向小隊長反應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08-7-29 11:29 編輯 ]
TEDDY 發表於 2008-7-29 15:11:15 | 顯示全部樓層
當然先聲明!學弟也是非常厭惡這種號稱"顏射"的排氣管!

但說穿了這簡單的問題...

事情的主因應該是那支超誇張的排氣管吧!?
請問哪裡取得?買的對吧!
哪裡買的?
如果是非法的就去取締!合法的(通過檢驗,符合標準)為何可以販賣卻不能裝到車子上?(有人買排氣管回家裝飾嗎?)

站上許多學長應該也是愛車族!
常常去到汽車百貨買一些裡裡摳摳的東西(改裝品)
為何這些合法進口也繳了税的東西~
買賣合法,擁有合法,裝到車子上就變的不合法?

是百姓的問題?警察的問題?



哎~類似的問題從開始騎機車到現在孩子都快出生了,一樣........
何時能解決?等哪天台灣換了個"彩色"的政府看看吧..........
soavii 發表於 2008-7-29 15:20:4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提供一個具體做法, 那做法是兩個字, 叫 --> 消毒.

麻煩請 小林長官跟你警察朋友說.

1- 去專開一個網頁或部落格就好, 針對這砲管事件 做警察這邊的
具體說法與相關圖文報導都附上.

2- 去他張貼過的所有討論區, 只要打你上面說的關鍵字就都
找的出來他去哪邊放過毒, 你去那邊留言 消毒, 只需要留說~

想知道整件事的事實真相嗎 ~ 來看看這邊的網頁吧 ~

附上網址就夠了.

3- 剩下的 就交給自然去發展.
---

另外也建議 所有人在有任何有 異議 衝突的場合時

一定要用 手機拍照會錄音錄影存證.

還好這件事 有大砲排氣管相片, 這張相片就夠說服人.



沒有這相片....  不知情的第三者 永遠是同情

自稱被欺負被打的那一邊...

大車撞小車 不管誰對誰錯 猛一看就會覺得是大車去撞小車.

不會有人第一直覺想說是 小車去撞大車.

不管對方怎樣 腰寶吵... 多留證據才是自保之道.

愛吵 ~ 就來吧 ~ 該來的躲不掉 ~ 就勇敢面對對方的挑戰吧.

最好笑的是當一邊的說法成為 主流說法, 突然來了反向證據與

辯方說法 互相衝突後, 誰說真話 誰說假話 的蹺蹺板就會自然

倒下去, 下次有長官或其他人問 怎麼回事都不必多說.

叫他去看網站即可, 我講的還是被動反擊法.

你如果真的要玩大一點...

那就來玩主動反擊法吧.

各大 bbs如 ppt ~

討論區比如 卡提諾...

主動去貼文吧  ~ 網友自然會去發酵的.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8-7-29 15: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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