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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丟臉 三軍儀隊貼露毛照 刺刀任人摸「忠烈祠先烈看了都會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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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eno 發表於 2009-4-2 08:18:44 | 顯示全部樓層

軍記蕩然無存
現在當兵都還可以週休
似乎跟上班一樣
不像之前有假放不得
因為勤務太多了
不果也希望社會大眾能分清楚
儀隊和憲兵的差異
上哨嬉戲
在以前的話
老早就被老兵釘到爆了
哪會像現在還可以上報
說到這兒    真的是無言了
d61103 發表於 2009-4-2 08:56:51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的看法

小弟覺得這樣的照片是非常不好的 這跟是哪一個兵種 軍種無關 拍這樣的照片本身就非常不妥
更何況是儀隊 是忠烈祠衛哨
看到學長們清一色的都釘這樣的行為 再看到9527學長的發文
小弟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
我以為 拍個照無可厚非 為自己短暫的軍旅生涯留下幾張年輕的回憶 這我能理解
像是憲兵弟兄可以拍拍自己穿甲服站哨的模樣等等
但是有一些照片的方向 小弟認為已經失去(為自己短暫的軍旅生涯留下幾張年輕的回憶)的出發點了
拍照的時候應該要注意不要裸露 尊重駐點 武器 如果要照比較KUSO的照片應當避免身穿甲種服裝
甚至是軍服出現(如果要以甲服或者正式軍服出場 應該以嚴謹為主)
再來就是照片保存的問題 如果照片裡的長官 弟兄還在服役 請避免照片影像流出
如果背景的駐點太過於清楚 明顯 也應當避免
再次強調 人在做 有更多的眼睛在看著你 這些照片會跟著你一輩子
人家只要上GOOGLE就能查到你露毛的照片 這不是很詭異?
簡單說 什麼樣的服裝就配什麼樣的神情與動作 出包的照片不是只有自拍欣賞而已
這個年頭 隨便一個人都有數位相機 照像手機
如果不想成為撻伐的對象 請自己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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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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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清流 發表於 2009-4-2 09:32:20 | 顯示全部樓層
(軍聞社記者林宜慶台北九日電)聯勤司令部為杜絕時有不當管教而循體制外管道陳情事件,甚有藉慶生、離退而有脫序行為,嚴重斲傷軍譽,特別重申同袍間相處生活,單位辦理年節慶生、離退歡送等,應確按「國軍軍人禮節」及「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相關規範辦理,以維護優良軍風。


    聯勤司令部表示,各級部隊嚴禁施以「丟水池、阿魯巴(抱人撞樹)、脫衣裸露、人體塗鴉、拍攝或自拍不雅照片張貼網路」等性侵嬉鬧行為,凡經查獲單位違反規定,肇致官兵傷、亡案件者,均移送法辦,未成傷者予以重懲。


    同時,聯勤司令部強調,各連隊衛哨(公差)應以安全為著眼,以公平、合理為原則,並由幹部負責分配,新兵到部授予衛哨勤務課程並驗收後,始可派遣擔任衛哨;官兵休假預排前,主官應考量當月任務、人數等因素,妥善規劃官兵休假日期,以利各項任務遂行。

資料來源:軍事新聞通訊社

上述不雅照片的行為已觸犯法律了在司法方面已經觸犯妨害風化
至於軍法方面希望各位學長手上有資料的補充一下
另外希望現役弟兄不要拿軍記開玩笑
現在國軍已經夠黑了~看到照片真的很感嘆說中華民國的國軍到底怎麼了
如果現在的國軍被以前的革命先烈們地下有知的話他們不知有何感想
退伍就退伍一定要搞成這樣與眾不同嗎?
難怪現在要縮短役期更甚至要改成募兵制以期改正軍風了
武定原 發表於 2009-4-2 10:26: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ongyu1222 於 2009-4-1 11:51 發表


http://img.1-apple.com.tw/1-www/0603 ...


不知學長有無發現其實陸儀才比較衰吧!小弟看到的若沒錯應該是空儀才對吧!禮兵及那位不長眼的兵的服裝是藍色的耶!可是新聞報導中說的是陸儀.這下陸儀的黑鍋背得不比我們憲兵小唷[dabin]
youeatmejp 發表於 2009-4-2 16:42:39 | 顯示全部樓層
34哨的照片比兩根手指指頭的是陸儀沒錯,旁邊那個小鬼是海軍的,真是丟人丟到...

全體違紀人員加恩賜自盡
浪子 發表於 2009-4-2 17:49:23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年輕人真的是太搞怪了!要拍這樣的搞怪照自己欣賞就好了,還貼上網!真的是不長眼!
風之楓紅 發表於 2009-4-2 18:08:57 | 顯示全部樓層
各位學長...小弟這麼說...可能角度不同會被大家釘一下
不過以事論事

照片在衛哨上給大家指責當然理所當然的應該罵...因為不合時宜規矩

但是寢室露半身照...小弟認為那是個人自由

如果要解讀妨礙風化的話...那夏天去海水浴場就可以看到一堆該送法辦的

於所場合是應該公私分明

年少輕狂都是會有的...何況露上半身...也還好啦
俗世清流 發表於 2009-4-2 20:22:19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待這種事情不能再得過且過了
俗話說關起門來你要幹什麼那是你家的事情
但是一但攤在太陽底下就不是小事了
不管他們的動機為何
只要認清幾點~他們已經是成年人他們是軍人
並不是普通的老百姓~為何都要替他們找藉口呢
敢做就要敢擔當一切後果不需要替他們找任何的藉口等等
當然這只是就事論事~應該要讓他們了解到三思而後行的重要性
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希望各位學長指教
hy6877 發表於 2009-4-3 00:18: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曾經寄住在215營營部旁空軍單位的房舍,樓上就是空軍儀隊的單位。
三天兩頭就聽到樓上有人互相幹譙,接著就有拿著掛蚊帳的鐵桿互幹
當時真想報回連上做安全情報,後來想想只要沒開槍就好
管他媽媽嫁給誰一點軍紀也沒有,散漫[dabin7]

[ 本帖最後由 hy6877 於 2009-4-3 00:20 編輯 ]
hy6877 發表於 2009-4-3 08:41:0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副哨 byronliao 的帖子

當年黃總司令X強先生的官邸是在民生社區,所以就請你們215營協調找個營舍借給我們棲身方便服勤,否則我們要從大直那裡過去。當時和我們同住在一起的還有一個你們營上的老士官長[dabin2] ,記得晚上都要準時就寢,不然就都不要回來,以免吵到他人家 〈沒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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