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d61103 於 2009-9-6 18:34 發表
該便衣(脫哨) 被處以禁足三天之處分
請教各位學長 禁足的意思是? 處罰的這三天只能留在連上哪都不用去?還是說該衛兵接下來放假的天數其中三天被禁?
小弟不是很理解禁足的定義 如果只是留在連上 會不會人力吃緊? 可是如果是禁假 那就叫(禁假)就好啦!?
還請學長開示了!
禁足三天; 就是禁三天假, 除勤務; 不准外出營區...
現在的阿兵哥; 一個月有三分之一的假, 也就是一個月有超過十天的假, 禁三天假, 不痛不癢, 可說是 "人性化" 的 "象徵性" 處理, 看清楚唷... 只能說是 "處理" 而算不上是 "處分", 所以我才感嘆... 竟然不是先抓去關禁閉三週再送軍法判個三年監禁, 軍法不彰, 廢了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