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法律是承襲大陸法制. 因此與歐陸及日本是相類似. 美英等是所謂的海洋法.
這也就是所有大學的法律系是4年, 是以大陸法為主. 唯有東吳是唸五年, 因為東吳是以英美法為主. 好像東吳也是最早有學士後法研所, 以非法律系為招生對象. 現在有沒有改變就不知.
至於憲法部分這點我覺得自工業革命後, 不管是君主, 聯邦或是民主國家, 以現在來看大部份不脫民主, 自由, 平等, 幾個基本架構. 至於各國憲法孰優孰劣, 很難評斷, 因都會參酌各國文化, 風俗習慣等而加以制定, 只要國家政治運作有一定規則, 應該都不能說好或不好. 就如英國還有上下議院. 我們覺得怪怪的, 但其不這麼想.
至於國父所創立的五權分立, 到底好不好? 以現在的時空背景來看也許當時的環境有當時的考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