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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假球」與「打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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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0-5-22 06:46: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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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小學學童在五人制足球賽中,某兩隊有「默契」不進攻,不得分,以便得到和局,兩隊都可晉級。消息一出,許多人都口誅筆伐,認為這是違反「運動家精神」。到底運動家精神是什麼?難道說閉著眼猛衝,就叫做運動家精神嗎?一場比賽有許多的情況,一場大的巡迴賽有許多的過程。為了爭取榮譽,誰不希望抽籤抽中的對手弱一點呢?難道這也是違反「運動家精神」嗎?

不進攻,不得分,是策略上的運用。有些時候為了爭取最高的榮譽,這種策略是必要的。比方說,籃球邀請賽,我們是A隊,和BCD三隊同時晉級複賽,複賽由初賽一四名交手,二三名交手,複賽的勝隊晉級決賽。對手中,B隊被認為是最強的對手,所以我們盡量要避免複賽就與它碰頭,不是嗎?那這時候要是必須要輸或是和局就可避免,做教練的會如何指示?難道要球員拼著打贏一場球,結果卻複賽遭到強敵被淘汰?還是策略性輸球(和局)來換取更大的決賽權?

要是為了增加冠軍的希望,選擇不要贏,這一場球的競賽,可能會被人說是「打假球」。但是,參加邀請賽,重要的應該是得冠軍吧!如果沒有把奪冠放在心上,是不是也可以說是「打假比賽」?畢竟贊助者花了許多錢,球迷花了許多心血,當然希望自己所愛的球隊得冠軍,奪金牌。這時候教練還要大家去贏一場可能會造成失去金牌的比賽,我說,這絕不是遵守運動家精神。這是愚蠢。

有些比賽的賽制,就是讓人要做這種決定。教練教小孩如何運用策略得到最好成績,並沒有錯。人和禽獸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人會用腦,而禽獸比較起來只會傻傻笨笨的猛衝,毫不考慮後果。這種事情當然見仁見智,但是我認為,一味指責教練,是不公平的。要是名次不重要,何不由教育部嚴格規定學童之間只准打友誼賽,完全不准排名次?這樣對體育發展又有什麼好處?

既然名次重要,既然遊戲規則是這麼定的,那麼只要不暗箭傷人,不服食禁藥,不做危險動作,不鬥毆鬧事...我看不出來這哪裡違反了運動家精神。有人說,「名次只是一時的,榮譽是永久。」這根本就是一句白痴話。沒有名次就沒有榮譽。甚至,一個第一名比一百個第二名的榮譽要高太多了。除非台灣打定主意只想培育半調子的運動員,否則怎麼能說名次不重要?名次太重要了。運動員被訓練要犧牲一切(在規則許可內)換得名次,換得獲勝,小小的策略性輸球,確保一面金牌,又有什麼錯。

說風涼話,什麼「踢假球」的人,一定勝負和他自己無關。要不,就是被搓掉的那隊,心有不甘。不甘歸不甘,規則沒有不許這樣。誰叫你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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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昊 發表於 2010-5-22 14:05: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10-5-22 06:46 發表
新聞報導小學學童在五人制足球賽中,某兩隊有「默契」不進攻,不得分,以便得到和局,兩隊都可晉級。消息一出,許多人都口誅筆伐,認為這是違反「運動家精神」。到底運動家精神是什麼?難道說閉著眼猛衝,就叫做運動 ...


報告學長
您說的,我很認同
高中時期曾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的桌球項目,
當時採循環制,有所謂的敗部復活,
因為比賽球隊都是各縣市的頂尖好手,
因此各球隊都會考慮是要晉級、或故意進入敗部以求最大奪冠希望,
印象中,當時為了避免球隊想進入敗部而故意隱藏實力,讓比賽荒腔走板(所謂的技術性放水),
大會因此規定由贏的球隊選擇是要晉級或是進入敗部組,
如此又可顧慮到各球隊的策略性考量,也兼顧到比賽的可看性,
一舉兩得,以上為學弟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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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 1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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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mokeyLT 發表於 2010-5-24 07:25:3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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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覺得由「勝隊」來決定是否進入「敗部」(不要忘了,敗部再一敗就要淘汰的),相當另類,不過也不失為一種激勵大家獲勝的方式。

再舉一個例子。整個邀請賽或巡迴賽是長時間的,多場次的,但是單場的比賽比較短暫。一場比賽策略性的打輸或打和,如果要被叫做「沒有運動家精神」的話,那以下的情形又如何解釋?

馬拉松要跑26英里,約42公里,四萬兩千公尺。我們可以責備馬拉松選手,說他「為何不一開始就衝刺」嗎?「明明可以跑快點,體力也很充足,為何不衝刺?!」這種話,要不是外行,就是存心找碴。大家都知道,跑長跑要靠策略性調節體力,也要控制步伐,不能用跑百米的方法衝。當優秀的馬拉松選手慢慢的穩健的跑,我們說他是「懂得比賽的策略」,不會說他是「沒有運動員精神,能衝刺卻慢慢跑」。因為他看到的是跑42公里贏得最後的勝利,而不是現在衝的超遠,出出風頭。

如果我們能接受這種策略,又如何不能接受,在巡迴賽中,每隊都要保存實力,避強而取弱,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策略。總之,我還是強烈的覺得,那些苛責球隊「踢假球」的人,只會說說而已,暴虎馮河,又有什麼好處,難道要把小孩教成凡事都衝動,不用大腦,才高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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