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迄今已42年,部分內容因年代久遠,或有疏漏誤植之處,尚祈見諒。倘若有任何不妥之處,還請各位學長告知或刪除。 6 d6 E& c) E* M! r# \8 |$ ]/ K s
本文敘述之時空背景約於民國57年7、8月間,當時正值成功嶺暑期大專集訓期間,發生借調支援之陸軍尉級軍官,糾眾包圍駐防台中市憲兵236營支援成功嶺之憲兵排,最終演變成毆打值、備勤憲兵,並破壞通信設備之重大事件,其很可能是民國38年以來台灣地區所罕見(至少個人尚未聽聞過類似事件),其始末略以如下: % r+ @$ V, N% [; I9 P % w) N5 k0 ^, B+ r5 a( {7 [ 當時暑期大專集訓每年分兩梯次辦理,由於 蔣公特別重視,每梯次開訓典禮至少指派國防部長層級主持授槍儀式, 蔣公更每梯次上成功嶺精神訓話,並與學生及家長大會餐,表示他對國家未來棟樑期許甚深,相信這也是很多人的共同回憶。另政府有關部門高階長官,都十分關注訓練過程及成果,隨時都有可能會蒞臨督導。因此,訓練單位承受極大壓力,除指示憲兵支援排加強營區內外軍紀糾察,增加車、步巡頻率外,亦要求訓練單位幹部暑訓過程順利也要有相當成果,在這種情況下,訓練單位、支援幹部及憲兵單位三方面,為貫徹命令大家都求好心切下,終因少部份年輕低階軍官無法紓解壓力,以致情緒不穩失控,終爆發不幸事件。 7 `9 H* e% m) K. j9 g# s6 U' a1 x) G. Q5 c3 v
由各部隊借調支援人力之年輕尉級軍官,未曾遭到如此嚴格軍紀糾察,加以訓練壓力大,開始產生情緒不穩定及心理不平衡的情形,甚至不服本營派駐支援排人員糾察。某日晚上多位年輕尉級軍官聚眾二三十人包圍憲兵排部理論抗議,在一時情緒失控下,演變成毆打在場執勤與備勤憲兵,當時支援排排長不在排部,大部分人員也都出去執勤,僅有三四位同僚在場,因沒有機會動用槍械,僅能以懸殊比數徒手反擊,亦因如此才未造成相當人數死傷,釀成重大慘劇。另通訊設備亦遭破壞無法求救,而附近步兵連未施援手,所幸乙位同僚因正巧如廁而未被發現,得以爬出廁所窗戶,狂奔山下鐵路邊之哨所以電話向營部求援,營部亦緊急向憲兵司令部報告,隨即中部地區憲兵單位於凌晨緊急集合約四連兵力,並驅車前往成功嶺,而成功嶺亦緊急集合所有部隊,由憲兵逐一辨識緝捕相關肇事人員,惟肇事人員已逃逸無蹤,因當時交通不便,天亮時已在台中、彰化之鐵公路車站及其週邊抓到十餘名,全部先移送軍法機關審判,其餘繼續通緝追捕歸案,其他相關主官亦遭受程度不一之懲處。6 m, Z2 W+ w" v* q# ^# ~
8 {; Y3 X. K; K( H. O7 U5 k k2 p 這事件給我們很大啟示,小不忍則亂大謀,陳情申訴都要按照規定程序處理,以免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衍生更嚴重情事,此外,當事者除自毀前程,其家人也受到連累,這個代價亦可說是相當慘痛。事件發生後,我們被禁止談論此事,媒體也被封鎖。如今將封塵已久之事件始末,提出向學長報告,無非是還原歷史真相,讓大家知道曾經發生過這個事件,並以為殷鑑。
謝謝你喔.因為剛好最近有人問我什麼是執法過當.什麼是正當防衛.兩者之間的界線在哪0 z. L: L. z3 b6 D+ k' K! h. S a
我本身有參加村裡的守望相助隊.隊員問我抓到小偷可不可以教訓他((我村是農村.抽水馬達及電線經常被偷)).我說不行.這樣他會反過來告你傷害.因為我們並無警察身分.那他又反問我如果小偷要追打我們.難道要乖乖讓他打.所以兩者之間的線真的很難界定.尤其現在的法官..........不予置評& o4 T* i( {3 \/ o( H- F2 n. t
還是謝謝你.這樣我就可以跟我隊員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