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在國外念書的經驗,自行印製此類有特定名稱商號及行號,其含有文宣作用的印刷品應該是不能被允許的. 我在國外待過兩所學校, 第一所學校的規定是, 學校內任何的學生社團, 都不得將學校的名稱印製在社團的團服上. 如有違規, 輕則社團被解散, 重則幹部吃上官司加退學. 並且, 所有的文宣, 都不可以出現學校的名字. 第二所學校的規定比較寬一些, 文宣可以有學校的名字, 但是, 所有文宣,包括平時自行用Power Point 做的簡單活動宣傳單, 都必需要跟著一份正式文件, 該文件要有指導老師審批簽名, 然後將文宣和文件上交學校審核蓋章, 再由學校統一印製. 在學校內發送的所有文宣和公告, 都要有學校的蓋章, 如果發現沒有學校蓋章的文件在校內散發, 社團幹部就倒大楣囉!!然而,社團的團服,一樣也是不得含有學校的名稱。7 ~0 n! _7 u6 r. S
我認為, 如果您真的愛憲兵, 應該不要隨處印製憲兵的名號, 畢竟, 輿論是很可怕的, 你不知道路過的路人會如何解讀你一切的行為. 就算你再小心再無心, 都有可能會落人口舌. 這類的動作也應該要有所規章才是. 訂出一套章程和規定,給憲兵們申請使用,順便也可以將此類動作做個規範或許也是不錯的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