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原帖由 pcy 於 2010-9-3 15:53 發表 不是報導錯誤, 就是上面的要求自己來處理. 從警察手上把人弄走. 這種心態不是今天才有的. 真的是送軍檢, 可能有適法性的問題. 不但憲令部有問題, 恐怕連警察也有問題. 萬一監察院發覺恐怕有大包了.
憲兵少校恐嚇取財 觸法移送軍法偵辦 發稿日期:2010/09/03 下載新聞內容 (軍聞社記者孔繁嘉台北三日電)針對今日媒體報導「憲兵少校移送軍法」乙情,憲兵司令部今天表示,憲兵204指揮部鳳山憲兵隊王姓少校,拾獲民人手機乙只,因一時貪念,觸犯法網,全案已於昨(二)日由高雄憲兵隊依「恐嚇取財罪」移送南部地區高等軍事檢察署偵辦。 憲兵司令部指出,對於憲兵肇生犯罪行為,深感痛心與遺憾!上午也依相關規定召開人評會核予王員兩大過,以不適服現役汰除;並針對憲兵各級部隊逐級實施軍風紀檢討與再教育,強化官兵知法守法習性,杜絕類案再生,確維軍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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