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不沒在憲兵隊中呆過.+ Q3 h" Y% ~- E: a
但這種類似的勤務在我單位中幾乎週週上演! 我也都幾乎都有參加 ! 南爭北討(各單位搶業積嘛)9 L c+ q) C" R7 ~, ]+ x. j* t
但是我老實說 ,自參加第三次後, 就覺得實在不妥!! 9 {" T8 ]# P* u8 N0 j! T"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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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覺得很威! 和刑警沒啥兩樣 ,要車有車要槍有槍! 迅雷作業, 大陸客, 走私 無一不參加
3 y9 Y) @& ~8 U: r v追車, 翻牆, 埋伏, 逮捕 , 無一不幹, 事後還有獎金可以拿! 簡直跩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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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靜下心想~- ]' g& M/ K0 {
我只是一個月領六千塊(底薪)的義務役阿! 人家軍官或警察出了事 政府幾乎可以照顧他們一輩子阿! 我們呢? 我才二十多歲 還有光明的未來阿! 還好我出勤時還不曾有差池! 不要說自身有危險 撞個人 或緊張開錯槍 ,就夠我這小兵瞧的
" k* ]2 o% k# X% T4 E M唉~ 有必要這麼拼嗎? 我還想回家勒! 平平安安的退伍才是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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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7 t# v. o2 V* v0 Q- X對啦~我怕死啦! 我卒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