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學長發言的邏輯來研判
國防部僅以一張薄紙的行政命令
就讓部分的人因抽籤而當了陸一特
這張行政命令就以現在的時空背景來看~~至今都無錯誤
也就是法律上站得住腳,當然更別提賠償問題
當然爭取權利是這些前輩的自由,也是民主社會追求公平正義的目的
倘若行政命令有錯,哪請教學長,現行兵役法規定必須服役1年10個月
為何現在役男都當1年兵就退伍了,這也是一張行政命令的決定
以前行政命令方式有錯,現在就可以視為合法的,兩者之間差距太大了吧
國防部要是承認錯誤,這些未滿法定役期的退伍軍人,這下該如何是好呢?
國家財政困窘是事實,用來補助陸一特我也贊成,因為此惡例先開
我憲兵三年半士官退伍金可循此案例申請,我們樂觀其見
但是!可能嗎?比照志願役薪俸,說真格的這種話說出來,還真替這些前輩感到汗顏
要你簽打死不簽,要錢時卻要比照辦理,說明了就是只要錢咩
我認識的陸一特空特(鐵漢傘徽)的上等兵,他只說了一句:恁爸卡衰!
沒洗手抽到3年兵,無啥好怨嘆,如此豁達的說法,真令人佩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