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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憲兵自曝 曾A走機槍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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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sonk9 發表於 2011-5-31 12:07: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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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憲兵自曝 曾A走機槍2小時

自稱曾在十軍團憲兵營服役的退伍憲兵士官,在批踢踢憲兵版上自曝曾在服役時,偷走部隊裡的排用機槍達二小時。我國地面部隊使用排用機槍多為T74型國造排用機槍(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屬地面部隊的輕武器。
〔記者羅添斌卅台北報導〕讀者爆料指出,有位自稱憲兵指職士官退伍人員在批踢踢網站上自曝內幕,指曾在陸軍十軍團憲兵營服役時,偷走排用機槍達二小時,還引發營內大地震,營長集合兩個連所有弟兄清查找槍。

批踢踢上大談槍械無人管理

讀者表示,該位退伍憲兵是在批踢踢憲兵版上聊及軍中槍械無人管理及放任程度時,自曝服役內幕,還稱自己「我很無聊,我知道」,由於po文後引發網友批評,不滿此事的網友還警告該位退伍憲兵,小心偷竊軍品將面臨軍法追訴。

軍方:若屬實恐將面臨追訴

憲兵司令部及陸軍司令部對此事均表示,若清查確有其事,該位退伍憲兵士官可能觸法,面臨被追訴的可能,也會請相關單位進行研究了解,目前尚難判定罪責。

但究竟哪個單位應追究?憲兵司令部及陸軍司令部卻互踢皮球。憲兵司令部官員指出,從相關資料研判,該位退伍士官服役時間應該是八、九年前,當時憲兵營是配屬在陸軍十軍團,理應由陸軍處理;陸軍官員則說,民國九十四年以後,在陸軍單位的憲兵才是「部隊憲兵」,之前都由憲兵司令部指揮,因此該由憲兵究責。

誰來追究?憲兵、陸軍互踢

讀者指出,今年二月九日,他在批踢踢憲兵版上,看到有位自稱是「憲兵指職士官九期,忠貞六一四梯」,服役在陸軍十軍團憲兵營營部管理軍械業務的人士,在版上發表服役感想,批評軍中裝檢及補保浮濫之後,就自曝曾偷走排用機槍二小時的內幕,他驚覺此事嚴重,將發言及版面都保存備份。

根據網版發言內容,該退伍憲兵自稱:「要說沒人管及放任的程度,我曾經偷走憲三連輔導長從我們軍械室領出的排用機槍大概二小時,因為他跟我們安官在聊天,放著槍不管,『我很無聊,我知道』,讓營長集合一、三連連隊就為了找槍。後來這件事,營長有沒有懲處連隊輔導長恐怕不用多說」。



###############################################################################轉載於自由時報#####################################

弟兄.....爆這很光榮嗎.....也對是該好好檢討了.....互踢皮球更好樣的......
甜瓜男孩 發表於 2011-5-31 12:25:28 | 顯示全部樓層
價值觀錯誤,就像有很多人總喜歡把飆車畫面PO上網,想證明自己好像很厲害似的,
言歸正傳,能把機槍A出去也算不簡單了,現在部隊到底出了什麼事呢?現在大家好像
都不怕軍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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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1-5-31 12:46:30 | 顯示全部樓層
早上有看中天新聞的跑馬燈打出字幕,空口白話,若無證人恐怕也很難定他罪吧?皮球踢來踢去還不是醜聞一件,國人哪管你是誰該負責.
阿棟 發表於 2011-5-31 12:48:37 | 顯示全部樓層
哇咧~真是好事不出門 壞事傳千里~~~
文中興中山莊 憲三連 應該就是小弟服役時待的單位~
88年國防部接收看守所之後  興中山莊有兩連駐守~
可能那邊勤務單純 人手又充足 才會三不五時發生一些鳥事~
照時間判斷 當時憲三連的連長應該是小弟服役時的poa~
如果真的是他 會發生這些事件 也不奇怪啊..........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5-31 12:52:46 | 顯示全部樓層
報告各位學長,照建制與指揮序列,軍中憲兵是十軍團憲兵營及憲兵231營雙銜,除人員撥補及憲兵裝備外,都歸軍團管理,這看編裝表就知道了,推到憲令部上是沒道理的.論壇內有許多軍中憲兵及十軍團憲兵營退伍,應該都很明瞭.
武定原 發表於 2011-5-31 13:23:09 | 顯示全部樓層
個人覺得這只是沒事找事而已啦!講難聽點槍還是在營區內又不是營區外!就像我們當年查哨時對於打瞌睡的兵也是將槍攜回鎖在軍械室呀!等該兵及單位長官來我們單位認領!難道者也叫A走嗎?又像我們在出野外課程時動不動就會找一些調皮的兵趁其不專心時將刺刀摸走難道那也會出問題嗎??今天要是他老兄是將機槍給帶出興中山莊長達兩小時那就真的要檢討了因為畢竟那麼大的一支槍還能被攜出營外那憲兵營真是裁對了,連這都發現不了還要他做什麼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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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1-5-31 13:27:27 | 顯示全部樓層
學長們明瞭.可是相關單位就是不明瞭.還搞不清楚.
發生這種醜聞要他們自缚其罪,難喔!
生哥 發表於 2011-5-31 13:46:2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甜瓜男孩 於 2011-5-31 12:25 發表
價值觀錯誤,就像有很多人總喜歡把飆車畫面PO上網,想證明自己好像很厲害似的,
言歸正傳,能把機槍A出去也算不簡單了,現在部隊到底出了什麼事呢?現在大家好像
都不怕軍法了。

不論是否真有這回事?上網講這些要幹嘛咧!
若是虛構?只會讓人厭!若是真話?活該被法辦!
什麼能做/談論?什麼不可為?都搞不清楚!
價值觀錯亂、觀念偏差!

[ 本帖最後由 生哥 於 2011-5-31 13: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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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致華 發表於 2011-5-31 16:23: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句話:歹年冬多囂郎
到底有沒有這事,是不是憲兵士官退的,都是一團迷
台鐵火車有個退伍憲兵中士,現在又有一個士官爆料
想要紅!有需要這樣惡搞嗎?嫌憲兵負面新聞還不多嗎?
這些人要不要臉呢!砸了憲兵這塊招牌,丟了憲兵的面子
還能沾沾自喜嗎?
建議司令部!把這位敗類抓出來!該法辦就法辦,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受罰
若沒有此事,也該就相關言論適法性提告,免得毀了憲兵與國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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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發表於 2011-5-31 16:47:27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軍法根本就是晾在那兒沒人敢去用...

這種鳥事; 只要冒出一件; 法辦一件... 看國軍的軍紀還會不會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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