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是時代的變遷吧!
還是我太LKK了,以上兩則新聞,在我那個年代當兵時,還真的是聞所未聞啊!衛兵打瞌睡就已經很嚴重,擅自離開哨所,更是何等的嚴重,還跑去私娼寮,那不被關個幾年怎麼行?
記得以前剛下部隊時,學長曾經偷偷的指著一個更老的學長,告誡我說:『這位老學長,是因為上哨時翹頭在寢室抱著槍睡大頭覺,被抓去判軍法,(關了幾年我忘了),所以現在還在服未完的兵役,,』那時我覺得很訝異,打瞌睡居然會被判軍法,
學長說:因為我們是憲兵,又是執法的軍種,所以是罪加一等,再加上在軍中,凡事可大可小,所以凡事都要小心,不要以身試法.
這些我都謹記在心,今日看到小兵上哨翹頭去私娼寮的新聞,真的是讓我感到不可思議啊!
[ 本帖最後由 sp01361 於 2011-10-13 00:0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