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志願役者不能滿足兵員時,也可回復徵集役男服常備現役。
我個人不認同這項修法,首先對兵役的公平性產生疑惑!
當募兵制兵員不足時,可恢復徵集役男服常備役,這如何區分如何定奪
當募兵缺員2萬人時,役男有5萬人,5萬人大家來抽籤嗎?沒抽中的回家吃大餐
抽中籤的入伍啃饅頭,中籤不爽的繼續念書,能閃則閃能躲則躲,今年缺員明年或許不缺
總要賭看看,相關配套措施並無細部規劃,只為求政見的落實
4個月的軍訓期,扣除30天軍訓課程,加上大專生可以利用寒暑軍訓,兵役制度可以搞分期攤提
這公平性與訓練成效,能寄望這些日後的後備軍人保護嗎?只不過變成更名符其實的"托兒所"
募兵成效拜景氣差所賜,多少有人願意參加,但募兵來的結果,很令人失望與嘆息
沒錯!很多年輕人都高喊:給願意當兵的去當兵,給不願意當兵的報效社會
但根據天下雜誌的統計,現在的年輕人願意替國家打戰的,統計成績之難堪,結果可想而知
對日後募兵兵員是否招足,絕對會有重大的影響,兵役的公平性,會替日後埋下大的地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