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卓以立臺北卅電)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上將今天表示,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民國一百零二年起,改徵集接受四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國防部上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趙副部長由副參謀總長執行官高廣圻上將等人陪同,針對「役男停止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改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時間及年次」作以上說明。
趙副部長指出,「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今年(一百年)十二月廿八日經總統公布,依據兵役法第卅四條第四項「一年前陳報行政院核定」的規定陳報行政院並奉核定,同時在今天完成國防部、內政部會銜公告事宜,於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趙副部長說,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出生的役男,自民國一百零二年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廿五條第三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趙副部長指出,兵役法修正生效及會銜內政部依法完成公告作業,是政府為貫徹募兵制政策推動,按預訂計畫及期程落實執行的作為,後續將針對募兵制募徵人力調節、預算編列、軍事訓練課程、後備人力儲備及退除輔導等相關配套措施,確依「募兵制實施計畫」循序漸進推動、審慎穩健執行,以確保兵役制度轉型成功。
趙副部長進一步表示,「募兵制」推動為政府重要施政項目,在行政院「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及各部會協力指導下,配合「精粹案」組織調整員額,逐年招募素質高、意願強的志願役人力加入國軍,並透過反覆戰備演訓,累積戰技成效,積極發揮役期長及經驗熟的優勢,不斷提昇國軍人員素質與戰力,以達建立專業化精銳國防武力的既定目標。
趙副部長強調,目前國防組織六法制修訂案尚在立法院未完成立法,未來募兵制的志願役人力成長、國軍組織精簡目標及完成期程,將會受到影響;為使「募兵制」能如期如質落實執行,避免影響兵役制度轉型進程,籲請立法院能儘速通過國防組織六法制修訂案,以建立專業化的精銳國防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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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各位學長都看到這則新聞了,看到這則新聞,越想心情越盪到谷底...
多少年來,夢想自己可以在義務役的時候,成為一個中華民國憲兵,但到今天,這個夢不得不醒過來...
感覺上這些83年以前到102年之後的役男,服一年的替代役,只是用以消耗而已?難道不能服正常的軍事役?
我不會去評斷替代役的好壞,畢竟現今社會上有許多服替代役的弟兄讓這個社會更加健全完善,警察替代役很多時候也是相當危險,
但,今天憲兵夢醒,甚至是憲兵夢碎!真是我民國100年倒數一天最大的心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