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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60梯憲兵軍旅回憶之卅四」高司幕僚甘苦談(三)失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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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愚 發表於 2012-1-5 21:15: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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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3年7月(64會計年度)預算分配到部,全案會請後勤處盡速辦理採購作業,後勤處回覆意見以「案內品項皆非國軍制式裝備,請依實際需求自行採購併列管」,案奉司令汪中將批示照後勤處意見速辦(是有爾後多次召見垂詢);筆者無奈只好照辦,開始研究軍品採購作業規定,按圖索驥著手採購業務。
8 m0 U/ `9 w: ^% E4 F' M依據國防部軍品採購作業規定,國內能生產裝備優先在國內採購,國內採購申請書一式三聯,核定後退回兩聯開始公告招標,決標後一聯併案附卷存查,另一聯交得標廠商辦理免徵貨物稅。2 m+ [  I( @2 @  t. W2 W
開始辦理採購國產汽車時,筆者終於明白什麼叫綁規格。當初編列調查組6輛偵防車,長官即屬意使用1600㏄轎車;當年國內是有兩家製造商,裕隆生產2000㏄和1200㏄,只有福特公司生產1600㏄汽車,結果當然只有找福特公司議價決標,是否跟老副處長李0道上校退伍後,到福特公司任職有關就不得而知,依稀記得每輛免稅價大約新台幣15萬元左右。" W% t  w- b! f9 `/ O) g+ \0 [
事實上,政府機關年度所有的計劃採購案,可以完全確定編製需求計畫前,在現有可供貨市場上,選擇最適用產品作為訂定規格參考,幾乎可以確定都不具備訂定格能力;舉個例子說吧,65年度(64年7月~65年6月)計畫國外採購星光儀夜視器和無線電通訊設施兩案,奉示委託當時00科學研究院製造。號稱一流的科技人才、設施的單位,居然連筆者抄襲規格都無法順利製造。由此可見規格訂定是未必切實際,選擇適用產品參考作為規格無可避免,關鍵在採購人員心態是否健康。* d. g3 G0 J  R+ j
採購調查組偵防機車就比較麻煩,當年生產125㏄機車廠商,計有V牌、L牌、K牌、S牌、Y牌五家之多,程式也有二型程、四型程區分價格高低不同,若以最低價做決標依據,極有可能買到品質較差機車,分發到調查組擔心反應不良引起非議。
; Y2 c6 D2 L, F1 f: R; l為解決並克服這個難題,函請稅捐稽徵處提供各廠125㏄機車完稅資料,依據稅率換算出各廠生產後出廠價,再以廠商標單價格減去出廠價就是利潤,其利潤除以出廠價就是利潤百分比,以利潤最低者為得標廠商(經協調監察官、主計處同意)。這樣說明也許看得糊塗,筆者試以換算方式說明:假設S廠標單價為1萬2500元,出廠價為1萬1000元,其利潤比1500÷11000=14%;Y廠標單價為1萬4000元,出廠價為1萬2500元,其利潤比1500÷12500=12%。結果是以Y廠每輛1万4000元得標(高於S廠1500元),審計部查核認為合理未究。
- w/ }4 A; Z; a& J, N轎車、機車皆為調查組偵防之用,其牌照申請由司令部行文交通部路政司,經同意後持文至監理所繳交工本費領牌,免貨物稅、免牌照稅、免燃料稅,即使道路違規行駛警察也查不到車主,這就是所謂「保密牌照」。
& ~) r' t+ p! H, ~2 ]自從兼負(專責)採購業務後工作更忙,在65年度採購機車分配前,為圖方便向科長林上校請求,借調桃園調查組機車一輛供公務使用,組長李0筠中校當然不會有意見,就這樣筆者留用了一輛機車,工作效率自然提升許多;機車用於新安小組臨時出勤、維安偵測道具及訪價之用,平常都停放在司令部內停車棚裡,原本以為安全無虞卻生意外。  `5 s1 u! j1 S2 q- I1 {1 y
民國66年10月中,奉命11月底到憲兵學校受高級班訓練,將手中業務移交楊0光少校代理,並準備將借用機車歸還桃園組,到了停車棚頓時傻了眼,十幾天未使用的機車不見了;承辦重大刑案的參謀居然遭竊,這種事情要是張揚出去,個人受處分賠錢(心疼啊!一個月薪餉都不夠)事小,情報處甚至整個司令部聲譽都會受影響。0 ?* `# [# t$ m0 A. L0 S7 z
判斷可能是整訓營憲兵營區巡邏,見機車久停不用「借」走了,而原先整訓部隊移防中部,靠個人深入調查力有未逮,動員調查組介入調查洞見觀瞻。再說,營區失竊是保防部門權責,一旦報案勢必經動副參謀長以上長官,丟臉不說難逃行政處分,搞不好還要牽連處長、副處長(科長升任)以及桃園組長,思前顧後自認倒楣。
" L# S+ h# u, b: l- J原本什麼話都不必說,只要將所保管桃園組財產管制表,重繕一份將機車少列一輛就解決了,筆者還是老老實實,將失竊原因、自請處分及自購賠償報告上簽,副處長將報告退回只說了一句話「受訓回來再說」,當時納悶難道副座跟筆者想到一處去?反正事情已報備了最多賠錢了事。5 |7 H( }$ ^* M! T' l# ~
高級班受訓前三天,林副座交給筆者一件桃園組呈報公文,內容要以:「本隊00號偵防機車一輛,中壢事件在警局遭暴民焚毀,請准核銷除帳。」仔細核對車號就是筆者所借用機車,寫到這裡不由得感傷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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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發表於 2012-1-6 10:28:3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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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副座:
% ^- R+ ?/ z" L, Z: _
0 P" y2 O7 W3 v# f3 g當初去監理處申請牌照時,有沒有附上引擎號碼登記在案?
  o4 m; o) g/ F+ B如果後來被查出來該機車幽靈復活可就糗了。; L& K3 Z! x) _# d'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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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2-1-6 13:38: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副哨 asun 的帖子

路政司同意發若干牌照副本發監理處,監理處如數發給不(無權)檢驗出廠資料。
9 K& O% `& Q4 c) e" u民用機車掛民用保密牌照,既使丟了、或違規、或因未帶行照遭查扣,警察查不到原車主相關資料心知肚明,通常不會追查下去免得自找沒趣。
; i$ t+ _6 t8 f% z  Z. n所以不會有幽靈車的問題。
abb431128 發表於 2012-1-6 16:38:00 | 顯示全部樓層
放在憲兵司令部裡的機車.居然會不見
: f, o0 ]* s" K' V$ n現在的機車.超過10天未發動.修理化油氣.要花1千多元
" L7 o& h( v/ l4 N6 k+ ?- x. U8 {軍中的事.可大可小/ S5 x0 y+ Q7 p: c! b* q: e% }
掰個理由.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
$ e. ]* V! \9 f- M' @5 u
! A5 z- ?! u! g1 w5 y) M[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2-1-6 18:09 編輯 ]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2-1-6 17:20: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哨 abb431128 的帖子

也許是筆者運氣特別好,遇到了好長官才肯幫我承擔責任,能到國防部也是這位老長官推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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