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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蘋果日報〈2012年 03月21日〉 應該關注朱恭訓 不是林毅夫(李志德) 陸軍叛逃軍官林毅夫的「返鄉」問題,隨著中國人大、政協兩會的召開,台灣記者訪問身為人大代表的林妻陳雲英,每年至少固定浮上檯面一次。向來對林毅夫案「一夫當關」的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在行政院院會上,要求政府必須對林案「定調」:林毅夫的叛逃,是不是「昨非今是」?國防部的通緝,算不算「昨是今非」? 林案從浮上檯面至今,爭吵了多年,政府的確有責任在政治和法律層面,對林案表明態度。但不能因林毅夫個人目前在中國黨政和學界的地位,為他量身打造一套法律程式。 林毅夫案的法律爭議其實很清楚:「叛逃投敵」,究竟是在他踏上「匪區」的那一刻就完成,也就是1979年開始起算追訴期?或者因為他目前擔任中共黨政職務,而成為「現在進行式」,既然還沒結束,追訴期就還沒開始? 在台灣政界,無論藍綠都有政治人物主張林毅夫的追訴期已滿;連帶的政府應該准許他返鄉,國防部所採用「叛逃進行中」的見解,被批評是保守顢頇的「冷戰思維」。 別成兩岸議題標的 但真的是如此嗎?或許可以看看林毅夫以外的其他例子: 黃植誠,1981年駕機叛逃中國,在解放軍空軍任職,最高職務是北京軍區空軍司令部副參謀長,一直到前年才退休。 林賢順,1989年駕機叛逃,現任北京軍區空軍參謀長助理,也是全國政協委員。 黃植誠和林賢順叛逃後,都在解放軍內升任高階軍官。想像這個情況:假使政府採用了為林毅夫說項的政治人物相同的法律見解,黃植誠早在2006年就可以亳無顧忌地申請「返鄉」,來去自由,不受追訴,甚至還能頂著解放軍的官銜。林賢順到了2014年也一樣。試問,上述情境,看在中華民國國官兵軍人和民眾眼裡,是什麼觀感? 進一步推想,陳雲英的喊話,或許是中共在兩岸政治、軍事議題上,釋放的一根探針。如果當真如此,台灣政府就更應該警覺,不能讓林毅夫案成為兩岸政治議題的標的物。 提換俘政府不熱中 但這並不表示台灣應該繼續迴避政治、軍事議題,一個馬英九政府有義務關注的,是軍情局朱恭訓、徐章國兩位上校。他們2006年,在越南和中國交界處,遭到中共廣西國安人員越境綁架,到今天仍然被關押在北京。儘管兩位上校的家屬和情報界人士多次公開呼籲,馬政府也確實做過若干試探,但進展似乎有限。 上周五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再有立法委員會提出兩岸「換俘」的問題,但行政院長陳冲的反應並不十分熱中。但如果馬英九政府的政策,是在不失國家尊嚴的前提下尋求兩岸和解,就絕不能迴避情報員釋放返台的議題,更何況,朱恭訓和徐章國是遭到越境綁架的犯罪受害人,談判的順位,更應該在「台諜」之前。 同樣站在台灣政府的立場,林毅夫是對國家造成重大傷害的叛逃軍官;朱恭訓、徐章國是在執行任務中,遭到非法綁架的忠貞軍官。在同屬政治議題的前提下,哪個可以團結民眾、激勵人心;哪個會撕裂藍綠,分化文武關係,不是很清楚嗎?
轉貼自自由電子報〈2009年5月7日〉 投誠台灣 中國絕不手軟// 李顯斌返中探母 被捕病死 〔記者許紹軒卅台北報導〕就在國內有人頻頻為叛逃的林毅夫緩頰之際,軍方將領說,中國對投誠到台灣的軍人絕不手軟,反共義士李顯斌大意以為沒事,回青島老家探望母親就被逮捕,判了十五年徒刑,最後因胃癌死在上海,台灣卻有聲音要放過叛逃軍官,「真是被人看笑話」。 事隔近30年 判15年徒刑 將領強調,軍隊是國家的最後防線,為了保衛國家極度講究忠誠,不管政治上如何和解,軍隊對敵人只有是非黑白;林毅夫案牽涉的是軍隊核心價值,他或許在經濟領域學有專精且享譽國際,但服役時所犯的罪行是軍人大忌,也是無可饒恕的叛逃天條,如果就此風光返台,國防部無法教育部隊效忠國家,等同於宣告中華民國軍隊可以解散! 民國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李顯斌駕駛伊留申廿八型轟炸機,從杭州筧橋機場飛抵台灣投奔自由,機上還有李才旺與廉保生二人,其中廉保生抵台時已經死亡,李才旺手腳都是槍傷。 李顯斌拿到黃金二千兩,在當年是天文數字,李隨後在空軍服役,七十九年以上校軍階退伍;當時也是兩岸開放最熱絡的階段,由於母親病重,便在八十年十二月經加拿大並取得台胞證回到中國山東探親,結果在青島機場被捕,被以「投敵叛變罪」處刑十五年,在山東濟南第一監獄服刑。 九十一年李顯斌因胃癌假釋,當時台灣方面極力奔走,希望他能回台就醫遭拒,最後病逝上海,得年六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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