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邱明宗 於 2013-1-27 15:55 發表
. U& t" _ F' Q# }; s從憲校入伍開始,就被訓練持四五手槍射擊,下部隊後也是配賦該槍服勤,到特勤隊時此槍就是我們隊員專用的手槍,雖然該槍的射擊時後座力很大,射擊者要用較大手勁來控制它的槍身,殺傷力夠強,一槍就能讓歹徒倒地,讓 ... # v) h& p: a' C p7 |) D
8 B5 D; J T! o
我的年代, 45是標準配備, .38只有在接台北車站憲兵隊時有交接一批, 移防後又交接出去, 應該是車站人多, 不需要殺傷力太大的槍, 以免誤傷百姓. 和勤務性質有關吧.
) X4 F, n! S# L! A
$ O# {* A k- M# q以前整訓時有機會和特勤隊一起打靶, 我們打65的規零射擊, 旁邊的特勤隊打45手槍.(都是25公尺) 讓人驚訝的是特勤隊沒有停止射擊的動作, 打完的人直接走上前看靶, 旁邊靶位繼續射擊. 這對自己的槍法和同儕的槍法都要有100%的自信和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