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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uditorkimo 於 2013-8-3 16:28 發表 學長們幾乎一面倒地對於國防部以總統之名頒發給洪員旌忠狀乙節大加撻伐、怨聲載道,反之,目前凱道則有數以萬計的人士聚集抗議政府與軍方處理洪案之欲蓋彌彰、左支右絀情狀,形成方枘圓鑿、互不兩立的迥然不同現象。 ...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13-8-3 16:44 發表 但應該是查辦相關人等的責任,該法辦的法辦、該記過的記過。而不能濫發旌忠狀、隨意晉陞,馬總統不是最喜歡講依法行政嗎?但旌忠狀和晉陞的法源何在?可以任意擴大解釋嗎? 該法辦的要法辦、該記過的要記過。但旌忠狀和晉升的部分,真的並不能拿來當作人情濫給濫發。 ...
原帖由 auditorkimo 於 2013/8/3 04:33 AM 發表 學長們所言甚是,請仔細端詳本文亦從未認為發給旌忠狀與晉升是恰當的,而文中所謂”方枘圓鑿、互不兩立、迥然不同”係指兩造關切焦點之迥異,或因本人才疏學淺,造成誤解,謹此致歉。至於竄改體測單與抗命乙節,我則持保留態度。其一體測單豈是小小班長可以拿到手,更何況BMI超過30本就”不得體測”,除非有人又違法要求其受測了;次論”抗命”拒接值星更是天大的罪名,除死無對證、難以查證外,其兼運輸預材士本可免值星,且退一萬步而言,如長官要求其背值星而洪員藉口塘塞,必須長官下令其聽命而無正當理由拒從,方得構成”抗命罪”。此二者皆屬軍刑法或刑法之罪名,除非軍方提出具體證明,否則很難說服本人從之。敬請學長諒察!
學長們幾乎一面倒地對於國防部以總統之名頒發給洪員旌忠狀乙節大加撻伐、怨聲載道,反之,目前凱道則有數以萬計的人士聚集抗議政府與軍方處理洪案之欲蓋彌彰、左支右絀情狀,形成方枘圓鑿、互不兩立的迥然不同現象。且讓我們平心靜氣、理性平和的就事論事,洪案最令人詬病與批評者,實係整個送禁閉、操課、身心不適反映與處理過程皆充滿了一連串的故意或過失所導致不可回復之死亡結果;其中,連最基本的人道處遇、人性尊嚴與生命保障皆似遙不可及、乏人問津了,怎不令有識者憂心孔棘?老百姓將其子弟交給我國軍照顧來為國效忠、保家衛國,任何國軍幹部自當視如己出、關懷備至,本文以為,讓所有子弟兵健康平安的退伍是最起碼、極卑微不過的要求,不是嗎?今洪員若戰死沙場、為國捐軀,相信其家人與絕大多數的升斗小民皆能接受此一無奈的結果;惟卻死在本當如父如兄的長官幹部慘絕人寰、毫無人性的體罰凌虐之毒手下,怎不令人徒呼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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