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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請地方政府不要再濫用國軍救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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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9-23 01:14: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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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災害防救法修訂以來,救災成為國軍的任務之一。各軍種也遵循總統與國防部指令,只要有災情,不待命令逕行馳援。
軍愛民、民敬軍,本來就是國軍優良的傳統。國人遭受到天然災害,國軍支援救災責無旁貸。
但偶有地方政府濫用國軍,甚至賴帳不支付國軍油料、誤餐等費用。使得國軍人財兩失,萬一出包了,還要被地方政府和百姓嫌,真可謂吃力不討好。
就連昨日陸軍主動馳援,媒體採訪陸軍司令,媒體也要揶揄一下司令受訪時回答得不夠順暢。

從以下的兩篇報導可以看到,國軍救災自然有一套標準,不是甚麼狀況都能伸出援手。
該是地方政府的事情,應該還是由地方政府來處理。否則地方政府的清潔隊、消防局、警察局、社會局等單位,都沒事幹嗎?

但台東地區的國軍,卻被動員幫業者清掃,可就真的不適宜了。
不知道是媒體亂報?還是國軍在地方政府或民代的壓力之下,迫於無奈之下才勉為其難協助呢?

以下新聞取自  全文網址: 民宅土石 軍方人力不足難幫忙 | 基宜花東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8143377.shtml#ixzz2fdsHQY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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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土石 軍方人力不足難幫忙
【聯合報╱記者郭建伸卅基隆報導】

2013.09.05 04:37 am
基隆巿北寧路有民宅上周六因後方擋土牆坍方,家中灌入泥流,目前待清。
記者郭建伸卅攝影
受上周六大雨影響,北寧路364至370號一帶共10戶民宅遭泥流灌入,民眾家園充滿土石爛泥,急需協助。中正區長林文琛表示,起初國軍口頭同意協助清理,後又改口「人力不足」,且未達「緊急救災等級」,最後評估無法協助清汙泥。
中正區公所得知國軍不能幫忙後,昨天趕快找廠商協助清理,目前已有怪手開挖後方山坡,盡快把道路搶通。由於廠商人力有限,昨天僅先清理一戶民宅。

陸軍第六軍團關渡指揮部政戰主任陳中吉表示,民宅屬私領域,民眾若有財物損失,難以避嫌,且災害應變中心的「二級開設」已解除,北寧路民宅的泥巴並不屬於「攸關性命的緊急危難」,評估過後認為未達國軍支援等級。

陳中吉強調,災情來了國軍當然會幫忙,但國軍救災範圍以「公共領域」為主,如北寧路巨石區周邊道路、銘傳國中積水等,國軍都有協助幫忙;當時只是接受申請,並未表示同意,區公所和民眾恐有誤會。

北寧路上的佳新洗衣店災情慘重,老闆鄭松益當時在後院處理衣服,更差點被泥流「活埋」。鄭松益說,都過了5天,店內仍是泥水滿布,也沒辦法做生意,希望可以盡快清理。

中正區議員呂美玲表示,10年前安瀾橋發生水災時,國軍當時積極幫忙,市府感恩國軍協助,也編列很多勞軍預算,但如今基隆災情慘重,國軍卻不能幫忙,讓民眾「期待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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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wu 發表於 2013-9-23 01:36:47 | 顯示全部樓層
說實在,這和三軍統帥的態度有關,地方政府再強硬,對軍隊也只是建議建議而已,真正叫得動還是馬總統,現在升官的標準漸漸往救災方面,那下面的人當然往這方面去做,演習死亡會被懲處,救災死亡可以報殉職,還可登上軍愛民的新聞,是誰都會這樣做
硬漢哈利 發表於 2013-9-23 08:43:32 | 顯示全部樓層
非常同意執行長的意見。自災害防救法修訂以來,救災雖然成為國軍的任務之一,但是救災規劃責任還是在於各級政府。

父母官應該先問一下自己有多少的力量來保護你的子民,警消的能力有沒有提升,而不是只會打電話給國軍而已。中正區公所得知國軍不能幫忙後,昨天趕快找廠商協助清理,這表示地方政府不是沒有能力處理,只是不想花錢而已吧。
地方政府有清潔隊、消防局、警察局、社會局,應該還有義警,義消,甚至發動組織民間的志願者,一起來防災救災。公共區域的道路清理修復可以委託民間業者,民家的清理可以號召志願者,本著自己的家園自己救的精神,互助清理。當然有大區域重大災害時國軍該出動的也該出動。

國軍人員也不足,也在雇用保全了,將來完全志願役,每個軍人領的薪資可能比公務員還高,以前請國軍救災那種”俗(免錢)又大碗”的觀念,應該儘早忘掉比較好!
survivor 發表於 2013-9-23 10:16:41 | 顯示全部樓層
國軍救災 被賴帳11億 高屏欠6億 政院竟說不計較
2013年07月22日   

國軍近來救災成本16億元,地方政府應負擔分攤的就高達11億餘元,但至今未歸墊。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監委黃煌雄近日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從二○○九年莫拉克八八水災到去年底,國軍救災所耗成本十六億三千多萬元,地方政府應負擔分攤的就高達十一億餘元,但至今未歸墊,形成呆帳,出錢又出力的國防部等於「人財兩失」。其中,災情較嚴重的高雄市與屏東縣要歸墊的金額就高達六億多元。

雖然監院指國防部「人財兩失」,國防部答覆監院時也指長期墊支救災成本,將影響國家安全,但行政部門認為,「中央不會為了救災還去和地方算錢!」

國軍救災地方政府應歸墊金額 監委呼籲訂規則
黃煌雄說,國軍將救災列為核心工作,獲各界好評,但「總不能便當的錢也要國防部出吧!」因協調分配沒做好,變成國防部全部承擔。黃指第一步應由國防部把基礎做好,列出分配的項目與內容,才有談的依據,接下來才是由政院召集國防部與地方政府討論,但經他詢問,政院迄今沒召開過協調會,未與地方政府討論如何落實費用分攤機制,「行政院沒有很積極」。黃認為,亟待國防部擬訂明確救災工作範疇及經費負擔與分擔項目,以免國軍救災資源遭地方濫用。

屏縣:怎麼算的
雖然這幾年救災經費佔國防部年度預算比例不多,約百分之零點零二八到百分之零點二七,但國防部答覆監察院表示,以現有國防預算有限情況下,匡列災害防救有關預算,將排擠國防安全武器裝備購建等相關預算,「長期墊支救災成本,將影響國家安全甚鉅。」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主任石增剛則說,救災相關經費都已由國防部核銷完畢,救災很難區分中央或地方,中央不會為了救災還去和地方算錢!至於國防部是否應擬訂救災範疇及經費負擔,石增剛說,國防部正在研究相關問題。
屏東縣政府祕書黃麗霞昨表示:「軍方如何算出動員人力、物力,竟花到這麼多錢,並無一套公信、透明的計算機制,相信許多地方政府還真不知軍方是如何算出來的。」黃麗霞指基於政府一體,且軍方強調救災視同作戰,救災花費,軍方或中央單位應將此費用視為其應編列的「經常門預算」。

高市嗆討補助款
高雄市政府發言人賴瑞隆反擊,高雄縣市合併後較合併前,中央已減少補助高雄市二百九十三億元,若中央還要索討救災經費,那就請先補足短少的補助款。

引用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30722/3516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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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應該是說這篇報導吧?
http://video.n.yam.com/201309217 ... 0%E5%8D%A1%E4%BD%8F
不是很懂,明明是救災的新聞,怎麼會扯到司令發言去?再者,主播跟採訪記者自己在鏡頭前卡彈的情況屢見不鮮,這些專業的從業人員怎還好意思講別人呢?

國軍救災不是不用成本的,大概是因為我們行政院這句「親戚不計較」,所以地方政府都來賒帳.......
講難聽點,地方政府轄下的組織才是真的該在第一線投入救災的單位

災害防救法
http://download-88flood.[url]www.gov.tw/lawB/06%E7%81%BD%E5%AE%B3%E9%98%B2%E6%95%91%E6%B3%95.pdf[/url]
第 31 條
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指揮官於災害應變範圍內,依其權責分別實施下列事項,並以各級政府名義為之
一、緊急應變措施之宣示、發布及執行。
二、劃定警戒區域,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三、指定道路區間、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通行。
四、徵調相關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及所徵用物資之操作人員協助救災。
五、徵用、徵購民間搜救犬、救災機具、車輛、船舶或航空器等裝備、土地、水權、建築物、工作物。
六、指揮、督導、協調國軍、消防、警察、相關政府機關、公共事業、民防團隊、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執行救災工作。

第 34 條
鄉(鎮、市) 公所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縣 (市) 政府應主動派員協助,或依鄉 (鎮、市) 公所之請求,指派協調人員提供支援協助。 直轄市、縣 (市) 政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該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主動派員協助,或依直轄市、縣 (市) 政府之請求,指派協調人員提供支援協助。
前二項支援協助項目及程序,分由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縣(市) 政府定之。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其辦法由內政部會同有關部會定之。

第 36 條
為實施災後復原重建,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下列事項,並鼓勵民間團體及企業協助辦理:
一、災情、災區民眾需求之調查、統計、評估及分析。
二、災後復原重建綱領與計畫之訂定及實施。
三、志工之登記及分配。
四、捐贈物資、款項之分配與管理及救助金之發放。
五、傷亡者之善後照料、災區民眾之安置及災區秩序之維持。
六、衛生醫療、防疫及心理輔導。
七、學校廳舍及其附屬公共設施之復原重建。
八、受災學生之就學及寄讀。
九、古蹟、歷史建築搶修、修復計畫之核准或協助擬訂。
十、古蹟、歷史建築受災情形調查、緊急搶救、加固等應變處理措施。
十一、受損建築物之安全評估及處理。
十二、住宅、公共建築物之復原重建、都市更新及地權處理。
十三、水利、水土保持、環境保護、電信、電力、自來水、油料、氣體等設施之修復及民生物資供需之調節。
十四、鐵路、道路、橋樑、大眾運輸、航空站、港埠及農漁業之復原重建。
十五、環境消毒與廢棄物之清除及處理。
十六、受災民眾之就業服務及產業重建。
十七、其他有關災後復原重建事項。
前項所定復原重建事項,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列入各該災害防救計畫。
公共事業應依其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實施有關災後復原重建事項。

照理說,國軍的支援應該是由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來申請,且清理民宅這應該已經算是災後重建復原了吧?老是想把國軍當作「馬厲啞」,或者說是增肖A,這樣不是很好吧?

天有不測風雲,有錢與民主都無法保證無災無難,這幾年我國飽受天災摧殘,本該一次一次從災難中得到教訓,學
習經驗,問題是年年有天災的台灣,已經繳了不知多少學費,卻還沒建置完備的防災救災防護網?地方政府應該要多多編列的是防災預算,而不是啥類似保險的勞軍費用,把錢用在真正該用的地方,這才是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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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62 發表於 2013-9-23 20:26:01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ㄧ些地方政府ㄧ昧討好民眾再挾民意以對抗中央政府,遲早將變成春秋五霸、戰國七雄。台灣有的亂的喽!不用解放軍自己就先搞垮了!
ARMADISE 發表於 2013-9-24 20:10:55 | 顯示全部樓層
很懷念早期兵強馬壯軍容壯盛的年代,都會型地區遇到天災,由憲兵部隊協助救災與善後,在當時真的是軍愛民,民敬軍!
外縣市鄉鎮地區則派出陸軍弟兄協助清理善後,反觀現在,兵員嚴重缺額,士氣與社會地位低落,又要應付各界申請的救災任務。

當政治髒手伸進軍隊的那一剎那,全體國軍的尊嚴已經盡掃落地!何只成為瑪莉亞,簡直被垃圾的政治人物當成..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想要用的時候拿來用一用,用不著時,丟在一旁還嫌礙眼!

一個號稱主權獨立的國家,最具象徵的國防軍事,竟可以被少數當權者,破壞甚至摧毀至如此不堪的地步!

國軍部隊目前只剩下兩大功能,一是風災過後,協助民間,另一功能就是淪為馬戲團,應付作假表演給某些垃圾人看!
重大操演或演習,還用大音箱撥放槍砲聲,小弟可真是開了眼界,我怪的不是國軍,而是那些習慣把國軍部隊當成夜壺的垃圾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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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長 發表於 2013-9-28 02:04:2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非常認同執行長的意見!國軍的精神是不怕死不怕難保家衛國愛護人民但不是用來酬庸拍馬屁犧牲軍人尊嚴的當清道夫或打雜的!有一次新聞火車碰到土石流在隧道附近出軌,台鐵大企業養那麼多人員,地方政府也肥缺人員很多,老百姓都轉接駁車了還叫軍人弟兄在山邊落石下一顆一顆搬石頭多危險啊!是哪個官員命令的或是哪個長官拍馬屁的!真混蛋!國軍戰力用於此而上班企業涼涼在和地方官員混還報費用!難道中華民國的子弟兵命不值得嗎?
abb431128 發表於 2013-9-28 14:39:5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在憲兵部隊時,一個營只有三個連。
營部及二、三連駐台北隊,本連接防三重市重新路憲兵分隊,許多移交下來的消防打火設備,類似拖把及掃刀。
當時尚無二重疏洪道建築,蘆洲、五股、及三重地區,逢颱風雨襲必淹,常見農民伐著竹筏。
連長說:咱會常有救災表現的機會。

本營駐防期間,只有西門町大雨後水淹到膝蓋,台北隊地下室餐廳,靠中華路邊有整排空氣窗遭殃,之後封閉空氣窗。
重新路分隊轄區裡無表現機會。

隨營駐基隆隊時,一次南榮路山上警總彈藥庫旁大火,我跟一位學長,徒手帶10幾位弟兄趕到現場。
我跑第2個,已有許多義消,以拖把式的滅火器材,在拍打樹枝滅火。
一位義消說:憲兵來幫忙囉。
另一位接著說:憲兵空手來,能幹嘛?
以後的消防車經過,都讓別人表現去。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3-9-28 17:01 編輯 ]
bryanwang 發表於 2013-9-28 16:54:48 | 顯示全部樓層
地球暖化後一些深海魚跑到淺海就不是好事,夜鷹特勤隊跑出來亮相當馬戲團也不是件好事,換而言之當國軍頻頻在電視機出現救災,而不在該出現時出現,如菲律賓槍殺我漁民事件,就已經把國軍定位給模糊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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