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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請問…再入營申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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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621 發表於 2014-4-18 19:08: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2316|回覆: 8
各位長官、學長您們好
  我現在的同事,和我一樣都是憲退,很湊巧的又跟我是同梯(隔壁連)。今晚下班時,我們一路打屁聊天,他說如果制度允許的話,他希望可以再入營服役。我說現在憲兵員額那麼少,怎麼申請再入營?更何況他和我一樣都只是上兵退伍。以下…是他的條件,希望各位長官、學長如果嫺熟再入營規定,請您們幫我回答一下吧。
一、退伍日期:93年元月
二、退伍階級:上等兵。(他說他在98年後備晉任下士)
三、年  齡:34歲
四、學  歷:大學 法學士

我知道的只有這些,他說他想申請進入海巡…因為他聽說法律系好像在海巡還滿受歡迎(指勤務方面)的。謝謝各位長官、學長。
yiufang 發表於 2014-4-18 21:16:3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記得以前再入營的規定是退役5年內,現在有沒有更改就不知道了!!
也許到團管區去查詢一下,會有比較清楚的答案
張致華 發表於 2014-4-18 23:36:36 | 顯示全部樓層
志願役士兵
招生對象:        年滿18歲至32歲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如附表1);或國中畢業具特殊之體能、技能或專長之未役男女青年、常備兵後備役、補充兵列管、替代役備役或在營常備兵(在訓新兵) 或服替代役人員 。

一、對象: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志願服務軍旅,具備下列資格者,得參加甄選。
(一)經中校以上編階主官(管)考核推薦,年齡在32歲以下(自民國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或服替代役人員(服替代役人員係指於國家安全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或國防部所屬機關、部隊服勤者)。
(二)退伍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年齡在32歲以下(自民國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之常備兵後備役、補充兵列管或替代役備役人員。
(三)年滿18歲至32歲(自民國71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之女子或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同齡男子。
二、學歷: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如附表1);或國中畢業具特殊之體能、技能或專長(如附表2)
四、其它條件:       
(一)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應設籍滿20年以上(計算至當梯次入營日為止)。
(二)未判處徒刑或未受感訓、強制戒治、觀察、勒戒、保安、保護等處分之宣告者。但少年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或少年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三)曾服志願士兵現役,因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現役,經國防部或各司令部依考評結果,核定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解除召集或退伍未滿3年,
             一律不得報名(計算至當梯次入營日為止)。
(四)後備役人員,曾服志願士兵現役未滿7年(計算至當梯次入營日為止),離營最後一年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且未一次遭記大過以上或累滿二大過以上。
張致華 發表於 2014-4-18 23:40:16 | 顯示全部樓層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民國 97 年 07 月 07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規則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志願留營、入營之甄選對象如下:
一、志願留營:
(一)在營服現役期滿之預備軍官、預備士官。
(二)後備役再入營服現役期滿之軍官、士官。
二、志願入營:退伍未逾三年且未曾核定志願入營或經核定後未入營之後備役上尉階以下軍官及士官。
後備役上尉階以下軍官及士官,所具軍事專長、技術精熟為軍事急需,經考選合格者,得由國防部或所隸司令部專案核定志願入營,不受前項第二
款退伍未逾三年之限制。
第    6    條
軍官、士官志願入營甄選標準如下:
一、年齡:上尉三十五歲以下,中尉、少尉三十歲以下,士官三十五歲以 下。
二、體格: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程序之體格編號在2以上。
三、考績考核:離營前最後一至三年均在甲等以上,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 在甲等以上。
四、學歷:須符合原軍種、官科、專長、階級及職務之需要標準。
五、品德:須未受徒刑、拘役、保安處分、強制戒治、感訓處分、觀察勒 戒等裁判之宣告。
六、智力測驗:一百分以上。
後備役軍官、士官志願入營,服役期限,以三年為一期。但後備役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再入營服現役期滿後,申請繼續服現役,經核准者,得繼續服現役至最大年限或年齡。前項人員服役期滿志願繼續服現役者,依本規則志願留營之規定辦理。

第    8    條
後備役軍官、士官志願入營者,應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由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審查,符合第六
條所定甄選標準者,依志願選定服役單位之隸屬,陳報國防部或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
部、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以下簡稱各司令部)核定;不符甄選標準者,逕予駁回。但志願入營派赴特區工作者之甄選程序,由
國防部另定之。
同官階後備役軍官、士官,同時有二人以上申請志願入營,如逾越需求員額時,以離營前最後三年考績考核等第較優者,優先錄取。如考績考核等
第相同,以發布之獎勵較優者為先。
張致華 發表於 2014-4-18 23:46:29 | 顯示全部樓層
小橘 發表於 2014-4-18 23:52:05 | 顯示全部樓層
退伍後三年內才能辦理再入營喔!!像哨長的朋友,已經退伍10年了,就不符合資格了(謎之音:之前去內湖區團管區問過,原本打算憲兵轉三總勤務隊的鳥科的說,後來沒有缺就沒辦理了 )
SIGP226 發表於 2014-4-19 17:12:10 | 顯示全部樓層
34歲、退伍十年、下士,欲加入海岸巡防機關。上開敘述是依照哨長資訊摘要,學弟來「逐條審查」,希望能提供協助。
年齡部分沒有問題,士官三十五歲以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7&DF=&SNo=6)
現在是103年4月,距離該員退伍已經十年。入營基本上是三年以內,除非有軍事急需才不受此規範,超過十年的感覺也不太可能。(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7&DF=&SNo=2)
海巡今年有招募軍士官入營,前幾年看都沒有,哨長友人可以多留意。退伍太久是項疑慮,國防部的放寬,也只是四到十年而已。(http://www.cga.gov.tw/GipOpen/wS ... ode=1575&mp=rec)
或許是工作難尋,也碰過幾個回營的人員,月退俸的年資都重新計算。如果該員想加入海巡,建議參加國家考試,年齡符合標準,選擇也比較多。
bbck133 發表於 2014-4-20 09:52:04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學士 應該有更好的出路才對 怎麼還會想再次加入國軍?
34歲想加入海巡 還是參加海巡特考 聽說特考進去的 和由國軍進入海巡的 福利有差別
 樓主| mp621 發表於 2014-4-21 13:28:2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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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學長撥冗回覆。其實我同梯(同事)因為家庭經濟的問題才會想申請再入營,他說他看目前中士有39K,認為生活穩定且薪資也比我們公司給的好,因此萌生再入營的想法。我們中午吃飯,他說他有詢問海巡署,海巡署回覆他說,因為退伍年限不符、階級不符(上兵退,雖說後備晉任下士還是不符)、以及原本非海巡單位服役…等因素,所以無法申請再入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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