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報導,一名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憤而持刀刺殺女友,女子躺臥在血泊中,多名員警圍住嫌犯心戰喊話,眼睜睜看著受害女子失血過多送醫不治,當時最好的做法理論上,應持槍射擊嫌犯喪失抵抗的非致命部位,並將女子盡速送醫,但後來卻是該名嫌犯自殘獲救,而受害女子送醫不治,這和香港旅遊巴士在菲律賓被挾持事件大同小異,危機能力處理不足,斷送無辜民眾寶貴的生命,軍警開槍時機受限法官裁判的緊窟咒,往往都是倒向加害者,無視於被害者的權益,要讓總統府憲兵免於遭受攻擊,唯有加強本身實戰戰技(輕易制伏歹徒),與危機處理SOP,這起事件已經讓國人懷疑,士兵能否守衛元首的能力產生質疑,若視為偶發事件,將低估加害者的智慧,因為按往例這起事件會有仿效的問題會發生 。! O: x2 X t8 \2 P4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