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是已经根据有关条例给予了当地农民充分补偿了的,但必定会有那么一小部分村民会出来挑拨,提出过分要求,"借机敲政府一杠子".政府当然不可能答应过分要求,于是当地村民便会聚众闹事,阻碍工程进展,导致政府不得不动用非常规手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这样的事情在大陆不胜枚举,”
——首先,“有关条例”是否合理呢?北京当年拆迁四合院,每平米补偿的价格和楼房一样!合理吗?
其次,所谓“有关条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很多地方政府经常违法行政,颁布一些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条例”,一旦遭到民众反对,就出动警察镇压。
湖南嘉禾事件就是典型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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